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质量问题,常采用两种转包合同体系:竞标和现场交易。在美国和大多数西方国家,买主向许多转包商抛出一份合同,由这些转包商通过投标竞争赢得合同。通过这种竞争激烈的投标,顾客可以选择价格较低的转包者。合同签署以后,它的有效期会延续到指定的数量的产品全部交易完毕为止。每次交易时都要进行质量检查,不合格产品可以退回,但货物运输将继续,直到合同失效为止。现场交易(just-in-time)在日本用得较多。所谓现场交易,就是交易要通过买方和转包者之间的谈判,它们之间签署合同多是基于过去的交易情况,而不是通过激烈的竞标方式。在现场交易中,交付产品的数目较少,买方也很少检查,合同中的产品数目不大,合同也没有固定的截止日期,只要客户对产品满意,合同将一直有效。
上述两种系统都没有固有的优势,其期望值依赖于产品的组装方式。竞争较激烈的竞标方式适合大批量生产,因为大批量生产的固定成本较高,而产品单位成本相对较低,同时分为几次的大规模运输将减少运输费用和检查费用。现场交易适合生产灵活的小批量生产,例如,计算机辅助生产系统使生产者很容易变换产品。因此,与大批量生产更强调降低单位产品成本相比,现场交易对产品的灵活易变性要求更高。另外,现场交易每件产品的固定成本比较低,它的灵活性更适于多次的、随时的产品提供,以降低运送、检查费用。换句话说,转包系统的选择取决于产品的生产过程及固定成本。
电子商务中的中介通常提供数字产品系列,如网上报纸发行者或CNN等就汇集了多家厂商的产品。对于数字产品,现场交易比竞标方式更有效。也就是说,中介不必对每批产品都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而是利用它们长期的商业伙伴关系来促使供应商提高产品的质量。
现场交易系统需要和供应商建立一种长期的关系,否则,将对供应商产生一定的影响。然而这个事实限制了实物市场中供应商的数目,影响了顾客从竞争市场中获利。尽管如此,电子商务中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意义并不是很大,因为数字产品不像汽车组件,它没有一定的衡量标准。进一步讲,数字产品的中介不需要限制它们出售产品的数量,它们需要的是和所有的供应商都建立一种长期的关系。(www.xing528.com)
在电子商务中,中介利用现场交易体系购买商品,无须每次都检查、了解产品,却能保证产品的质量。如果消费者直接从生产者处购买产品,因为没有建立长期的关系,便会增加买到“柠檬”的概率。尽管顾客可以拒不付款,退回“柠檬”或者要求赔偿,但这种惩罚机制不能打击那些没有信誉的经营者,特别是已经预先付款又没有合适的方式收回付款的情况。这样看来,在电子商务中,中介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在现场交易体系中,生产厂家的主要动机是产品高质量带来的将来持续的利润。源于同样的激励机制,在供应商和中介之间可签署不完整合同以保证产品的质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