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兴产业
2017年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其中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具体又包括下一代信息网络产业、信息技术服务、电子核心产业、网络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以及人工智能。被誉为继计算机和互联网之后的第三次信息技术革命的物联网,其实正是前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互相作用下形成与发展的。
1.物联网
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信息化”时代的重要发展阶段,其英文名称是“Internet of things”。顾名思义,物联网就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这有两层意思:其一,物联网的核心和基础仍然是互联网,是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的网络;其二,其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了任何物品与物品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也就是物物相息。物联网通过智能感知、识别技术与普适计算等通信感知技术,广泛应用于网络的融合中,也因此被称为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世界信息产业发展的第三次浪潮。物联网是互联网的应用拓展,与其说物联网是网络,不如说物联网是业务和应用。因此,应用创新是物联网发展的核心,以用户体验为核心的创新2.0是物联网发展的灵魂。
物联网具有实时性和交互性的特点,从功能上看,我国物联网主要有八大应用领域:城市管理、数字家庭、定位导航、现代物流管理、食品安全控制、零售、数字医疗、防入侵系统;从产业结构上看,它有九大应用领域:智能工业、智能农业、智能物流、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环保、智能安防、智能医疗、智能家居。信息时代,连结万物的物联网几乎可以说无处不在。
2012年工信部制定了《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重点培养物联网产业10个聚集区和100个骨干企业,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汇集和产业资源整合。2012年也因此成为了中国物联网整体实施的元年。截至2014年,我国已有5个示范机场依托RFID等技术,实现了航空运输行李全生命周期的可视化跟踪与精确化定位,使工人劳动强度降低20%,分拣效率提高15%以上。
随着各项传感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技术的成熟,物联网在各行业将有越来越多的应用需求出现,并成为未来一二十年最瞩目的长期趋势。据IDC测算,2020年全球物联网有望影响的下游市场规模将突破3万亿美元,超过250亿台系统/装置联网,而同时使用互联网的用户总数达44亿人。麦肯锡2015年7月发布的最新报告则指出,全球物联网有望渗透的下游应用市场规模将在2025年以前成长达到3.9万~11.1万亿美元,达到约11%的全球经济占有率,并与城市管理、生产制造、家庭事务、汽车驾驶、能源环保、物流运输、工作办公、消费结算、个人健康等重要领域结合形成9个千亿级规模以上的细分市场。
正是在全球物联网研发与应用风生水起的大背景下,政府正式启动了中国物联网的全面发展规划。国家领导人在不同场合针对“感知中国”概念的多次讲话,从技术研发、产业模式、经济前景等多个方面,为我国未来的物联网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与定位,揭开了国家推动物联网发展的大幕。
这一堪称“智慧转型”的重要决策也带来了发展的新契机。我国的物联网发展具有产业链完整、市场规模大、技术研发成熟等诸多优势。而经济提质增效和产业转型升级将使物联网发展优势更加突出,与之相连的社会转型则渴望为物联网应用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
当前,我国物联网发展应用已开始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未来物联网的运用将会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行业发展将迎来一个飞速发展的阶段。[1]
