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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快递损失赔偿规定》解读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上述条款仅适用于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对于快件损失赔偿,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快件损失赔偿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

《邮政快递损失赔偿规定》解读

对于保价的快件,如出现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情况的,赔偿损失责任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予以确定;对于未保价的快件,赔偿责任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1.保价快件出现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情形的赔偿规则

(1)快件丢失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按照保价金额进行赔偿;

(2)快件完全损毁的,按照快件丢失进行赔偿;快件发生部分损毁的,以快件丢失赔偿额度为基准,依照快件内件物品丧失价值占该物品总价值的比例进行赔偿。

(3)快件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快件物品全部价值的比例对快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www.xing528.com)

2.未保价快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缺少的赔偿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未保价的根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但上述条款仅适用于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对于快件损失赔偿,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快件损失赔偿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未保价快件损失赔偿的裁判标准(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2016〕10号)明确:寄件人没有选择保价,快递服务企业对于损失赔偿条款进行提示并特别说明的,快递物品丢失、损毁时,快递服务企业主张按照损失赔偿条款处理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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