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分配结构(它是社会主义分配关系的总和)是社会主义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因素,社会主义分配关系的性质表现了社会主义经济的重大本质特征。众所周知,列宁把社会主义概括为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因此,深入地研究社会主义分配的全部内容及其多方面的联系,揭示社会主义分配结构的内容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就有着重要的意义。
对社会主义分配关系的全面分析,包括如下的内容:
1.分配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地位
社会主义社会与一切社会形态一样,分配是从属于生产的。社会主义分配的性质是决定于社会主义的直接生产关系,决定于社会主义所有制。但是在社会主义经济结构中,分配有其特殊的作用与机制。
资本主义经济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自发地、盲目地发展的商品经济,在那里分配要通过交换来实现,交换是生产与分配的媒介。比如,没有先行的劳动力的市场交换和生产品的市场交换,就不能实现物化在产品中的剩余价值的归资本家占有和必要产品价值的归工人占有这种分配;也不能实现剩余价值按照平均利润形式在不同的产业部门的资本家之间的分配。因而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范畴体系的逻辑序列,交换关系应该是作为所有制关系后的继起的环节,而社会生产关系的逻辑次序就表现为生产、交换、分配、消费。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条件下,生产资料与产品归全民所有,国家不仅直接掌握和决定国民收入中积累和消费的分配比例,而且根据客观经济规律的作用,对生产资料和消费品的分配实行有计划的集中管理、指导和调节。这样,社会主义制度下就实现了生产与分配之间的直接的联系。固然,社会主义制度下交换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假设一个以生产资料全社会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那么,交换就会失去商品经济中那种突出的意义,而变成实现有计划分配的一个手段。即使是在还存在商品关系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交换与市场作用也是要在保证分配的计划性的前提下来加以运用。可见,在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中,就生产关系链条的本质联系来说,分配就成了更主要的环节。因而,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中,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逻辑次序就表现为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把分配放在交换之前,这样的范畴体系是与社会主义经济机体的运行机制相契合的。
2.社会主义分配结构的宏观分析
社会主义分配包括极其多样的形式与关系,因而是一个分配结构,大体说来,有下述方面:
(1)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2)国家与地区之间的分配关系;(3)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4)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分配关系;(5)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6)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
上述社会主义分配关系,是一个以国家为中心的蛛网式的复杂的分配体系,各种分配关系既是互相交错又是互相制约的。在这个分配之网中,某一个环节的变动都会对其他的环节发生一系列连锁性反应,因而存在一个社会主义分配网络内部的复杂的运行机制。社会主义国家在对这些复杂的分配关系进行计划管理与调节中,必须通晓与熟练地运用这一宏观的分配变动的机制与规律。因此,研究与揭示这一社会主义分配关系的运行机制和规律,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课题。(www.xing528.com)
3.对社会主义消费品分配结构的分析
分配关系包括生产资料的分配与消费资料的分配,而生产资料分配关系,总是要归结到消费资料的分配,因为任何一种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总是为维护某种消费品的占有形式服务的。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是全体社会成员的不断增长的物质与文化生活的需要。这就决定了消费品的分配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消费品分配的完善,是社会主义分配关系的完善的关键。因而,研究消费品分配关系及其运动规律,就成为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的重要课题。
现阶段社会主义消费品的分配关系也具有多层次性质,占据统治地位的是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按劳分配是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的分配方式,这种分配方式是由社会主义直接生产关系所决定的,它又反作用于社会主义生产,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因而坚持与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寻找与各个经济领域的具体条件相适应的按劳分配的具体形式,乃是顺利地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所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要结合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不同形式及其经营方式,来研究按劳分配的各种具体形式及特点。如全民所有制内部的按劳分配和集体所有制内部的按劳分配,它们本质上相同但各自又有不同的特点。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条件下的按劳分配形式与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的工分制按劳分配形式就具有不同的特点。城市实行经营承包制条件下的按劳分配关系,较之统一工资制下的按劳分配又有所不同。国营企业实行浮动工资制下的按劳分配关系,较之固定工资制下的按劳分配,又具有新的特点。按劳分配还有产品关系中的按劳分配,商品关系中的按劳分配,它们各自也有不同的特点。现阶段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与未来消除了商品货币关系下的社会主义按劳分配也有所不同。可见,按劳分配存在着多样的具体形式和复杂的实现机制,特别是在商品生产与交换存在的条件下,按劳分配更要表现为不纯粹与不完全的形态。对按劳分配的政治经济学的分析绝不是简单地停留在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中所阐述的一般原理上,而是要结合社会主义国家的具体条件,阐明它的各种生动的具体形式。我们也不能把社会主义分配结构看作单一的社会主义按劳分配。要看到社会主义分配关系的体系中某些萌芽性的按需分配因素是客观存在的。从理论上承认社会主义阶段存在数量上极其有限的、不完全的、局限在特殊范围中的萌芽性的按需分配,并不是就混淆了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这两个发展阶段的界限,恰恰相反,正是揭示了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经济既是相区别的又是相联系的。
在社会主义社会分配关系体系中还存在以个体劳动为基础的分配关系。社会主义社会的很长发展阶段,还将存在个体所有制经济,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包孕的个体所有制经济因素(自营经济和家庭副业)和城市的个体经营这种以劳动者个人所有制为基础的分配关系,它既不是资本主义的按资分配,也不是公有制下的按劳分配,而是带有个人占有性的前社会主义小生产分配关系的残余。特别是实行包干到户的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采用包干分配的独特的形式,这种分配既主要地体现按劳分配,但又带有某些个人占有的性质。此外,一定范围内存在的投资分红关系还体现有非劳动的占有因素。
总之,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关系是多层次的。分析社会主义社会分配关系的内在层次结构,揭示它的内在联系、矛盾和发展变化的规律,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研究课题。
4.国民收入的递次继起的分配序列的研究
为了全面地阐明社会主义分配的机制,还必须弄清国民收入分配的递次继起的序列,即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社会主义制度下,企业创造的纯收入V+M,要在国家、集体、个人之间进行一系列的分配。国家与劳动者之间在物质生产领域中分配的第一级的原生性的分配关系,这就是对企业创造的纯收入的V+M,由国家扣除一部分产品价值作为社会基金,一部分通过企业分配给劳动者,即第一次分配。继第一次分配之后的是一系列派生的分配关系。首先是国家将集中的社会基金用于支付国家机关和文教科学等事业单位的职工的工资,这就是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者与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者之间的分配,即第二次分配。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者通过支付各种生活服务费用,其收入的一部分就转到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者手中。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者之间也相互购买服务,这就形成第三次分配。第四次分配是劳动者与不劳动者之间的分配。劳动者为了赡养失去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就学的子女,要把他的收入分给不劳动者,这是一种家庭范围内的劳动者与不劳动者之间的特殊的分配,可称为第四次分配。
可见,社会主义分配包括一个原生的分配和多级派生的分配组成一系列的继起的分配序列,是一个由国民收入的初分配与多次再分配组成的运动,阐明这一多次分配组成的国民收入分配运动的内在关系与机制,寻求使这一分配之畅通的途径,也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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