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跟单托收又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
(一)付款交单
1.定义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是指卖方的交单是以买方(进口人)的付款为条件。先付款后交单,以付款为交单的前提。
跟单托收中的单据很重要:在象征性交货的国际贸易中,货物的买卖实际上是一种单据的买卖,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不能轻易转手。国外代收行将托收行寄来的汇票和单据向进口人提示后,进口人必须先向代收行付款,付款后,代收行才可将单据交付进口人。
2.付款交单的分类
(1)即期付款交单
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是指卖方装运后开具即期汇票,随附全套单据,通过银行向买方提示,买方见票后立即付款。买方付清货款后取得全套单据。以买方先付款为条件,银行向其交单。(www.xing528.com)
(2)远期付款交单
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是指卖方装运后开出远期汇票,随附商业单据,通过银行向买方提示,买方审核无误后,即在汇票上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清货款后,银行向其交单。
在远期付款交单中,如果买方想提前取得单据,通常有两种做法:①付款到期日之前提前付款交单;②凭借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T/R),即采用远期付款交单加T/R的方式,在付款前向银行借出单据。信托收据是一种书面信用担保文件,代收行以受托人的身份,按照托收指示中的规定向买方提供单据。如代收行以信托收据的方式自行向买方借出单据,一旦买方不能付款,代收行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说明,不论是即期付款交单还是远期付款交单,都是买方付清货款后才能取得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才能提货或转售货物。所以,与汇付相比,托收的风险对卖方来说略小。
(二)承兑交单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即卖方在装运后开出远期汇票,随附全套单据,通过银行向买方提示,买方承兑汇票后,代收行即将全套单据交给买方。在汇票到期后,买方再来履行付款义务,承兑交单实际上是买方先取得货物所有权后再来付款,所以对卖方来说风险非常大。一旦买方到期不付款,卖方就会遭到货款两空的损失,所以现在我国的外贸公司对使用承兑交单非常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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