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称:Free Carrier(...Named Place of Delivery)Incoterms®2020。
中译名:货交承运人(……指定交货地点)。
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国际多式联运。
出口国装运地是“Place”而不是“Port”的原因在于:FCA贸易术语不限于码头、船上交货,而是可以在出口国任何地点交货,但性质上类似于FOB贸易术语。因此,FOB规则下不适合于货物在交到船上之前已经移交给承运人的情形,如在集装箱终端被交给承运人,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当考虑使用FCA规则,而非FOB规则。
另一个要注意的是,货交承运人所指的是在出口国货交承运人,而不是在进口国货交承运人。
(一)定义
买方要自费订立从指定地点起运的运输合同,并及时通知卖方。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办理出口手续后就完成了交货。
(1)交货地点:出口国内地或港口货交承运人。
(2)风险转移:货交承运人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承运人指两类人:①实际履行运输义务的承运人;②运输代理人。
(二)买卖双方的义务
1.卖方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者以取得已经如此交付货物的方式交货,并及时通知买方。
(2)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4)提交商业发票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并自费提供通常的交货凭证。
(5)卖方必须在完成交货之前遵守任何与运输有关的安全要求。
2.买方义务
(1)签订从指定地点承运货物的合同,支付有关的运费,并将承运人名称及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卖方。
(2)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受领货物并支付货款。
(3)承担受领货物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
(三)使用FCA术语应注意的问题
1.关于交货地点
按照《Incoterms®2020》的解释:“卖方必须在约定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地点或指定地点的约定点(如有约定),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如果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是在卖方的所在地,货物装上买方提供的运输工具时,交货完成。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则当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可供卸载,并可由承运人或买方指定的其他人处置时,卖方的交货即告完成。”
以FCA进行的货物销售可以仅指定交货地点在卖方所在地或者其他地方,但不具体说明在该指定地点内的详细交货点,但是,特别建议双方还应尽可能清楚地指明指定地方范围内的详细交货地点。详细的交货点会让双方均可以清楚货物交付的时间和风险转移至买方的时间,还标志了买方承担费用的地点。(www.xing528.com)
2.风险转移问题
采用FCA术语成交时,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是以货交承运人为界,如果是由买方指定承运人,买方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安排承运人,则关于其后的风险是由谁承担的问题,《Incoterms®2020》的解释是,自规定的交付货物的约定日期或期限届满之日起,由买方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货物已被划归本合同项下为前提条件。但如果由于买方的原因,使卖方无法按时完成交货义务,只要货物已被“清楚确定为合同项下的货物”,那么风险转移的时间可以前移。
FCA贸易术语风险转移以出口国货交承运人为界,即使FCA第一程为海洋运输也如此。
3.责任和费用划分问题
FCA适用于包括多式联运在内的各种运输方式,卖方交货的地点也因采用的运输方式不同而不同。有时,卖方须在出口国的内陆,如车站、机场或内河港口办理交货。不论在何处交货,根据《Incoterms®2020》的解释,卖方都要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在FCA条件下,买卖双方承担的费用一般也是以货交承运人为界进行划分,即卖方负担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有关费用,买方负担货交承运人之后的各项费用。
如买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指定承运人,则之后的费用由买方承担。但以货物清楚地被确定为合同项下的货物为限。
卖方要负责办理:①出口许可证。②出口报关手续。买方自负费用,自担风险,卖方可接受委托寻找承运人。
4.FCA Incoterms®2020中约定了已装船批注提单
合同约定采用FCA贸易术语,而货物经由海运方式运输,卖方或买方(如使用信用证方式支付)可能需要已装船提单。然而FCA术语下卖方的交货义务在货物装船前已经完成,无法确定卖方能否从承运人处获取已装船提单。Incoterms®2020规则FCA中的A6/B6现在提供了一个附加选项,买方和卖方可以约定,买方将指示其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后向卖方签发已装船提单,然后卖方有义务,通常通过银行,向买方提交提单。
此外,应强调的是,即使采用该可选机制,卖方对买方也无订立运输合同的义务。然而,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卖方拥有的便于买方安排运输所需要的任何信息,包括与运输有关的安全要求。如有约定,卖方必须按照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由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
5.FCA Incoterms®2020中规定了允许买方使用自己的运输工具安排运输
在《Incoterms®2020》中,始终设定卖方和买方之间的货物运输将由第三方承运人进行,而未考虑卖方或买方自行负责运输的情况。
在《Incoterms®2020》中,则考虑到在某些情况下,虽然货物要从卖方运往买方,但仍然可以在根本不需要雇用任何第三方承运人的情况下进行运输。因此,在FCA贸易术语中,允许买方可以使用自己的运输工具收货并运往买方所在地。
(四)FCA与FOB的异同点
1.相同点:
(1)这两个贸易术语都是由买方负责运输、保险,在价格构成上都不包含运费和保险费。
(2)这两个贸易术语都属于出口国装运港(地)交货条件。
(3)以这两个贸易术语签订的买卖合同都是装运合同。
2.不同点:
(1)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FOB只适用于港到港的海洋运输;FCA适用于包括海洋运输方式在内的一切运输方式。
(2)交货地点不同:FOB交货点是在装运港船上交货;FCA交货点是出口国装运地货交承运人。
(3)风险划分的地点不同:FOB是在装运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FCA是出口国装运地货交承运人。
(4)FOB是象征性交货的贸易术语;FCA情况比较复杂,在单纯海洋运输的情况下可以做成可转让提单,可以是象征性交货;在其他运输方式下不属于象征性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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