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组织理论表明,在一定情况下,农民为了应对普遍的公共需求,能够自发联合起来,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或者直接创立一种机制,用一种机制去购买或者提供某种公共服务和商品,来解决他们共同面对的农业公共服务供给短缺的问题。[5]多中心治理理论表明,通过多方力量的有机互动,能够有效解决单一主体治理下的效率低下的问题。
当政府主导的农业公共服务供给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农民对农业公共服务的需求时,日益扩大的供需缺口推动着人们努力去寻求政府以外的解决之道。自组织理论表明,在一定情况下,农民为了应对普遍的公共需求,能够自发联合起来,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或者直接创立一种机制,用一种机制去购买或者提供某种公共服务和商品,来解决他们共同面对的农业公共服务供给短缺的问题。[5]多中心治理理论表明,通过多方力量的有机互动,能够有效解决单一主体治理下的效率低下的问题。[6]
目前,我国的农业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在整体上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农业公共服务供给需求不对称,迫切需要一个农民自己的组织和机制,来为农业提供有效的服务。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则正好提供了这样一个机制,它首先是农民自己的组织,本着农民自建、自管、自受益的原则而构建,建立合作社的根本目的是增加农户集体防御和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降低交易费用,来增加农民的收入[7]:一方面,它可以有效联合和组织农民,增强农民在市场交易中的力量,提高自身的谈判地位,合作社作为农户集体利益的代表在市场上具有和企业相对平等的地位,可以在更大程度上保护农民的整体利益;另一方面,合作社本身具有提供一部分农业公共服务的意愿和能力,合作社组织会员进行农业生产必然需要统一提供种子、生产或培植技术、销售信息、运输、加工、储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这些农业服务也本来就是农业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一部分。(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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