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中国在减贫之路上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按照中国政府2011年新确定的收入绝对贫困线衡量,中国农村贫困发生率从1978年的97.7%下降到了2017年的3.1%。随着贫困发生率的不断下降,剩余农村贫困人口越来越集中于环境极端恶劣地区。这些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足、自然灾害频发,以及交通不便、信息不畅、人才短缺、市场不完善,形成了“贫困—经济社会发展落后—贫困程度加深”的恶性循环。传统的“就地扶贫”方式在这些地区实施成本高、难度大、政策投入效益微弱,即使依靠政府等力量实现脱贫,也容易因自然条件的限制和自然灾害的影响而返贫。为了使这些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中国从1983年“三西”地区开始探索扶贫搬迁。多年实践证明,易地扶贫搬迁有助于改变地区或个人资源强约束状态,是一种打破空间制约、突破资源投入约束、实现地区或个人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有效扶贫途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发布,标志着中国扶贫开发事业进入了脱贫攻坚的新阶段。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各地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工作,基本摸清了全国贫困人口分布、致贫原因、脱贫需求等信息,其中有约1000万农村贫困群众仍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区中。与此同时,有的农村地区属于丘陵平原地区,生态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不一定十分恶劣,但是很多住户的房屋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为了保障1000万搬迁愿望强烈的农村贫困群众打破空间制约,同时满足居民住房安全和发展需要,国家在“十三五”期间加大了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政策投入力度,这两项重大民生工程在实现农村长期、全面、可持续脱贫的进程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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