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耕地质量综合评价主要思路是在不改变耕地分等内涵的基础上,综合土壤地球化学调查评估因素,重新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进而对耕地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这里结合上海实际情况和可操作性,建议本市采用耕地质量等别评价和土壤地球化学调查评价“并轨”操作的综合评价方法,即:土壤地球化学调查评价工作前置于耕地质量等别评价工作,土壤环境质量达到二级及以上水平的耕地划分耕地质量等别。
耕地质量等别是对耕地的自然质量、平均利用水平和效益水平的综合评价,重点突出耕地的生产力水平;土壤地球化学调查评估是从土壤的肥力、环境与健康质量的影响。两者是从不同的角度反映耕地质量,侧重点有所不同。耕地综合质量评价则是将耕地质量等别评价和耕地土壤地球化学调查评估工作有机结合,更客观、更全面地反映耕地质量水平。目前,耕地质量综合评价主要思路是在不改变耕地分等内涵的基础上,综合土壤地球化学调查评估因素,重新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进而对耕地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该综合评估方法无法保证与国家现有标准和体系的有效衔接,形成的相关成果在全国范围内也无可比性;确定的耕地质量等别和地球化学调查结果之间的权重和各因素的分值也无法保证其科学性和准确性。因此,重新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综合评价方法还有很多弊端。这里结合上海实际情况和可操作性,建议本市采用耕地质量等别评价和土壤地球化学调查评价“并轨”操作的综合评价方法,即:土壤地球化学调查评价工作前置于耕地质量等别评价工作,土壤环境质量达到二级及以上水平的耕地划分耕地质量等别。具体思路如下:
首先,根据现有土壤地球化学调查评价成果,对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予以分级,区分出土壤环境质量水平为一级、二级、三级和超三级的耕地。
然后,对土壤环境质量水平为一级和二级的耕地按照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方法评价出耕地质量等别,并赋加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水平。(www.xing528.com)
对于三级和超三级耕地重点采取质量建设、土壤改良、土壤环境治理和土壤修复等措施来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水平并进行跟踪监测,当土壤环境质量达到二级以上水平的,再进行耕地质量等别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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