(1)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地块
本工作主要是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为基础,依据各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通过内业比对和外业核查等方式核实基本农田保护地块,明确基本农田的地块边界、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以及片(块)编号等信息。
基本农田保护地块核实认定主要是以规划基本农田数据为基础,并将其与基本农田机动指标使用数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最新遥感影像图数据进行内业比对,对有疑问的地块通过外业实地踏勘核实,将不符合本市基本农田划定口径的现状基本农田调出,最终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图斑。在核实认定过程中,要求基本农田的土地现状应当为耕地。规划期内预期开发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和水域、预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建设用地、预期调整为耕地的非耕农用地等,不得划为基本农田。经与遥感影像比对,结合外业调查发现的现状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不可调整或达不到耕地质量标准的农用地,不得划为基本农田。达不到耕地质量标准,因生产建设或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不能恢复耕种的耕地,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耕地、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耕地;受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耕地,治理后仍达不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耕地,不得划为基本农田。
划定后区域内的基本农田数量应不少于规划基本农田指标,若不满足该数量要求,则需要开展基本农田补划工作。基本农田补划是在编制补划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将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中的现状耕地作为基本农田调入,按比例对新划入的基本农田进行实地核实确保划入的基本农田满足相关要求。
核实确定基本农田地块后,在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基础上,以镇(乡)为单位划分基本农田保护区,并对保护区进行编号。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分基本农田保护片,并对保护片进行编号。最后对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图斑进行编号。
(2)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
该项工作主要是通过签订或更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编制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览表和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等方式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至各行政村。
首先,通过分村填写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览表,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至各行政村。区(县)统一制作表格,统一填写行政村、基本农田保护片编号、面积、质量等级等基本信息,村、村组责任人等内容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各行政村进行填写,表格具体样式及填写方式见下表。其次,在市-区责任书签订的基础上,签订区-镇和镇-村两级责任书。责任书内容如表8-2所示,包括:基本农田的范围、面积(注明其中的耕地面积)、地块、质量等级、保护措施、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奖励与处罚等。
表8-2 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览表
最后也是很重要的一项工作是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不仅前后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基本农田标志牌设立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沪规土资综〔2010〕53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基本农田标志牌设立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沪规土资综〔2012〕8号)等多项文件来规范基本农田标志牌设立工作,实践中各区县还结合区域实际,对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工作全面开展落实。
上海市基本农田标志牌选址的原则是相对稳定、方便管理和均衡布局。相对稳定原则即要在基本农田稳定程度较高、有一定规模的区域设立,例如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地区,设施良田和设施菜田,农产品示范基地等耕地资源集中的区域。方便管理原则是为方便实施巡查和管理,应尽可能使巡视路径便捷和可达,根据基本农田分布情况,在铁路、公路等主要交通沿线和城镇、村庄周边的显著位置设立标志牌。均衡布局原则即在区(县)分布有基本农田的区域内,标志牌布点位置显著、布点密度相对均衡。
设立好的基本农田标志牌正面包含基本农田保护标识、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四至、面积、保护责任单位、举报电话、标志牌编号、设立单位、监制单位、设立时间等内容。标志牌背面一般附有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管理等有关的宣传标语。如果标志牌设立地点与农业主管部门的地力监测点一致,则标志牌背面还附有农业部门提供的地力相关信息。
图8-3 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正面示例
图8-4 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背面示例
此外,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在收到区县标志牌设立报件后7个工作日内,还要对区县标志牌设立工作进行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进行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初始登记。发现破坏或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行为的,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行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各区(县)还相应制定了一系列标志牌管护措施,档案管理制度和巡查检查制度,明确专人管护,落实管护责任。截至2013年底,上海市九个郊区(县)共设立350块标志牌,提高了全社会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意识。
图8-5 上海市基本农田标志牌分布图
(3)编制基本农田相关图表册
落实到地块的基本农田,以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按照一定比例尺制作了能准确反映基本农田布局、数量、土地利用现状等信息的图件表格和文本。(www.xing528.com)
其中:基本农田图件主要包括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分布图。基本农田保护图、分布图的编制是在全要素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线划图上,以相应的图例图示,反映基本农田保护片、图斑的空间位置与编号,加注基本农田界桩和保护牌设立的信息。各类图件的图面整饰参照《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 1032-2011)。
图8-6 嘉定区基本农田分布图
基本农田表册包括现状登记表、现状汇总表、划定平衡表等。其中:基本农田现状登记表要分村编制和填写,主要内容包括各村基本农田保护片及其编号、基本农田面积、基本农田中耕地面积和其他地类面积等。基本农田现状汇总表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农田总面积、基本农田中耕地面积和其他地类面积等。基本农田划定平衡表根据基本农田划定及调整情况分区(县)编制和填写,主要内容包括行政区名称及代码、规划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调整划定前基本农田情况、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情况和调整划定后基本农田情况等。
表8-3 基本农田现状登记表
表8-4 基本农田现状汇总表
表8-5 基本农田划定平衡表
其他文字成果还包括: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检验分析报告、工作总结报告等相关文字资料。
(4)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上海市划定基本农田之后将建立各区县及全市基本农田数据库,将基本农田图件、表册的内容,纳入数据库管理。
根据《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调整试行版)》(国土资厅发〔2013〕38号),基本农田数据库要素包括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土地利用现状要素和基本农田要素等三类,按组织管理形式又分为空间要素和非空间要素。空间要素包括境界及行政区图层、土地利用图层、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图层、基本农田保护界线图层、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图层、基本农田划入划出图层、基本农田保护栅格图等。非空间要素主要是指表格、文档信息,其中表格信息采用二维关系表的方式进行组织管理。文档数据采用文件管理方式。
表8-6 空间要素层名称及各层要素
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图斑还进行了特性分类,并将相关属性信息录入基本农田数据库。
表8-7 基本农田特性分类
续表
最后汇交的数据如图8-7所示。
图8-7 汇交数据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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