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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农业扩大再生产的标志与表现形态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何来认识和区分社会主义农业再生产的形式呢?以社会主义农业来说,就要以农产品的自然形态来考察生产规模的变化,并作为区分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及比较不同时期农业生产扩大的幅度的标尺。

社会主义农业扩大再生产的标志与表现形态

社会再生产具有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两种基本形式,这是马克思再生产学说的一个基本原理。这一原理不仅适用于整个社会总体的再生产,而且也适用于作为社会生产总体的重要构成部分的工业和农业的再生产。由于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农业再生产的状况对于整个社会再生产的进行有着决定性的意义,只有在农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农业中提供的粮食、原料、劳动力、市场、资金积累不断增长的基础上,社会主义工业及整个社会的扩大再生产才能够顺利地进行。因此,揭示社会主义农业再生产的形式,正确划分农业简单再生产与扩大再生产的界限,特别是揭示社会主义农业扩大再生产的运动规律及其实现形式,就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

如何来认识和区分社会主义农业再生产的形式呢?马克思从社会生产的不断之流中生产规模变化的状况,将社会再生产区分为简单再生产与扩大再生产。马克思在《资本论》等著作中曾一再明确指出简单再生产是“再生产依照不变的规模进行”[2],扩大再生产是“规模扩大的再生产”[3]。可见,马克思是将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作为反映特定社会再生产过程量的规定性的变化的范畴的。资本主义再生产的实质是社会资本的再生产,是资本价值的不断增殖,因此,衡量资本主义再生产规模的变化以及区分简单再生产与扩大再生产便必然要以资本价值的是否增殖作为社会标尺。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最充分地满足全体社会成员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因此使用价值的生产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过程,是使用价值的生产的扩大的过程,因而测量再生产规模的变化便必然要以使用价值为尺度(一般是以不变价格计算的总产值来计量的),即要以使用价值生产的规模是否扩大来作为区分简单再生产与扩大再生产以及比较不同时期生产扩大的幅度的标准。以社会主义农业来说,就要以农产品的自然形态来考察生产规模的变化,并作为区分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及比较不同时期农业生产扩大的幅度的标尺。

农业生产与工业生产都是一种有目的的生产使用价值,使自然物适于满足人类需要的活动。农业生产与工业生产的共同点决定了农业再生产与工业再生产一样,都是受社会再生产的一般规律所支配,因而,马克思所揭明的关于社会再生产的一般原理是适应于农业的。但是,另一方面,农业再生产运动具有不同于工业再生产运动的特点。毛泽东同志指出:“对于物质的每一种运动形式,必须注意它和其他各种运动形式的共同点。但是,尤其重要的,成为我们认识事物的基础的东西,则是必需注意它的特殊点,就是说,注意它和其他运动形式的质的区别。”[4]因此,重要的是在于揭明农业再生产运动的特点,在于揭明再生产的一般规律在农业中作用的具体形式。农业再生产运动的特点乃是由农业生产的特点所规定的。农业生产的特点,表现在农业的劳动对象是有生命的动植物,因而农业生产过程乃是社会劳动过程与有生命的动植物的自然生长过程的统一,这与工业生产过程基本上是单一的社会劳动过程有所不同[5]。马克思指出:“在农业上面,大体说,自始就有自然力在协同发生作用;在农业上面,人类劳动自始就是由自然力这一自动体的运用和利用,而被增进。”[6]农业生产的这一特点,也就决定了农业再生产的重大特点,即“经济的再生产过程,无论其特殊的社会性质如何,总会在这个范围(农业)内,与自然的再生产过程交错着”[7]。这也就是说,农业再生产过程,既是从属于社会再生产规律的作用,又是从属于自然再生产规律的作用。例如:(1)农作物与牲畜的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固然可以借助生产方法的改革而提高,但是它不像工业中那样仅借助物质技术条件的增加与生产方法的改善就可以使产量几乎无止境地增长,而是要取决于农作物与牲畜固有的自然增殖的规律。母猪产崽每年一般不过二窝至二点五窝,每窝一般产崽十余头。无论是植物栽培或动物饲养的农业生产活动的成果,都不能超越动植物的生长与增殖所固有的自然限界。(2)农业中农作物或牲畜的生长周期的长短,要受农作物或牲畜的固有的生长发育规律的限制,如谷物的成熟大约要四五个月至七八个月,家禽的长成要几十天或几个月,大牲畜的长成要几年,树木成材要十几年以至数十年。(3)农业生产不像工业生产过程那样能在人力的控制下独立地进行,农作物的生长发育是以一定的自然条件(土壤、温度、日照、水分等)为前提,因而农业生产过程是更大和更密切地受自然条件和自然环境的变化——后者是受气候运动、土壤运动等的自然规律所支配——的影响。以上诸情况表明农业再生产过程是一个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的相互交织的辩证的统一。因此,我们在考察农业再生产规律的变化时,必须从农业再生产乃是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相交织的这一特点出发,去揭明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以及自然条件的变化二者在特定时期的农业再生产过程中的作用,这样才能揭示农业再生产运动的内在契机和农业再生产运动的多样形式间的内在差别。

