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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管理部门对快递业务许可证申请的审批程序与流程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邮政管理部门包括: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邮政管理部门对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查后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邮政管理部门审批及登记流程如图2-5所示:图2-5邮政管理部门审批及登记流程申请人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设立或者变更登记。

邮政管理部门对快递业务许可证申请的审批程序与流程

(1)审批机关

根据《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管理工作。邮政管理部门包括: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

根据快递业务经营地域范围的大小,主管的邮政管理部门也有所不同。若申请经营的快递业务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则申请人应当向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若申请经营的快递业务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是国际范围的,则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材料

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当依法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包括的各项材料如图2-4所示:

图2-4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www.xing528.com)

(3)审批及登记流程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法定程序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进行审批并登记。邮政管理部门对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查后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邮政管理部门审批及登记流程如图2-5所示:

图2-5 邮政管理部门审批及登记流程

申请人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设立或者变更登记。

(4)《邮政法》颁布实施前的处理方式

在《邮政法》颁布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并依法办理登记取得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资格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在《邮政法》颁布实施后领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当向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提交如下材料:《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领取申请书;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颁发的营业执照;分支机构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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