2.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英文缩写为AI。它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人工智能是计算机科学的一个分支,它企图了解智能的实质,并生产出一种新的能以人类智能相似的方式做出反应的智能机器,该领域的研究包括机器人、语言识别、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和专家系统等。人工智能从诞生以来,其理论和技术日益成熟,应用领域也不断扩大。可以设想,未来人工智能带来的科技产品,将会是人类智慧的“容器”。人工智能是对人的意识、思维的信息过程的模拟。人工智能不是人的智能,但能像人那样思考、也可能超过人的智能。
人工智能是一门极富挑战性的科学,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必须懂得计算机知识,心理学和哲学。人工智能是包括内容十分广泛的科学,它由不同的领域组成,如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等,总的说来,人工智能研究的一个主要目标是使机器能够胜任一些通常需要人类智能才能完成的复杂工作。但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人对这种“复杂工作”的理解是不同的。
人工智能在近两年突然爆发,更多的人们开始预测“奇点”到来的时间,投资家在忙着砸钱,科技“权贵”公司争相发布新款产品,媒体和出版铺天盖地,而国家则在制订发展规划……人工智能几乎一夜之间就占领了风口。实际上,人工智能从其概念的提出至今,已经发展了60年,作为很有可能彻底改变人类生存方式的创新技术,目前已经逐渐从实验室中走到了产业层面,而与其他产业不同的是,这项技术的产业发展与人类伦理和情感、法律的冲突将是巨大的。也许我们谁都无法把握它的未来,所以就也就有了相应的争论。
(1)机遇
日本经济新闻的一份系列报道,对人工智能在世界各地的进展做了扫描式的报道,探究了人工智能当前产生的影响。
报道中提到了印度南部古都迈索尔大型IT服务企业印孚瑟斯技术(Infosys),该公司主营的客服中心业务被能够识别语音的人工智能系统所取代,系统开发也有人工智能参与其中。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公司19万员工中的约5%,换言之,相当于8000人以上从事的工作岗位不复存在。而日本野村综合研究所与英国牛津大学的研究结果表明,人工智能可以替代人类49%的工作。
当然,人工智能在夺走人类工作岗位的同时也在创造新的职业。例如,为满足客户需求需要修改人工智能程序的人员、还有为便于人工智能进行分析需要可以对数据进行加工的人员,诸如这样的业务需求越来越多。印孚瑟斯技术的员工也参加了公司内部的人工智能培训。
报道还提到,在美国,最近几年金融行业的交易员减少了10%~20%。从2010年左右开始,人工智能开始进入相关行业,很多交易员先后辞职。但将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金融相融合的金融科技(FinTech)企业“在纽约一个接一个出现”。
人工智能也不是万能的。富国生命保险通过使用人工智能,将审核发放医疗保险部门的131人裁减了约30%。该公司把审查输入信息的工作交给了人工智能。但一名女性员工表示,“在读取病名等的时候会出现人工智能特有的错误,需要人工仔细检查”。据称,在人工智能检查的所有案件中,有约10%存在错误,需要人工复查。人类辅助人工智能工作的状况似乎越来越多。(www.xing528.com)
(2)挑战
在过去的一年中,人工智能的发展已经引起了很多国家、国际组织的重视,联合国、美国、欧洲议会、英国、法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先后发布多份关于人工智能的报告,讨论人工智能的影响和需要考虑的风险,包括与人类情感、法律和人工智能的关系。这里主要介绍人工智能对法律的挑战。
尽管人工智能从法律上很难准确定义,但从技术上来说,目前人工智能基本都会涉及机器学习技术(Machine Learning),这意味着需要收集、分析和使用大量数据,其中很多信息由于具有身份的识别性(包括结合其他信息识别身份),属于个人信息。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这些行为应当取得用户明确、充分且完备的授权,并应当明确告知用户收集信息的目的、方式手段、内容、留存时限还有使用的范围等。
除了需要按告知的方式和范围使用用户数据,人工智能应用的开发者还可能面临需要配合政府部门提供数据的情况。
