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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和偏好的影响:从消费者行为到社会总福利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认可欲望的合理性是研究消费者行为的基础。最低层次的是关乎生存的欲望,如生理及安全的需要;高层次的是相关精神层面的欲望,如社会交往中的尊重他人与自我尊重,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按照社会功利主义的观点,一种政策或制度的好坏,完全由这一政策或制度对社会总福利的影响决定,增加社会总福利就是好的,减少社会总福利就是坏的。

欲望和偏好的影响:从消费者行为到社会总福利

欲望是经济学研究的出发点,我们需要解决资源的稀缺性与人们永无止境的欲望之间的矛盾。人们的欲望是罪恶的吗?人们往往把欲望和贪婪放在一起,诉说一系列的罪恶都源自“欲壑难填”的贪婪。其实重点不在于是否“欲壑难填”,而在于使用什么样的方式来满足欲望。以犯罪的形式满足欲望当然是罪恶的,但如果以合法的方式满足欲望,那么这种方式就应该得到鼓励。这是因为一切探索、发现、创新、生产与消费都在欲望的驱使下才能实现,应该说,社会正是在欲望的激励下才得以发展和进步。一个没有欲望的社会,人们不愿工作,经济增长缺少动力,社会陷入停滞,而这些有可能在未来成为困扰高福利国家的现实问题。因此,认可欲望的合理性是研究消费者行为的基础。在消费理论中,欲望被满足的过程是短期的。但这种短期的行为为经济的循环带来了可能:在满足自己欲望(消费)的同时,也要给别人提供产品及服务(生产),从而持续获得满足自己欲望的权利。

欲望是多层次的,消费者也会在安排优先次序上进行选择。最低层次的是关乎生存的欲望,如生理及安全的需要;高层次的是相关精神层面的欲望,如社会交往中的尊重他人与自我尊重,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

知识链接

功利主义幸福观

经济学的幸福观是功利主义幸福观。“功利”在英文中对应的单词是utility,这个词在经济学中通常翻译为“效用”,而utilitarian被翻译为“功利主义”。功利主义由英国哲学家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提出,后来由另一位经济学家约翰·穆勒(John Mill)作了进一步发展,从此变成经济学的一种基本哲学。现在的主流经济学仍然建立在这样一个功利主义的基础上。它的含义是人们追求的是情感和欲望的满足,所以快乐越多越好,痛苦越少越好,也就是我们中国人讲的“趋利避害”。人的行为目标,就是最大化自己的效用,也可以说是最大化个人的快乐、最小化个人的痛苦。(www.xing528.com)

功利主义有个人功利主义和社会功利主义之分。个人功利主义,是指个体选择某种手段追求效用最大化。因此,手段的价值完全是由其对个人效用的贡献决定的。社会功利主义,是指社会的目的是社会总福利的最大化,或者说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按照社会功利主义的观点,一种政策或制度的好坏,完全由这一政策或制度对社会总福利的影响决定,增加社会总福利就是好的,减少社会总福利就是坏的。因此,功利主义完全是后果主义的:重要的是结果,而不是动机和手段;只要目的是正当的,有利于实现目的的任何手段都是正当的。

虽然个人功利主义为经济学分析个体行为提供了有价值的哲学基础,但社会功利主义是值得怀疑的,因为它忽视了人的基本权利,为专制主义和集体主义提供了借口。举例来说,假如一个团体有500个人,其中有5个人长得特别难看,其他495人看到就难受。按照功利主义的观点,把这5个人关起来是正当的,因为这样可以增加社会总福利。但我们想一想,这符合社会正义吗?为了这495个人福利的提高,就应该牺牲那5个人的自由吗?

经济学面临的一个重要转型是从功利主义转向权利主义。权利主义意味着个体的基本权利必须得到尊重,任何以集体利益的名义剥夺个人权利的行为都是不正当的,目的的正当性不能代替手段的正当性。

(资料来源:张维迎.经济学原理[M].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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