考察农业扩大再生产,必须以农业生产条件(既包括劳动力,也包括物质技术条件——如农具、机器、化肥,自然物质条件——如土地)的增加和质的改善为标志。这是由于:(1)生产条件的扩大与改善,乃是生产规模扩大的必要物质前提,而生产品的增长,乃是生产条件扩大与改善的必然结果。生产规模的扩大要以生产条件与产品的增加表现出来,乃是社会物质生产的客观规律,它不仅适用于工业,也同样适用于农业。(2)农业生产要受自然条件变化的很大影响。例如在风调雨顺的年份,即使人们未追加社会物质生产资料(农具、机器、化肥)和劳动力,也未扩大耕地面积,从而在生产条件不变的场合也可能取得更多的收成。但这种情况也并不能得出农业扩大再生产可以不以生产条件的改善为条件的结论。因为完全不依靠追加社会物质生产条件,不依靠增强人们的主观力量(如增加劳动力与改进生产经营方法),而纯然凭借个别时期的有利的气候条件而获得的增产,不可能是稳定的与持续存在的。在不利的年景,这种增产便会归于消失。而且,如果从更长的年代例如从5年或10年来看,由于不同年景收成差别的偶然因素的互相抵消,如果人们不扩大与改善各种物质生产条件,那么以5年或10年计的农业总的收获量便将是基本上稳定不增的。这表明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必然要以生产条件的增加与改善,特别是社会物质生产条件的增加与改善为必要前提。(3)社会主义农业的发展,不同于仅仅是在大体上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小农经济,它是以农业中生产资金的不断追加,农业所拥有的机器、设备的不断增加,科学技术与生产方法的不断改进为前提的。我国农业合作化以来,农业生产的物质技术条件,如改良农具、排灌设备、拖拉机、农药、化学肥料等,就是不断地增加的。当前我国已进入以实现农业技术改革为主的历史时期,农业生产资料增加的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因而以生产条件的增加作为衡量和比较农业扩大再生产状况的标志就更有重要的意义,例如借助农业企业固定基金的增长的指标,就可以反映不同时期农业物质技术基础充实提高的程度与农业技术改革发展的状况,这也为比较确切地评价农业扩大再生产的程度,建立了一把共同的尺度。

考察农业扩大再生产,除了要看生产条件是否增加外,还要看农产品数量是否增加。这是由于:首先,生产条件的扩大乃是农业生产规模扩大的必要前提与扩大再生产进程的起点,而生产品的增加乃是生产规模扩大的最终结果,只有在生产条件的增加和改善带来了农产品增加的场合,这个农业扩大再生产的进程才算是得到完备的实现。其次,如上所述,考察农业再生产必须着眼于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的相互交织的情况,必须辨别与判明在实现某一农业再生产进程中,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以及有生命物体自然生长过程二者的作用。如农业获得增产,到底主要是由于人们追加了生产资料与劳动力,从而社会生产力提高的结果,还是主要由于有利的气候条件下自然生产力增加的结果?由于农业物质生产条件的变化,反映了人们社会生产活动的变化,而农产品的变化,则是既体现了社会生产活动的变化,又体现了自然条件与自然生产力的变化,因此既看生产条件的变化,又看农产品的变化,就可以发现和揭示出这一时期农业生产中社会经济过程与自然生长过程交互作用的具体特点。例如某一生产周期内各种物质生产条件增加与改善了,而农产品却未增加。这种生产条件与生产品的矛盾运动表明了这一时期农业扩大再生产是受到了不利的自然条件例如气候因素的阻挠。再次,在工业生产中,在追加了生产资料与劳动的场合,一般便会提供出一个追加的产品来,因而生产条件的增加与产品的增加一般是一致的。但是在农业生产中,生产条件的变化与农产品的变化却并不是经常一致的。马克思指出:“在农业上面,生产物的总量,和所投资本的总量是独立的,或能够和所投资本的总量相独立;在那里,劳动生产力一部分是依存于不能被控制的自然条件。”[8]如果单以生产条件为标志,那么便只是抓住了农业再生产过程中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和社会经济过程的一方面,而无视农业再生产过程中自然条件的变化和自然生长过程的另一方面,这样,就不能对农业再生产总的进程做出全面的与完备的评价,并且还会由此得出错误的论断。例如,在人们追加了生产资料,却因自然灾害而发生歉收的场合,如果只从生产条件着眼,便会将它当作业已实现了扩大再生产,这显然是与农业歉收的客观事实相违背的。最后,由于农业生产对自然条件与自然环境的密切的依存性,要求人们在农业生产活动中采取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作物制宜的措施,以适应农作物生长发育的客观规律的要求,这也决定了在农业生产中,人们的经营方式、生产方法等因素有着分外突出的作用,并成为农业生产力提高的重要条件。如果人们的生产活动违背了客观规律的要求,即使是追加了生产资料与劳动力,也不能带来增产的效果。如过度密植、不合理地增施肥料,不仅不能增产,甚至会引起减产。只有既从生产条件着眼,考察农业生产的物质前提的变化状况与程度,又从生产结果着眼,考察农业生产的实际结果的变化,才能够全面地把握和反映特定时期农业生产规模变化的真实面貌。

