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关机构设置
海关机构设置(设立不受行政区划限制,分为三级):海关总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如图1-1所示。
第一层级:海关总署。
海关实行高度统一的垂直领导体制,海关总署是中国海关的最高管理机关,在国务院领导下,领导和组织全国海关正确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行政法规,积极发挥依法行政、为国把关的职能,服务、促进和保护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图1-1 海关的组织结构图
直属海关是直接由海关总署领导、负责管理一定区域范围内海关业务的海关。
第三层级:各直属海关下辖的隶属海关和办事处。
隶属海关由直属海关领导,负责办理具体海关业务,向直属海关负责。
海关缉私警察是专司打击走私犯罪活动的警察队伍。由海关总署、公安部联合组建走私犯罪侦查局,其设在海关总署,实行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双重领导、以海关领导为主的体制。
(二)海关机构设置变化——关检融合
2018年4月20日起,原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统一以海关名义对外开展工作,一线旅检、查验和窗口岗位统一上岗、统一着海关制服、统一佩戴关衔,标志着关检融合进入新的阶段。
1.通关作业流程升级
关检融合后,通关作业模式从原先的“两次申报、两次查验、两次放行”的“串联式”通关作业模式整合为“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并联式”操作。通关模式升级改造大大提升通关效率,2018年海关压缩货物通关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进出口企业综合满意度由62%提升至90%。
2.一次申报、一次通关
2018年8月1日起,原报关单、报检单的229个申报项目合并为一张报关单,共105个项目,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一次申报、一次通关。2018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统一风控”和货物领域的“查检合一”,实现了关检统一风险防控、查验融合。2018年12月30日,新一代海关通关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在海关内部实现关检综合业务人员登录一个系统处置新版报关单。
3.行政审批项目变化的“最多跑一次”
关检融合后,新海关的行政审批项目主要有16项,其中涉及海关行政审批业务的9项:(www.xing528.com)
一是报关企业注册登记;
三是免税商店设立审批;
四是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
六是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
七是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
八是保税物流中心(A型)设立审批;
九是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审批。
涉及检验检疫行政审批业务的7项:
一是从事进出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及人员认定;
二是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
三是进境动植物产品的国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和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
四是进境(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
五是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及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
六是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
七是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
4.营商环境提升明显
关检融合以来,推动通关流程再造,达到“去繁就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系统已实现全国口岸全覆盖,主要申报业务应用率达80%以上,数据交换共享范围不断扩大。2018年,在世界银行发布的跨境贸易营商环境中,中国由2017年的97名提升至65名,跃升了32名。当年度海关压缩货物通关时间1/3以上时,广大进出口企业综合满意度由62%提升至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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