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关税也是将环境问题与贸易挂钩,是用非市场经济手段解决环境问题,同样也是一把“双刃剑”。
1.碳关税的来源
碳关税是指对高耗能的进口产品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CO2)排放关税。
为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缓全球气候变化,国际社会先后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明确规定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负有“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对发达国家规定了有法律约束力的量化减排指标,发展中国家暂不承担减排限额。法国前总统希拉克为了避免本国产品受到不公平竞争,最早提出了对未遵守《京都议定书》或没有承担减排义务的国家的产品采取边境税收调节措施,碳关税由此而来。
自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当时的美国总统奥巴马积极推进碳关税的立法,众议院于2009年6月通过了《限量及交易法案》和《清洁能源安全法案》,授权美国政府可以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实施碳减排限额的发展中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并且将于2020年起开始实施。继美国之后,发达国家在碳关税问题上动作频频,征收碳关税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大,这违背了《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负有“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19]
从2012年1月1日起,欧盟正式开始执行航空碳排放税。这项政策意味着,欧盟要对所有在其境内飞行的国际航空公司的碳排放量设限,超出部分必须花钱购买,否则将被禁止在欧盟境内飞行。由于欧盟不经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协商就单方面强制征收航空碳排放税,因此一经推出就遭到美国、中国、俄罗斯等国的抵制,最后不了了之。
2.碳关税的作用
(1)促进低碳经济
碳关税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与国际贸易联系起来,具有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
(2)美欧发达国家通过碳关税降低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品的比较优势
发展中国家出口到发达国家的产品绝大多数为高能耗产品,其中中国制造的产品占的份额最大。根据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对各国碳排放量的统计,中国的出口商品碳排放量最高。2009年,中国对美国和欧洲的出口额分别达到2208.16亿美元和2362.84亿美元,约占全年总出口额的18.4%和19.7%,两者相加约占全国总出口额的38.1%,其中高碳密集型产品如机电、纺织、钢铁、塑料和化工制品等占到中国出口商品总量的60%以上。如果碳关税全面实施,“中国制造”在国际市场上可能将面临平均26%的关税,出口量可能因此下滑21%。
(3)美欧发达国家通过碳关税转嫁环境治理责任和成本(www.xing528.com)
美欧发达国家利用碳关税的市场化手段,借环境保护的名义推卸本国对全球气候变暖的责任,并且从关税和低碳技术转让中获得高额财政收入。
3.应对碳关税的产品生命周期设计的需求
(1)加速向低能耗、低排放的产业转移,向服务业拓展
发展中国家产业的碳密集度普遍高于发达国家,主要源于国际产业转移及世界分工。以服务业为主要支柱行业的发达国家已经步入后工业时代。发达国家将钢铁、水泥和铝制品生产等高污染、高耗能的产业转移到了发展中国家。例如,近年来,中国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发展迅速,占商品出口总额的比重不断上升,2011年,我国工业制成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由2002年的91.2%提高到94.7%;机电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由2002年的48.2%提高到57.2%。中国、印度、越南等发展中国家,在为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提供最终产品的同时,却把污染留在了本国内。发达国家既使用了最终产品,又避免了本国生产最终产品产生的碳排放,却还要对发展中国家征收碳关税。
因此,我国要加速向低能耗、低排放的产业转移,向服务业拓展。
(2)开发推广节能减排和清洁能源技术
由于中国目前还是发展中国家,在低能耗、低排放的产业没有优势,为了满足就业和社会稳定,还不得不大力发展高能耗的制造业。因此,开发推广节能减排和清洁能源技术,对于解决我国面临的发展难题具有重要的作用。
(3)开展产品生命周期评价,进行产品生命周期设计
企业需要知道自己产品的生命周期的碳排放情况,未来的产品可能都需要“碳标签”。因此,企业需要开展产品生命周期评价,了解产品生命周期各个环节的碳排放数据,并且在此基础上进行产品生命周期设计,降低碳排放。
应对碳关税的产品生命周期设计的需求,如图2-14所示。
图2-14 应对碳关税的产品生命周期设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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