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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耕地保护目标的重要性与方法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耕地保护目标是城市政府根据耕地保护方针要求而设定的一定时期内耕地保护活动的行动纲领和期望取得的最终成果。因此对每一个影响耕地保护的要素均应明确其具体控制的目标。同时,在建立和评估耕地保护目标时,应考虑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规划要求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和承诺。我国不同类型特大型城市制定耕地保护目标时更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明确耕地保护目标的重要性与方法

耕地保护目标是城市政府根据耕地保护方针要求而设定的一定时期内耕地保护活动的行动纲领和期望取得的最终成果。

目标是行动导向,确定耕地保护目标主要是为了说明未来的状况、确定未来共同的期待,为了有计划、有战略性地指导耕地保护工作,为了有计划地、以结果为导向开展行动,为了调动所有参与者的积极性和归属感,为了对耕地保护工作业绩进行衡量。因此对每一个影响耕地保护的要素均应明确其具体控制的目标。在确定各影响要素的控制目标时,可采用国际上目标管理通行的SMART原则。即:S(Specific)——目标要清晰、明确,M(Measurable)——目标要量化,A(Attainable)——目标要通过努力可以实现,R(Relevant)——目标要和工作有相关性,P(Time-bound)——目标要有时限性。

可见,耕地保护目标的内容应涵盖耕地保护工作的全部内容,并规定出具体的标准,具体目标制定时不仅应该有定性方面的要求,还特别应重视定量方面的规定。应对其相关的职能部门和不同层次工作人员规定可考核的具体指标和标准,以及完成这些目标和指标的方法和时间表。只要有可能,就应使耕地保护的目标和指标可测量。同时,在建立和评估耕地保护目标时,应考虑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规划要求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和承诺。一个不切实际、不合理和内容空泛的目标不能完成,也达不到制定目标的效果。鉴于我国的耕地保护制度背景较为复杂,特大型城市面临的环境压力与一般城市不尽一样,不同城市耕地保护条件差异也较大。我国不同类型特大型城市制定耕地保护目标时更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www.xing528.com)

对于特大型城市而言,粮食生产功能可能并不一定是耕地保护目标的全部,否则不仅不利于提高耕地保护的重要程度,反而可能因为粮食生产需求的满足而降低耕地保护的要求。从世界范围看,耕地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融合逐步深化。尤其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国纷纷加大农地尤其是耕地保护力度。耕地与林草、滩涂、沼泽冰川积雪互相依存、唇亡齿寒。在严防死守耕地数量红线同时,要尽快步入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并重,耕地与其他用途土地一体化呵护的轨道上来(孙英辉,2014)。

所以,现在特大型城市耕地保护目标应该是在保持一定粮食自给率的基础上注重耕地的多元功能,促使特大型城市农田的功能由以生产功能为主向生态服务与景观文化功能为主转变,完成由粮食安全目标向生态安全、经济安全与社会安全的综合目标的转变;由传统的耕地保护向农地、生态景观和乡村文化综合保护的转变;从单一的耕地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空间保护的综合性保护扩展;从单一的控制耕地减少的保护制度,向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永久保护、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多元和立体保护的制度转变;从政府部门被动的耕地保护向主动保护和多主体的共同保护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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