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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资源盘活遇到大需求抵押物和质押物矛盾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即便是全国人大授权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的颁证进度依然较慢,甚至个别试点县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工作也严重滞后,金融介入存在硬性障碍。以“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为例,目前6 个试点县(市、区)出台的实施方案中只原则性规定了“两权”抵押物可以采取转让、再流转、仲裁、诉讼等方式处置,但尚无具体细则或措施,也无可借鉴的实践经验。

县域资源盘活遇到大需求抵押物和质押物矛盾

当前,缺乏合格抵押物和质押物是农村经营主体贷款难与金融机构难贷款并存的重要掣肘因素,而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有效盘活农村土地等资源,具体表现在“四个滞后”。

1.农村资源确权颁证滞后

当前,全省农村土地、住房以及其他集体经济产权等资源确权颁证工作普遍滞后,土地等资源难以成为银行合格抵押物,大量农村资源无法盘活。即便是全国人大授权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的颁证进度依然较慢,甚至个别试点县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工作也严重滞后,金融介入存在硬性障碍

2.评估制度建设滞后

抵押物价值评估是金融机构发放抵押贷款的重要前提。全省大部分县域尚未成立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机构,金融机构对土地流转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的资产价值评估以自评为主,不同地区间、不同金融机构间和不同经济主体间均存在差异,缺乏统一评估标准。另外,观光农业设施、养殖圈舍、温室大棚、新型农田水利设施等地上附着物投资价值高于土地本身价值,地上资产由于缺乏统一的评估标准而难以确定其公允价值,存在评估障碍。(www.xing528.com)

3.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滞后

高效的产权流转交易体系是盘活县域资源的有效手段。但目前尚未建立全省统一的县域产权流转平台,县、镇、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体系不完善,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的信息传递、价格发现、交易中介等功能弱,服务农户、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水平低。特别是广大农村基本上都没有正规的交易市场,农户与种植大户、农户与企业、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交易主要是自发开展。

4.抵押物处置机制建设滞后

抵押物处置变现是银行防范风险的重要环节,但全省农村土地等抵押物处置机制尚未建立。以“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为例,目前6 个试点县(市、区)出台的实施方案中只原则性规定了“两权”抵押物可以采取转让、再流转、仲裁、诉讼等方式处置,但尚无具体细则或措施,也无可借鉴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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