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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交换的重要性与礼物的关系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至于情感交换,有什么特性,有必要说一说。所以,生命的情味,来自朋友间的情感交换。而情感若要在人与人之间不断传递、交换,那么这样的情感便是“礼物”。“情”的“物”化与“物”的“情”化,构成了情感传达和交换的整个过程。没有“物”,人和人的情感难以便利交换。礼数情感,必须“物化”,才能实现传达与交换,所以礼有其形式上的规定,这就是“礼数”。

情感交换的重要性与礼物的关系

人是有情的存在物。如果说理性、意志和情感组成了人之精神的内在结构,那么相对于其他两者,情感更能体现出人的本质特性。通常,我们说一个人没有人性,不是说他知识贫乏,意志薄弱,而是说他冷漠、无情。甚至一个道德意识强烈的人,即使他律己甚严,如果没有真挚的情感,也显得虚伪而刻板。

同样,我们说一个组织有问题,不是说它福利待遇不好、工作环境恶劣,而是说它缺乏对它的成员的必要的同情。前两年国内有一著名的台资企业,接连爆发员工跳楼的事件,惊动了整个社会。究其原因,也在于企业里情感关怀的缺位。没有最起码的同情心,或者说不敢表现出最起码的同情心,一个人、一个社会就会变得“面目全非”。

现代社会中,人的物质生活已经相当丰裕了,但普遍感到人际关系的疏离与冷淡——如社区里的邻里关系,从前我们说“远亲不如近邻”,因为近邻之间的守望相助很有温情,现在变成了“老死不相往来”。其原因在于情感从人与人的社会交往中被抽离出来。可以说情感缺位到什么程度,人的“非人化”就到了什么程度。

造成人际关系中情感缺位的因素很复杂,我也无能力进行深研细究。从我的观察角度来讲:是纯粹的经济交换取代了情感交换,构筑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人际关系的主轴。

至于情感交换,有什么特性,有必要说一说。

1.礼:中国人的情感交换

辛弃疾有首词《木兰花慢》,说:“老来情味减,对别酒,怯流年。”人在老去之时,为什么觉得情味顿减呢?来日无多,朋友间的一次分别很可能再无相见之期了。没有了可供倾诉衷情的朋友,生命大概没剩多少滋味。所以,生命的情味,来自朋友间的情感交换。所谓“用我心,换你心,始知相忆深”,用心换心,以情换情,彼此的情感加厚、加深,这样的念忆才格外隽永。

情感的需要只能在人与人的情感交换中实现出来,正如马克思所说的:“我们现在假定人就是人,而人对世界的关系是一种人的关系,那么你就只能用爱来交换爱,只能用信任来交换信任。”[13]一个人想获得他人的情感,只能用自己同样的情感去交换。

(1)礼物

交换情感,首先要表现和传达情感。而情感又是一个比较微妙的东西,它无形,无相,无声,无味,无从把握,但又无时不在。所以,情感不能直接表现,只能寄托于某种可见、可琢磨的具体形象中。也就是说:情感若要交换,其前提是须得以“物化”。比如,我们说某人心思细腻、表情丰富,什么意思呢?这是说他善于利用丰富的面部表情来传达细致入微的情感,能够依靠面部的表情、动作把内心若有若无的隐衷传达出来,让他人了解和回应。如果没有这些面部表情,情感不能由此而“物化”出来。情感不成为“情感”,只会淤积于心中。

而情感若要在人与人之间不断传递、交换,那么这样的情感便是“礼物”。所谓“礼物”,即有“情”之物。特别是在情人之间,相互赠送的物品都是蕴含着爱意。《诗经·邶风》中有首诗《静女》:“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美丽的女孩从牧场归来,把荑草送给情人。在情人的眼中,那草儿确实很美,但不是它真的美,而是这草里饱含着她浓浓的爱意,是体验到的爱意让他觉得草格外美。如果这位男性把草仅仅看作草,那就大煞风景了。

许多热恋中的男性会让他们的另一半觉得“傻”,没“情趣”,或者是他们不善于把自己的情感传过去(“情”的“物”化),或者是不善于辨识对方传过来的情感(“物”的“情”化),即他们无法有效完成情感的交换。情感既然无法在两人之间顺畅交换,双方关系也就得不到情感的支撑而变得乏味、淡化。非但恋爱中的男女如此,其余人际关系亦是如此。如父母和子女的关系,父母把无私、无限的爱倾注在子女身上,子女感觉到无法承担的重压,或者逃避(逃避是无法回应),或者逆反(逆反是拒绝接受),无论哪种态度都让父母的情感期待落空,情感既然无法在父母和子女之间成功交换,双方关系必将貌合而神离。

