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收入分配差距的影响因素。
•掌握洛伦兹曲线与基尼系数的内容。
经济学家:约翰·希克斯(John Hicks,1904—1989年)
简介:宏观经济学微观化的最早开拓者,微观经济学中一般均衡理论的创建者。1972年,希克斯因其在一般均衡理论和福利经济学理论上的贡献,获得了当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主要成就:希克斯对福利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的贡献主要反映在对序数效用论和无差异曲线分析方法的推广和运用方面;他对消费者剩余的重新解释,推动了福利经济学的分析;希克斯认为,如果经济政策的改变可以使一些人受益,另一些人受损,但可以通过税收或价格政策使受益者补偿受损者而有福利剩余,那么,社会福利就增进了,这种政策的改变就是适当的。(www.xing528.com)
最低工资法对劳动力市场均衡的影响
许多国家存在着法定的最低工资,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最低工资的存在对劳动力市场均衡的影响。如果法定最低工资低于市场均衡工资,那么这个最低工资实际上与没有是一样的。因此,最低工资要起作用,就必须高于均衡工资。如果法定工资高于均衡工资,那么将导致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进而导致失业。也就是说,较高的法定工资是以牺牲就业为代价的。具体而言,最低工资法将带来的后果有三个方面:第一,高于均衡水平的法定最低工资使得劳动的供给大于需求;第二,如果政府强制企业雇佣劳动,将导致企业亏损,长期看将进一步减少就业机会;第三,如果企业有雇工自由,最可能找不到工作的是那些素质相对较低的劳动者。
由此可见,最低工资法看似保护了雇员的利益,实则损害了他们的利益。举个例子来说,很多印度的中小企业在员工数到达99人后,就不再愿意扩大规模。为什么?因为印度1947年通过的«产业争议法»规定,所有超过100人的企业在解雇员工时,必须获得政府的批准。而政治家从选票角度出发,极少批准企业的解雇计划,这就导致很多企业雇了99名员工后就不再雇人,因此雇佣规模在100人以下的企业特别多。这反映的其实是当下许多国家共同面临的问题:找到工作的人可以被政府的最低工资法保护起来,但是这样就产生了大量找不到工作的人。原来没有最低工资法时,这些人也能找到一份工资较低的工作来养家糊口,而现在这一切都变得不可能,这就是经济学家反对最低工资法的主要理由。其实,如果我们相信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那么通过交易双方的讨价还价自然会实现双赢,每个参与者都皆大欢喜。但是,如果政府规定了高于均衡水平的最低工资,那么市场就没有办法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最优配置,而且政府强制企业接受法定的工资水平,既剥夺了企业对工资定价的自由权,也剥夺了工人的选择权,这显然超出了政府的职能边界。
(资料来源:张维迎.经济学原理[M].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15.)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