人工智能开发者在收集、使用数据的过程中,还要遵守安全保障原则,采取适当的、与个人信息遭受损害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相适应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防止未经授权的检索、披露及丢失、泄露、损毁和篡改个人信息。
数据歧视和算法歧视:人工智能在应用中,往往需要利用数据训练算法。如果输入的数据代表性不足或存在偏差,训练出的结果将可能将偏差放大并呈现出某种歧视特征。
事故责任和产品责任:和其他技术一样,人工智能产品也有事故和产品责任的问题,但要分清是人为操作不当还是人工智能的缺陷并没有那么容易,举证上尤其困难。
人工智能与行业监管:人工智能技术或者产品的研发本身目前并未设置行政许可和准入限制,但是一旦这些技术和产品将要应用到具体的行业之中,就有可能会涉及各类行业的牌照取得的问题。
技术创新与不正当竞争:人工智能的优势,就在于它能在一定程度上模拟用户的思维过程,并辅助或代替用户做出决定。不难预见,这一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服务交叉和选择偏好问题,将成为竞争法领域新的热门话题。
人工智能的最高理想是代替用户决策,而决策隐含着对服务的筛选和分发,这意味着人工智能将成为一种全新的流量入口。可以预见的是,开发者夹带自身利益的冲动难以杜绝,但也无需对此过度担忧。从长远来看,只要用户依然享有用脚投票的权利,市场竞争始终是保证用户体验的不二法门。此外,在未成年人保护和AI伦理等领域,人工智能在法律上也还有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2]
(二)新兴产业形成的技术经济规律
新兴产业的形成,有自己的技术规律和经济规律。从国内外的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四条:
(1)新兴产业只能发生于原始创新。原始创新是新兴产业形成之源,离开原始创新,就没有新兴产业。无论是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的产业化,还是产业技术路线的创新,都涉及对自然现象和规律的新解释,对科学和技术原理的新回答。迄今为止,以重大原始创新为基础的新兴产业,都发生在美国等发达国家。我国面临的绝大多数情况是:新兴产业在国外已经出现了,但核心技术无法引进。因此要建立这种新兴产业,必须依靠自己重新进行原始创新。即使从发达国家引进的新兴产业,不依靠原始创新也无法实现高端化;由社会事业转化而来的新兴产业,没有原始创新支撑也发展不起来。
(2)新兴产业多出现于科技型小企业或科研生产综合体。大企业具有成熟的技术轨道,沉没成本巨大,垄断利润丰厚。因而对采用新技术往往迟疑,对“毁灭性创新”大多予以封杀。而科技型小企业一般是通过“毁灭性创新”创业的,机制灵活,创新活跃,具有高成长性,往往是新兴产业的摇篮。IBM、谷歌,包括中国的百度、搜狐等,都是从小企业发展而来的,而正是这些小企业成就了新兴的信息网络产业。正在形成的中国陶瓷太阳能产业,就发端于山东省科学院的一家科技型小企业,而不是传统能源巨头。
还有一种情况,企业化的科研院所或者研发型的企业,即我国自1999年后改制的开发类院所,以及在市场经济中新出现的多种所有制的研究院所、研发集团,具有研发生产一体化的特点,既搞基础研究,也搞生产;同时研发又有硬性的财务约束。这样容易形成新兴产业。大飞机产业的形成,目前采取的就是这种模式。计划经济条件下中国航天工业、核工业的形成采取的也是这种模式。
(3)新兴产业形成初期具有较高的风险。新兴产业由于处于产业生命周期的萌芽期,技术不成熟,产业不配套,设施不同步,市场不稳定,政策不明确;同时由于新兴产业对传统产业的替代,实际是对传统产业的毁灭,必然受到传统产业的打压。这给新兴产业带来较高的风险。特别是由于下陷成本和研发成本巨大,使得新兴产业在萌芽期并不经济,因此萌芽期往往也是死亡谷。
(4)新兴产业形成过程也是商业模式创新过程。新兴产业形成的过程,既是研发过程,也是产业化过程和市场化过程。如果没有与新兴产业相适应的商业模式创新,无法形成热销产品和持续市场,新兴产业也难以形成。改革开放初期苹果电脑最早进入中国市场,但由于其僵化的商业模式,在中国已很少看到其产品了。万燕公司最早开发出VCD播放机,但由于市场开发不当,败走麦城。
而网络产业又恰恰以其成本递减和收益递增规律、网络互补性和网络外部性规律和正反馈规律的特点,极大地降低了成本,促进了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这一部分将在下一章节具体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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