“情”的“物”化与“物”的“情”化,构成了情感传达和交换的整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情”始终未曾露面,而又始终在交换的过程中,“物”则充当了情感交换的媒介,好像货币充当了商品交换的媒介一样。没有“物”,人和人的情感难以便利交换。

(2)礼数

情感,必须“物化”,才能实现传达与交换,所以礼有其形式上的规定,这就是“礼数”。人类学家李亦园先生说:“中国人的生活中,不论是宗教的或非宗教的,神圣的或世俗的,随时随地都要举行仪式,借仪式行为以表达其对人际关系的肯定,所以对仪式的正确性与否甚至比实际行为还要讲究。”[14]我们常讲,某个人很讲礼性,礼数总是很周到等等。也就是说,此人待人接物有规矩、有讲究,客客气气的,并非马马虎虎,随便将就。

孔子是礼学专家。当时鲁国有个权臣,叫阳虎,把持朝政,名声煊赫。他想请孔子出山,帮他点缀,为他树立声望,但是孔子不见他。阳虎老到,有办法,送给孔子一只小猪做礼物。他知道,孔子有礼数,照规矩,收人礼物应当回拜,这样双方就有见面的机会了。孔子也有办法,找个阳虎不在家的日子上门回礼,有意错过碰面。

举这个例子,我想说的是,礼有其必须践行的形式、仪式,是不可废弃和跳跃的。纵然礼数可能脱离真情、沦为虚文,但也不能成为不讲礼数的借口。孔子有个学生问孔子,为什么子女在父母逝世后,必须守丧三年?这礼仪繁琐而无意义,他认为一年足够。孔子说,父母死后一年,就去找自己的乐子,你心安吗?学生回答,心安呀。孔子批评他没良心。小孩子三岁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守丧三年,是还报父母的恩情,人皆同此心。如此则对等,所以是公平的。

可见,人之所以应讲礼数,行礼如仪,其目的还是在于心安,既让对方心安,也让自己心安。那么守孝,父母都不在了,如何能让他们心安?其实礼本就是情感的作用,“事死如事生”,是把逝者想象成生者。所以我们说某种作为可以告慰父母、父母必将含笑九泉等,都是立足于情感的期待和假定。

情感的假定,就是通过特定的形式,期待如此。所以“礼”,从根本上讲,是交互的。礼尚往来,即是此意。

(3)礼尚往来

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说一说中国人的“礼”。中国素称礼仪之邦,中国人也以崇尚和讲究礼仪而自诩。历史学家钱穆先生对一个美国学者曾经谈到过:“在西方语言中没有‘礼’的同义词。它是整个中国人世界里一切习俗行为的准则,标志着中国的特殊性。”[15]我在北京生活二十多年,深感北京人身上遗留着传统中国人讲礼的流风余韵,这是多少代人积淀下来的。老舍先生的小说中也做了很好的描述,《四世同堂》第一章就提到“别管天下怎么乱,咱们北平人绝不能忘了礼节”。如果把“北平人”三个字换成“中国人”,我想这话大概也是可以成立的。

礼,当然很复杂,无暇多谈,其中有一点与我们的主题相关,它本质上就是人与人之间情感的互换。北宋理学家程颢讲:“族人每有吉凶嫁娶之类,更须相与为礼,使骨肉之亲意常相通。骨肉日疏者,只为不相见,情不相接耳。”[16]婚丧嫁娶是亲族间相互走动的时机,为的是沟通情感。亲族间关系之所以疏远,是因为相见机会不多,情感无从交接。

所以,礼具有交互性。《礼记》说:“礼尚往来。来而不往非礼也,往而不来非礼也。”往来,讲的是情感必须交换。“礼”就是情感交换的形式、规矩、尺度、原则。不同的身份、地位、年龄的人,交换的方式不一,而必须交换则是唯一的。人对我施礼,我必须回礼;人对我有德,我必须报恩。情感无从交换,关系便告破裂。

《诗经》中有首诗《木瓜》:“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人赠我以木桃,我回报以琼瑶,其实不是为回报木桃,而是希望彼此的友好关系能长久地保持下去。以琼瑶交换木桃,表面上是物与物的交换,事实上是要传达与确证彼此的情意,目的是加深双方的情感联系,使得关系更长久、更美好;如果领会不到其中蕴含的情意,而仅以琼瑶回报木桃,认为两清了,那是把情感交换等同于经济交换。

