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工人和农民是国家的主体部分。尤其是工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社会地位还不低。改革开放后,社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旧貌变新颜”,新生的阶层顺势生长出来,相对而言,工农阶层日益被边缘化了。
1.农民
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从农村发动的,由于包产到户制的推行,农民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了。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农民从改革中受益。上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建立,而农民阶层的经济地位却在不断下降,与其他阶层的收入差距也进一步扩大。一是农村中的各种税费加重了农民负担;二是各类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下跌。农民只能把粮食卖给国有粮站,而很多粮站又以各种方式压低收购价格或者拒收,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损害了农民的利益。2003年,一个叫李昌平的湖北乡镇党委书记,致信当时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疾呼“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自此“三农问题”引发广泛的社会关注,成为改革的焦点性问题。
200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作为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公布,引起海内外媒体的高度关注。以中共中央文件的形式,专门发一个关于农民增加收入的文件,这是新中国成立五十五年以来的第一次。这意味着,党和政府切实意识到三农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并拟采取措施加以扭转。
从2006年1月1日始,我国正式取消了农业税,延续于农村两千多年的“皇粮国税”,终于一朝寿终正寝;其后国家又出台了多项惠农政策,农民的收入有了比较明显的增长,获得了切实的利益。所以农民对社会、对政府有感念的心态。
2011年华中师范大学的中国农村研究院发布了我国首个《中国农民状况发展报告》,该院两百余名师生共同走访、调查了31个省的270个村庄,总共获取了4794户农户的问卷信息。最后归纳出中国7亿农民当下的群体形象:知足、务实、心态平和、对社会充满感恩。调查显示,整体上看农民群体中基本上不存在所谓“仇富心理”。受访的80.4%的农户面对正当致富的富人,表示出羡慕和尊敬,仅有4.9%的农民出现了鄙视、嫉妒以及不与其往来等消极情绪[12]。但报告也同时指出,在与有钱人、政府官员、医护等专业人员交往中,农民的尊严感很低,有持续下滑趋势,对自己的身份并不积极认同。农民的社会地位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农民工
农民工可能是中国特殊国情之下的一个尴尬的阶层,从其名字,就可以看到这个阶层所处的困境:论身份,是农民,论职业,是工人;检户籍,在农村,而生活又在城市。农民工,是我国城乡二元体制未能完全打破而城市又劳力稀缺所造就的一个群体,他们带着计划经济的残余,进入市场经济中,虽然被官方承认为“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支撑我国工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但他们身上所带的农村烙印注定受到城市的现实性的排斥[13]。
社会对农民工是不公平的。第一,他们无法获得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就业权利。许多城市为保障市民的就业,在招工程序、比例、范围等多个方面设置壁垒、门槛,使得农民工备受歧视。即使勉强就业,农民工群体也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企业,稳定性差,少有劳动合同的保障,而且工资水平普遍偏低,不少地方把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当作实际支付标准;尽管不尽如人意,而一旦企业、市场情形有变,首当其冲被裁员的,毫无疑问,落在农民工头上。至于拖欠工资的情况,更属常例,农民工为讨要欠薪,被逼无奈,走向极端的事,每到快过年时,时有发生,屡屡见诸报端。
城市管理当局也没有尽力接纳农民工,他们基本上享受不到城市的公共服务,其子女在就学等方面,同样深受歧视之苦,进入不了公立学校,即使入读民办学校,也要交纳较高的学费。在医疗、社会保险、居住环境、文化休闲等诸多领域,农民工基本上被排斥在外。他们虽在城市中,为城市的发展贡献良多,但无法分享城市的发展成果。(www.xing528.com)
农民工阶层的出现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至今将近二十年了,大约形成了1.5亿人的规模。与其他社会阶层开始自我复制一样,第二代农民工也出现了。他们初、高中一毕业就奔赴城市打工,比父辈们更容易习惯城市的现代生活方式,更在意以及愿意争取必要的待遇、权利、保障,也更渴求城市的接纳和认同,但缺乏父辈们吃苦、忍耐、坚韧与节俭的精神,也不像父辈们那样对生养他们的农村始终怀有眷恋、回归之心。他们多半不准备回去,也回不去了。但与父辈们相同的是,都背负着农民工的印记,作为零权利者,漂泊于城市中。
社会并没有给予农民工阶层相对公平的国民待遇,农民工普遍有被视作“二等公民”的自卑感,生存的焦灼感,以及贫富差距对比后的失衡感,对社会有一定的抵制、愤怒和仇视的情绪倾向。
3.产业工人
三十多年的改革历程,对工人阶层的影响尤为巨大。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人阶层的社会地位相对而言,是比较高的。工人是国家的领导阶级,其职业声望、福利待遇、政治地位,都非其他阶层所能比拟。工人阶层也有晋升的通道,一般流向管理阶层。总之,工人阶层拥有过一段比较光荣、自豪的时期。
即使是步入改革开放的新时代,一开始工人阶层也多有受益。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逐渐松动,企业拥有了一定程度的经营自主权,经济效益渐好,工人收入也随之增加,并且工人的各项福利待遇稳定,享受着国家的充分保障。所以当时工人这个职业,尚有“铁饭碗”一说,意即生计不愁,旱涝保收,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但是,这种无就业压力、风险的工作境况,也造就了工人阶层普遍性的无竞争意识、技能。而这种状况,在经济体制加速转轨后,被急遽放大,工人阶层承担了改革的成本,也体验到了改革的阵痛。
自上世纪90年代后,市场化的步骤加速,国企改革,工人阶层的发展趋向开始下行。下岗、失业大面积地出现,据估算,从1997—2002年,国有企业总数减少47%,就业人数减少39%。总计减少4145万职工,到2003年总计减少4800万,同期集体企业也减少了1000万。两项相加共计6000万[14]。尽管国企有诸如人浮于事、效率低下、资源配置不合理等诸多弊病,因而进行改制、转卖等产权改革,但是工人阶层在改革中的遭遇不尽公平。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人以低工资的形式提供国有产业资本,为积累国有资产做出了巨大贡献;而在产权改革中,他们下岗、失业,被推入再就业市场去自谋其业、自食其力,付出了很高的成本、代价,但并没有获得与之对等的利益及机会。无疑,工人阶层还承担了社会的不公平。
而且,对于失业工人来说,他们技能单一,年龄偏大,学历不高,即使经过相关就业培训,也很难有机会进入社会中新兴的,更有利的职业体系。他们收入微薄,生活水准下降,保障渐少;再加上诸如住房、医疗、就业、子女教育等一系列问题重叠交错,使得他们追随不上社会的变化,也很难适应社会的变化,于艰难中度日,境遇可叹。
所以,工人阶层的“情态”也发生逆转,早已无昔日的荣光,早已无主人翁的自豪感,更多的是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失落感、挫折感、无奈感、卑屈感,以及相对被剥夺感,特别是强烈的不公平感。对社会的不满情绪在不断增加、累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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