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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新公共服务理论的角度与挑战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公共服务理论某种意义上是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一次扬弃,它成功意识到了新公共管理理论所倡导的“企业家政府”存在的缺陷和可能带来的问题,并对此展开了系统的研究。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政府并没有能力单独履行掌化职能。三是为公民服务而非为顾客服务。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公共利益不同于私人利益的简单集合,它是一种和谐对话机制下的产物。

探讨新公共服务理论的角度与挑战

新公共服务理论某种意义上是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一次扬弃,它成功意识到了新公共管理理论所倡导的“企业家政府”存在的缺陷和可能带来的问题,并对此展开了系统的研究。一方面,它试图弥补新公共管理广泛实践带来的问题,另一方面,它试图突破新公共管理所规范的行政价值,强调新的行政理念。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公共管理者在其管理过程中,公共权力应当更加向社会平均和分散,它比新管理更加倡导权力的转移,即公民变得比政府更重要,即突破了公民仅仅作为“顾客”身份的限制,更强调民主,强调公民向政府的权力表达,为了回应这些来自社会的权力,公共管理者还需建立以统一协调的公共机构,对于农业公共服务供给来说,也具有很好的理论指导意义:

一是服务而非掌化。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政府并没有能力单独履行掌化职能。当前我国农业公共服务的供给本来就带有经济建设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双重色彩,据这一点来看,政府有关农业建设的决策并非全部合理,因此农业公共服务的供给要优先考虑满足现实的服务需求,而非是因经济发展要求而有所偏好。是为了服务而服务,不是为了赚钱而服务。

二是公共利益是核心、而非副产品。传统的公共行政过程中,公共利益并非公共服务的第一目的,通常服从于经济发展或者政治稳定而提供,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政府的作用不局限于效率原则的坚持,民主原则更需重视,政府需构建一种和谐的对话机制,公共利益可以在这种机制中得到表达,通过这种机制得出的政策或者方案符合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关注集体利益而非少数人利益。这一点要求我国农业公共服务供给的公益性原则,同时为政府承担主要筹资责任提供了理论依据。即农业公共服务不应成为市场和社会顺带提供的服务,而是政府要承担责任,坚持供给的公益性。(www.xing528.com)

三是为公民服务而非为顾客服务。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公共利益不同于私人利益的简单集合,它是一种和谐对话机制下的产物。因此,政府不仅需要提供服务,而且需要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对于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机构和管理人员来说,不仅仅要拥有态度转变,还需要关注农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这种利益是公共的,需要良好的对话机制来保障。对农业公共服务供给而言,不仅政府要做好农业公共服务的供给,还要健全农民群众参与农业公共服务决策的通道,要征求农民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意见,而非政府部门单方面的精英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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