2.情感交换的特点(www.xing528.com)

现代人类学的研究,为我们提供了许多材料,让我们更容易理解人类情感交换的普遍性以及它的特点。如安达曼群岛的俾格米人,热衷于赠送礼物,以表达情感。他们也有经济交换,在集市上以赭石和海产品来交换内陆居民的林产品。经济交换当然很重要了,但更重要的是他们的赠礼活动,其目的在于使参与交换的双方产生友好的感情;并且,要是交换活动没有达到增进情感的效果,那将被视作徒劳无功。

情感交换作为一种巩固人群关系的基本模式,我以为,它具有如下特点:

(1)情感交换是非即时性的

一般的经济交换是即时性的,俗话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是这个意思。不可否认,也有延时交货、付钱的情况,但那也须双方事先达成明确的约定。

情感交换则不同,它是非即时性的。非即时性不等于“延时”——因为它并不预设一个确定的时间。张三送李四一个礼,如果李四当即还报一个东西,这并非情感交换,它表示李四拒绝承认这个东西是“礼”,不接受这个东西有情感的含义;而是“适时”,在适当的时候完成和实现交换,还报给予者。

人类学马林诺夫斯基的名著《西太平洋的航海者》,描述了他在1910年代调查新几内亚的特罗布里恩德群岛上土著居民的一种叫作“库拉”的情感性交换活动。库拉的具体交换规则主要是礼仪用品的赠与和回赠。赠与行为发生后,一般要隔段时间才回赠,绝不能是讨价还价和算计之后的即时等价交换。土著把库拉与常见的经济性的物物交换严格区分,后者在当地的土著语言中被称为gimwali[17],如果某人违反了库拉交换的规矩,他就会被批评为“他把库拉当成gimwali来做了”。库拉不能够当成gimwali来做,说明要使情感的互动不同于经济的互动,必须超越时间的限定。马林诺夫斯基可能没有意识到,情感交换,从根本上说是非时间性的。这么做,方能突出土著们意识中对人与人的情感联系长久化的本能的期待。

在中国,这种情感交换活动很好地延续下来,没有遭到多大的更变。逢年过节,提着礼物走亲戚、串门子,是加强情感联络的最好时机。年节,是民俗的主体内容,甚至可认为是社会专门腾出的空闲时段,以便于人们建立和巩固他们的社会关系。至于婚丧嫁娶、过生日、做寿等场合,更能表现出情感交换的非即时性特点。一个人在此类场合中送了礼,他只有在自己的同类场合中才会被对方回报。

(2)情感交换是非契约性的

情感交换并不要拿出书面的契约来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规定赠与还礼的期限等等条款,它不做出任何正式的规定。但是,不做出规定,不等于没有规定,没有约束。事实上,这样的规定约束,还异常严厉,其效力是我们今日法律的制裁所无法比拟的。

比如毛利人认为,被用于赠送、往还的礼物中有一种名为“hau”的灵力。如果甲把某物送给乙,而乙又把该物转送给丙,丙回赠了乙另外一物;如果乙不把此物转赠给甲,那么乙将心神不宁。他相信,这是蕴含于物中的hau在发挥着作用,促使他不得不把收到的礼物转送出去,让物回到它原来的主人那里。如果甲不这么做,私自留下来,那对甲是不公正的。用“公正”这个概念,还有现代人的意识。毛利人大概此等概念还未明确产生出来。他们只是觉得如果不如此,将有灾难降临于他们自身。在毛利人的意识中,礼物是活生生的,非只为“物”而已。所以,他们必须要对收到的礼物予以回报,必须有来有往。

所以这也算是一种契约,不过契约是由某种宗教神力来保证和执行的。它是非正式的,可比正式的契约更具有效力,让人不得不乐于为此而不敢稍有怠慢。我们认为,如果交换非要以契约的形式来呈现,那么它就是“心灵契约”,是由心灵生发出来的、互相默认的契约。

这当然是毛利人万物有灵论的信仰。我们不是要追究这种信仰的产生根源以及合理性,而是说明:促使毛利人不得不对别人馈赠予以回报的义务,表面上是对蕴含在礼物中的灵力hau的敬畏,实际上乃是人之情感的不自觉之所为。情感,在投放出去的同时要求着回应;如果得不到回应,人的内心将不安。所以,物的交换背后,是情的交换。物,不过充当着情感交换的载体

