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继续加大和创新对脱贫摘帽县的政策支持。尽管部分贫困县已经脱贫摘帽,但仍属于欠发达地区,在更大范围内比较优势不足,脆弱性较强,很容易导致返贫和新生贫困现象。因此,仍需要国家政策支持、倾斜,如金融政策、社会救助政策等,以此来巩固脱贫成果,提高农民的抗风险能力。
第二,脱贫攻坚以来,各地涌现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减贫做法,需要把这些好的经验加以提升总结,及时转化为国家的政策或制度安排,甚至实现扶贫立法,使之制度化、长效化,以此来更好地指导情况类似的未脱贫地区的工作。
第三,使减贫工作主流化并内生成一种行为自觉和重要理念。随着绝对贫困的逐渐消除,相对贫困会呈现出多种形态,今后的减贫事业也要体现在方方面面,这就需要使减贫主流化、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各层级政府部门和各行各业,并内化成一种行为自觉和理念认同,形成对贫困人口的主动关怀。具体工作中,需要各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充分考虑政策相关条件是否会排斥贫困人口享有政策,避免政策实施中的非主观排斥;同时也需要各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互助,通过制度衔接保障贫困人口有效脱贫、长远致富。(www.xing528.com)
第四,需要持续关注农村弱势群体,农民工需要额外关注。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并不意味着农村群体一下子步入了富裕阶层,他们仍然属于社会较脆弱群体,仍需要更多关注、关怀,例如农民工群体就需要额外关注。当前,通过就业获得的工资性收入是贫困户家庭摆脱贫困的最主要手段,而农民工因工作环境差、保障不足、身体严重透支等,很可能会因工资性收入断崖式中断、疾病、伤残等而成为未来困难群体。这需要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大对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政策执行力度,防止出现未来的困难群体。
第五,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在进行脱贫攻坚的政策制定、产业发展等重大安排时,应当做好长远的、均衡的政策考量,不能就扶贫而扶贫,要在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同时,为乡村振兴打好坚实的基础,做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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