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CC(A)
1.ICC(A)承保的责任范围
ICC(A)采取“一切风险减除外责任的方法”。即除了“除外责任”项下所列的风险,保险人不予负责外,其他风险均予负责。而ICC(B)、ICC(C)险为“列明风险”(Named Peril)。
2.ICC(A)的除外责任
ICC(A)险的除外责任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1)归因于被保险人故意的不法行为造成的损失或费用;自然渗漏、重量或容量的自然损耗或自然磨损;包装或准备不足或不当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保险标的内在缺陷或特性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直接由于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由于船舶所有人、经理人、租船人或经营破产或不履行债务造成的损失或费用;由于使用任何原子或热核武器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
(2)如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已经知道船舶不适航,以及船舶、装运工具、集装箱等不适货。如违反适航、适货的默示保证为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所知道。
(3)由于战争、内战、敌对行为等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或费用;由于捕获、拘留、扣留等(海盗除外)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由于漂流水雷、鱼雷等造成的损失或费用。
(4)由于罢工者、被迫停工工人等造成的损失或费用;任何恐怖主义者或出于政治动机或宗教信仰而行动的人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
(二)ICC(B)
ICC(B)相当于我国保险条款的水渍险。
1.ICC(B)规定保险责任的方法
ICC(B)规定保险责任的方法可以概括为四个字:“列明风险”。(www.xing528.com)
列明风险即将承保范围内风险一一列举出来,便于投保人选择险别,又便于保险公司处理损害赔偿。一律按损失程度给予赔偿,不因险别不同而只对部分损失赔偿,无免赔率的规定。
2.ICC(B)险具体承保的风险
(1)灭失或损害合理归因于下列原因者:火灾、爆炸;船舶或驳船触礁、搁浅、沉没或倾覆;陆上运输工具倾覆或出轨;船舶、驳船或运输工具同水以外的外界物体碰撞;在避难港卸货;地震、火山爆发、雷电。
(2)灭失或损害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者:共同海损牺牲;抛货;浪击落海;海水、湖水或河水进入船舶、驳船、运输工具、集装箱、大型海运箱或储存处所;货物在装卸时落海或摔落造成整件的全损。
3.ICC(B)的除外责任
ICC(B)的除外责任包括了ICC(A)的除外责任的内容,另外加上对海盗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的恶意损害。也就是说,ICC(B)都不予赔偿。
(三)ICC(C)
1.ICC(C)规定保险责任的方法
ICC(C)只赔偿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对非重大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都不予赔偿。对浪击落海,海水、湖水进入船舱和集装箱以及货物装卸时单件或数件落海都不予赔偿。
2.ICC(C)的除外责任
ICC(C)的除外责任包括了ICC(B)的除外责任范围。
ICC(A)和ICC(B)比我国海洋货物运输的一切险和水渍险的范围要大。ICC(A)增加了对第三方恶意损害的赔偿和对海盗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另外对浪击落海,海水、湖水进入船舱给予赔偿。这两个条款是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所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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