(3)情感交换是非功利性的

经济交换,可以讨价还价,是彼此对各自合理利益的斤斤计较,此时感情暂时被放在一边。这种做法,更便于实现双方的互赢,都不吃亏。所以,它是“公平”的。

但情感交换不一样。讨价还价的情形绝难出现,这么做很伤感情。而且,在情感交换中,人们还竞相以慷慨的面目出现。比如一对现代男女相亲、约会,多半是男方采取积极、主动的姿态。男方如果表现得吝啬、小气,吃饭时去路边小摊、点便宜菜,或者不给女方买稍贵重点的礼物作为心意,女方心里必将有所不快。她们更希望对方表现出大方、慷慨的姿态,不是她们缺乏节俭意识,也不是虚荣心在作祟,而是觉得对方的慷慨能够表现出对她们的重视和爱慕。在这种特定情境中,慷慨意味着情感的真实,意味着交往的恳切。

这种心态在原始社会里更多。原始人献给神灵的礼物,往往是他们历尽艰苦制造、累积下来的,但在敬神时节,他们会毫不吝惜地把这些物品奉献出去。唯其如此,方能表现出对神灵的虔诚之情,并换回神的有心庇佑。法国著名人类学家莫斯在《论礼物》一书中介绍,西北美和东北亚都存在着毁坏珍贵物品的例子,人们杀掉奴隶,点燃珍贵的油膏,把铜器丢入大海,甚至放火烧掉豪宅,不仅仅是为了显示实力、富有和不加计较,同时也是为了献祭神灵。

情感交换的非即时性、非契约性、非功利性,决定了情感交换不同于经济交换的互利目的,它是通过情感的传达和共鸣,使双方关系更加亲密,而达到“默契”的境界。

3.默契:情感交换的境界

情感交换最终所要达成的境界,是“默契”。契,是契合;默,是说这种契合以不明言、非故意的方式而实现。人和人相交到极其深厚的时候,会产生很好的配合,有高度的协同性和一致性,甚至不必多说话——可不言而信;不必有约定——可不约而同,这就是“默契”。我们常说,“我心里有数”,这也是默契。什么叫做“心里有数”,什么是“心理契约”?是看在眼里、放在心里、适机表示、不必多言。

默契,绝不是在时间中自然而然地形成的。中国有句老话,说“有白头如新,倾盖如故”。有的人,认识了一辈子,还跟陌生人差不多;有的人,刚下车的一瞬间,便已相识如旧。默契与否,与时间多少无关,纯粹是人的情感得以充分交换的结果。因为默契,所要求的是双方均能会意;会意,即能领会各自心中那微妙而不易言传的情感活动,并以恰当的方式回应。显然,这就是情感交换。

这样看来,默契并无什么玄妙之处。但凡人和人之间发生情感的交换,即可形成一定程度的默契。如一支球队,队员之间感情很好,每个队员对于队友的位置及球风熟悉,比赛时不必教练过多提醒,自然知道应该如何配合,应该如何以易于接受的方式把球传给队友;上司和下属之间也可有默契。彼此知根知底,工作中会有很好的配合,下属知道以易于为上司所接受的方式来进言,上司也知道以易于为下属所接受的方式来发令,摩擦就少,彼此顺畅适意。工作中有默契感,少摩擦,少滞碍,沟通顺畅,效率也高,它的益处显而易见,它的存在也显而易见。默契的形成,工夫多在场外。许多企业喜欢组织拓展训练之类的活动,其用意也是培养人和人之间的默契感。

所以,默契以及情感交换,还是信任的源头。我们讲,人与人要充分信任。细究一下,“信”其实是“任”的前提,信一个人才能要他任职、给予任务。默契,又是信的前提。因为,信,总是作为某种不言而喻的情感状态存在于心中。如果刻意把“信”提出来加以强调,恰好是彼此情感不甚协调、心里有疙瘩的表现。这么说来,仅仅提倡信任是不够的,有必要的是在情感的交换中形成默契,信任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

情感交换的非契约性、非即时性以及非功利性,以及情感交换所欲达成的默契境界,决定了情感交换根本不同于经济交换。固然,情感交换既为交换,一方在付出情感的同时肯定也在期待着对方的情感回应,但回应只能取决于对方的自觉、自愿。自觉自愿,即诚意。以诚意为基本,是情感交换困难之处,也是情感交换之所以为情感交换的缘由。否则,将只是以情感交换的形式所冒充的经济交换。当然,在现实中,人与人的经济交换和情感交换往往掺杂、混淆在一起。这个时候,如何生出情感来呢?

我们得出的结论,是“不平等产生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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