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的境内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格式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申请,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
关检融合申报是指对海关原报关单申报项目和检验检疫原报检单申报项目整合,形成“四个一”,即“一张报关单、一套随附单证、一组参数代码、一个申报系统”。
2018年8月1日起,我国取消QP系统申报,启用在“互联网+海关”或“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申报的制度,如图2-1所示。
图2-1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新版报关单格式如表2-2、表2-3所示。
新版报关单较之以往的主要变化是:
(1)以原报关单48个项目为基础,增加部分原报检内容,形成了涵盖56个项目的新版报关单。
(2)版式为横版,不同于以往的竖版,这样与国际推荐的报关单样式更接近,纸质报关单全部采用普通打印方式,不再进行套打。
(3)整合简化了申报随附单证,形成了统一的随附单证申报规范。
表2-2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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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3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
续表
(4)参照国际标准统一了国别(地区)代码、港口代码、币值代码、运输方式代码、监管方式代码、计量单位代码、包装种类代码、集装箱规格代码等参数代码,实现了现有参数代码的标准化。
(5)用户由“互联网+海关”或“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入申报。
报关单录入的几种情况
(1)报关单录入凭证:申报单位按报关单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
(2)预录入报关单:预录入单位按照申报单位填写的报关单凭单录入、打印,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海关尚未接受申报的报关单。
(3)报关单证明联: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进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用作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向国家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理退税和外汇核销手续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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