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9日,欧盟发布了产品环境足迹(Product Environmental Foot-print,PEF),并同时发布了PEF方法指南。PEF评价体系完全基于产品的生命周期评价方法,综合评价14种环境影响类型,这将取代近年来在欧盟各国十分流行的产品碳足迹、水足迹等单项评价指标以及相关方法标准,并且将建立PEF审核体系和市场宣传模式。其目的是要采用统一的方法评估绿色产品,为产品生命周期设计、绿色制造、绿色采购、产品环境标志与认证、市场营销和绿色金融等提供方法和数据支持,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市场,从而避免因为评价方法不同给消费者和采购方带来混乱的环境信息,同时也减少企业披露产品环境信息的成本。
PEF基于国际参考生命周期数据系统手册(ILCD)以及其他现行的方法标准和指南文件(如ISO14040-44,PAS 2050,BP X30,WRI/WBCSD温室气体协议,可持续发展联盟,ISO14025,生态足迹等)而制订的。
欧盟认为,随着产品、企业、行业、国家和地区等的不同,LCA及碳足迹的计算方法及基础数据也各不相同,原则上无法与竞争企业及其产品进行比较。因此要在欧洲境内制定统一的规则,建立消费者和企业可以进行比较的体制,作为消费者获得产品环境信息的方法。
PEF不仅明确温室气体排放量,还包括用水量、化学物质使用及排放量、废弃物排放量和木材使用量等。在此基础上,还要使这些物质排放及资源消耗对气候变化、大气及水质污染等环境问题产生的影响程度实现可视化。(www.xing528.com)
欧盟还将产品环境足迹标签,从“A”到“E”分5级,表示影响程度逐渐加大,以便于消费者和企业可以从多个企业和产品中,选择环境影响更小的。
新的PEF指南在方法体系和数据质量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70%数据的质量评估应达到高质量水平。过去一些临时性、简化的计算方式,如产品在中国生产而数据却采用国外数据库、采用产品材料成分数据或生产消耗数据乘以排放系数等,已经无法满足PEF对数据质量的要求,未来也难以被相关方和市场接受,这也可能影响到产品对欧盟的出口。
与此相应,2016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即将目前分头设立的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统一整合为绿色产品,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2016年1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进一步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立系统科学、开放融合、指标先进、权威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健全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实现一类产品、一个标准、一个清单、一次认证、一个标识的体系整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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