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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机遇:省级RD资本化核算方法研究开展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较遗憾的是,迄今尚未发布各省市层面有关R&D资本化核算的相关制度方案。作为经济发展水平的先进省份,浙江省应积极推动2016年中国核算体系的实施节奏,着力实施与国家层面核算标准的接轨工作,率先开展省级层面的R&D资本化理论方法研究。

抓住机遇:省级RD资本化核算方法研究开展

(一)率先开展省级层面的R&D资本化核算方法专题研究

尽管面临着各种技术困难,但将R&D产出视为资本形成并纳入GDP核算,符合当今世界经济由知识或创新主导增长的理论与实践,符合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新形势。从核算方法制度上看,2017年7月,国务院批复了国家统计局《关于报请印发〈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的请示》(简称2016年中国核算体系),由国家统计局印发实施。2016年中国核算体系针对经济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和2008年SNA的建议,修订了“资本形成总额”指标,纳入了研究和开发、娱乐文学艺术品原件等知识产权产品[1]。这充分表明,将R&D产出视为资本形成前提的R&D资本化核算,已被写入中国国民经济核算规则的最新版本。从核算实践上看,国家层面已公开发布了1952年以来经R&D资本化调整后的GDP规模与GDP增长速度时间序列。较遗憾的是,迄今尚未发布各省市层面有关R&D资本化核算的相关制度方案。

作为经济发展水平的先进省份,浙江省应积极推动2016年中国核算体系的实施节奏,着力实施与国家层面核算标准的接轨工作,率先开展省级层面的R&D资本化理论方法研究。我们建议由浙江省科技厅和浙江省统计局联合组织人员,成立“R&D资本化核算小组”(以下简称“研究小组”),牵头组织开展针对浙江省R&D资本化核算方法的专题研究。研究小组应详细探讨浙江省R&D投资流量核算方法和浙江省R&D资本存量核算方法,考察国家层面的R&D资本化核算方法于浙江省的适用性与可行性。特别地,应重点讨论如何从国际收支统计中识别R&D产品进出口的方法,以便将R&D产品的进出口纳入R&D资本化核算框架。同时,对浙江省R&D资本化核算所涉及的技术参数,如R&D产品收益率、基期R&D资本存量、R&D产品价格指数、R&D资产平均役龄和折旧率等展开系列研究,以确保在总体核算原则与国家层面相匹配的基础上,进一步凸显R&D资本化核算的“浙江特色”。

(二)尽快出台《浙江省R&D资本化核算方法与GDP历史数据调整方案》(www.xing528.com)

研究小组应尽快出台《浙江省R&D资本化核算方法与GDP历史数据调整方案》(简称“调整方案”),以形成指导文件。调整方案除详细列示浙江省R&D投资流量核算和浙江省R&D资本存量核算的具体操作方法,列示R&D资本化核算所涉及技术参数的具体取值之外,还应该详细阐释R&D资本计入GDP的具体途径、R&D资本化对生产法GDP核算各构成项的影响路径与调整方式、R&D资本化对支出法GDP核算各构成项的影响路径与调整方式,更应说明不变价GDP规模与GDP增速调整的细化方案。如若可能,研究小组还可进一步将R&D资本化引致的GDP变化扩展至其他核心经济指标,如R&D投入强度、需求结构、三驾马车贡献率与拉动度、工业增加值率等,分别给出相应的调整方法和修订方案。

(三)尝试浙江省R&D资本化试算与GDP时间序列的试调整

基于《浙江省R&D资本化核算方法与GDP历史数据调整方案》,研究小组应尝试组织开展浙江省R&D资本化试算与GDP时间序列的试调整工作。建议试算与试调整工作的成果不仅仅局限于发布“经R&D资本化调整后的GDP(现价)”和“经R&D资本化调整后的GDP增速”序列,而应尽可能细化GDP核算分组数据,尤其是支出法下的固定资本形成序列,通过分组显示R&D投资规模。较理想的一种操作是,在发布GDP数据的基础上,专门公布浙江省R&D总产出、被资本化的R&D产出、当年R&D投资额、规上工业企业R&D投资额、不同研究类别的R&D投资额、年末R&D资本存量、规上工业企业R&D资本存量等时间序列。唯其如此,相关研究者才能综合运用这些数据对浙江省R&D活动做全面评价,为多视角下分析评价R&D活动对浙江经济增长的贡献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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