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资产的折旧并非指R&D产品本身的物理损耗,而是指模仿者的跟随或新技术(知识)的更新导致的“旧的”R&D产品的获利能力下降而逐步退出市场的现象。欧盟R&D特别工作组(R&D Task Force,2009)[41]、OECD(2010)[42]和欧盟统计局(2012)一致认为,各国应通过调查分析确定不同类型的R&D资产的产品役龄。但是,鉴于实施难度较大且缺乏其他可用的替代信息,欧盟R&D特别工作组(2009)、OECD(2010)和欧盟统计局(2012)统一推荐,各国在设定R&D产品役龄时可暂定为10年(OECD,2010;Eurostat,2014[43])。
对于R&D资产的相对效率模式,大部分国家较青睐几何递减模式,如芬兰、英国、美国、加拿大、丹麦、比利时、奥地利、意大利、瑞典等国家。但是,各国对R&D资产平均役龄的确定和折旧率的估算却呈现五花八门的结果,如丹麦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的役龄分别设为13年、11年、9年[44];荷兰(双曲线递减模式,参数设定为0.75)将专利平均役龄设为12.5年,但将化工行业R&D资产的平均役龄和电子技术行业R&D资产的平均役龄另设为15.5年和9.5年[45];美国、加拿大、英国、日本、芬兰、德国和以色列分别将R&D资产的平均役龄笼统地设定为13.3年、5~10年、4~12年、10年、7~20年、9~13年和7年。同时,R&D资产折旧率的设定同样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如加拿大取10%或25%,以色列取15%,英国取10%~25%,荷兰取11%~25%等。我们列示了美国R&D资产的折旧率设定情况,如表5-2和表5-3所示[46]。
表5-2 BEA对部分行业R&D产品折旧率的设定
续 表
表5-3 BEA对政府R&D产品折旧率的设定
对浙江省R&D资产折旧情况的相关假设,我们从学者的研究文献、会计核算准则和国家层面的实践操作中采集到三项线索:其一,国家统计局核算司GDP生产核算处于2014年提出了处理R&D产品折旧的参考建议,其明确指出“采用一定的折旧率(10%)对研发产品的历史成本价进行直线折旧”[47];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其三,在国家层面的R&D资本化核算实践中,R&D资产的相对效率模式为几何递减模式(非直线折旧)[48]。综合上述三项线索,我们亦假定浙江省R&D资产的相对效率模式符合几何递减模式,进而借助公式(5-11)对R&D资产的折旧率(δ)进行估算。
其中,d r表示R&D资产的相对效率,τ表示时期,T表示R&D资产的平均役龄。对公式(5-11)的直观解释是,当R&D资产处于全新状态时,相对效率为1(d r=1);当R&D资产处于退役状态时,相对效率为残值率(d r=残值率)。在诸多R&D资本化核算实践中,研究者为方便计算,往往直接将R&D资产的残值率设为0,认为退役时的R&D资产不再具有价值。对此,我们并不认同。(www.xing528.com)
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必然带来R&D产品的快速更新。我们以专利为例,考察R&D产品在其生命周期中的价值演化。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企业在产品研发中申请了专利,又在此项专利的基础上做进一步的改进并形成新的专利。如果把前一项专利称为“老专利”,那后一项专利就称为“新专利”。“老专利”于企业生产之初当然是具有较高价值的,但“新专利”的形成往往导致专利权人放弃“老专利”。那么,被放弃的“老专利”是否不再具有市场价值了呢?当然不是。诸如专利权人已经放弃的专利、过了专利权保护期限的专利等“老专利”并非没有价值,相反,许多已经失效的专利仍然会给经营者带来丰厚的利润。对此,许多研发能力强的企业在开发出新产品或新专利后,往往进行全面的市场分析,即使自己不再组织生产,也可利用“老专利”阻止或打击竞争对手。因此,R&D资产相对效率的演化并不遵循“衰减至0”的动态轨迹,即“将R&D资产的残值率设为0”既不符合R&D产品的性质,也不符合现代企业使用R&D产品的策略安排。
那么,该如何设定R&D产品的残值率?检索国内文献,唯一的线索源自江永宏和孙凤娥(2016)的研究。两位学者在开展中国R&D资本存量测算实践中,参考一般固定资产残值率的设定区间(3%~5%),将R&D资本的残值率设定为4%[49]。我们进一步考察了荷兰[50]、英国[51]、丹麦[52]等国的R&D资本化核算实践发现,尽管大部分国家并未明确设定R&D资产的残值率,但残值率仍可基于R&D资产的折旧模式、折旧率、平均役龄等因素,根据公式进行逆推获得。推算结果表明,荷兰、英国、丹麦等国的R&D资产残值率均在12%左右。
据此,我们将浙江省R&D资产的平均残值率设为12%。同时,考虑到仪器和设备类R&D资产的使用年限较其他R&D资产更短的性质,我们将仪器和设备类R&D资产的平均役龄设为10年,将其他R&D资产的平均役龄设为20年,据此推算出仪器和设备类R&D资产的平均折旧率为19.11%,其他R&D资产的平均折旧率为10.06%。进一步地,我们分别计算了仪器和设备支出占市场生产者固定资产总额之比重、仪器和设备支出占非市场生产者固定资产总额之比重、其他R&D资产占市场生产者固定资产总额之比重、其他R&D资产占非市场生产者固定资产总额之比重,据此对市场生产者R&D资产的折旧率、非市场生产者R&D资产的折旧率进行推算。推算表明,市场生产者R&D资产的折旧率为18.97%,非市场生产者R&D资产的折旧率为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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