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R&D发挥效益的滞后性,R&D产品使用年限可被分为三个阶段[16],即酝酿时滞(Gestation Lag)、应用时滞(Application Lag)及应用年限。R&D产品使用年限的估算数据可以来源于用户调查、供应商调查及专家咨询等方式。IPP列举了以色列、德国、英国、日本及韩国等国家的R&D试点调查情况,发现多数企业拥有一种以上R&D产品,每一种都有其特定的使用年限。企业一般能够提供R&D产品使用年限三个阶段的时间长度,其中应用时滞通常是三个阶段中最短的。除此之外,R&D产品使用年限并非固定不变,在某些行业中可能存在R&D产品使用年限缩短或R&D产品变得更耐用的情况,这就需要对R&D产品使用年限进行阶段性更新与调整。另外,企业的专利份额从1.5%~90%不等,因此使用专利数据估算R&D产品使用年限时需要更加谨慎地对待。
R&D资本的折旧不同于一般资产的物理磨损,R&D资本本身并不会发生折旧,而是模仿者的跟随或是新知识的提出,导致“旧的”R&D产品获得收益的能力下降。一般地,R&D资本的折旧率可通过三种方法设定:①经验型设定。可根据经验来设定R&D资本的折旧率平均值,一般设定值在5%~25%之 间。具 体 研 究 如:Coe & Helpman(1995)[17],Frantzen(2000)[18],Coe,Helpman& Hoffmaister(2009)[19]将R&D资本的折旧率设为5%;Bernstein & Nadiri(1989)[20],Bernstein & Mamuneas(2005)[21],Higon(2007)[22]等将R&D资本的折旧率设为10%;Prucha & Nadiri(1996)[23]、Brandt(2007)[24],Schiersch & Schmidt-Ehmcke(2011)[25]等 将R&D资本的折旧率设为12%;Jaffe(1989)[26],Grilliches& Lichtenberg(1984)[27],Hall& Mairesse(1995)[28],Adams&Jaffe(1996)[29],Hall&Vopel(1997)[30],Shanks & Zheng(2006)[31]等采用的折旧率为15%;Hansena,Weissb& Kwakb(1999)[32],Esposti(2000)[33],Lin(2007)[34]等采用20%的折旧率;Bernstein,Mamuneas&Pashardes(2004)[35]等采用25%的折旧率。②专利存续期模型设定。R&D资本的折旧率可基于专利收益净额来估算。Pakes(1979)[36],Pakes& Tavare(1981)[37]等基于专利存续期模型,通过专利收益净额估算R&D折旧率,但该模型存在两个缺陷:一是专利只是众多R&D产品中的一类,其对价值消耗的代表性并不强,若以此来代替R&D资本折旧率会有较大的误差;第二,数据要求较高,并非所有国家都能提供完善而详细的专利数据用以测算。③市场估值模型设定。R&D资本的折旧率可通过估算其市场价值进行设定。Griliches(1981)[38]首先提出这种方法,但模型建立的前提是任何企业的R&D折旧率都是常数。许多学者都尝试采用该方法计算R&D资本折旧率,如Cockburn&Griliches(1987)[39],Hall(1993)[40],Blundell,Griffith & Windmeijer(1999)[41],Kim & Hall(1999)[42],Bosworth&Yang(2000)[43],Bosworth&Rogers(2010)[44],Chan& Lakonishok(2001)[45],Hall & Oriani(2006)[46],Nagaoka(2006)[47],Toivanen,Stoneman&Bosworth(2010)[48]等。研究表明,企业的市场价值与R&D投资之间具有一定的关联,但是R&D资本折旧率通常不为常数,其实际折旧模式与假定折旧模式的偏差会增加实际测算误差。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研究方法,如专利收入倒数法(Griliches& Mairesse,1983[49];Taupin& Kinoshita,2000[50])、分 期 偿 还 法(Ballester,Garcia-Apuso &Livnat,2003)[51]、公司股票价值法(Hall,2006)[52]、余额递减法(Gysting,2006)[53]和生产函数法(Hall,2007)[54]等。但必须指出的是,此类方法基于严格的假定条件和较高的数据质量,其应用范围十分有限。(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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