如果我们从生产条件与农产品这二重见地来考察社会主义农业扩大再生产过程,那么就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生产条件改善与农产品相应增加,这种状况乃是社会主义农业扩大再生产的实现的形态。社会主义农业的特征,在于随着农业内部的积累能力与国家对农业的支援的增长,农业中的生产资料(如机器、化肥、农药等)在量上会不断扩大,在质上会不断改善,农业物质技术基础的不断增强与生产方法的革新,不断地增强了人们控制自然的力量,从而会使农产品不断增长。社会主义制度根本消除了堵塞农业发展的社会制度的障碍。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大大提高了社会克服不利的自然条件的影响和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并且,在社会主义农业生产力迅速发展的基础上,自然条件与自然力为社会所控制的程度日益增加。因此,社会主义农业发展一般是表现在农业物质生产条件的改善与农产品相应的增加上,表现在各个时期农业扩大再生产的实现的形态上。

我们进一步来考察社会主义农业扩大再生产的实现形态,还可以将它区分为以下几种不同的状况:(1)在人们增加和改善了生产条件的同时,由于自然条件特殊有利(例如遇到特别的风调雨顺的年景),因此动植物自然再生产过程能够特别顺利地进行,从而出现农业例外的丰收。这种情况意味着农业社会生产规模的扩大获得了超出常规的表现。(2)在人们进行扩大再生产的同时,由于自然条件属于一般情况(例如平常的年景),从而动植物的自然再生产在一般条件下进行,而农产品也获得一般的增产。这种情况意味着农业社会再生产规模的扩大,得到一般的常规的表现。(3)在自然条件较为不利的场合(例如较差的年景),人们的扩大再生产活动只是带来了农产品较少量的增产,尽管这里农业扩大再生产还是得到了实现,但是农业的社会生产规模的扩大却只是获得了低于常规的表现。由上所述,可见,农业扩大再生产的实现形态,还是会因自然条件的差异而取得超出常规的、一般的、低于常规的多样的表现形态。在社会主义农业扩大再生产形式中,进一步区分以上诸种不同的具体表现形态有着重要意义,它可以使我们知道农业增产在哪种情况下是人们进行扩大再生产活动的正常结果,在哪种情况下则是特殊有利的自然条件的影响的结果。这样,人们才能对于社会某一阶段农业扩大再生产的实际能力与农业的发展水平做出正确的估计,并以此来正确地安排农业、轻工业重工业的关系,保证整个社会主义国民经济按比例地、高速度地发展,而不至于囿于事物的现象,高估或低估农业扩大再生产的实际能力,从而给实际经济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www.xing528.com)

第二,生产条件改善了,但产量没有增加,这乃是社会主义农业扩大再生产未获实现的形态。在社会主义农业的发展中,生产资料总是在不断增加,从而农业的生产条件总是在不断地改善,但是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人们还不能完全控制自然,因而农业总要受到自然条件的影响,甚至在个别的特大自然灾害年份会出现产量不增甚至歉收减产的情况。如果从局部地区、个别公社、个别生产队来说,那么在任何年份,由于自然规律的作用,不利的气候条件总会在这一个地方或那一个地方交替出现,因而即使在整个社会主义农业总体的扩大再生产顺利进行的场合,个别公社、生产队等局部生产领域农业生产条件改善了,但产量却没有增加甚或减少的情况也是可能出现的。由此可见,农业的物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而产量没有增加,乃是社会主义农业再生产过程中的一种实际的可能性。

对于社会主义农业再生产的这一具体形态应该如何认识,究竟是属于简单再生产还是扩大再生产的范畴呢?如果单纯从生产条件着眼,由于农业生产中的物质技术基础已经加强,人们控制自然的力量与程度已经增大,因而这种状况便已经是实现了扩大再生产。而另一方面,如果单纯从生产结果——农产品数量着眼,由于农产品数量未增加(甚至减少),那么这种状况便是简单再生产甚至萎缩的再生产。显然这两种不同的着眼点与看法,只是各自抓住了农业再生产过程的某一方面,将它当作再生产过程的总体和全貌,从而都对在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的矛盾中展开的复杂的农业再生产运动作了简单化的、片面的理解,并得出了与再生产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结论。我们认为从生产条件与生产结果二重见地去考察,那么这种状况既不单纯是简单再生产,也不是业已实现了的扩大再生产,而可以称之为社会主义农业扩大再生产未获实现的形态,它乃是社会主义农业扩大再生产的总进程中的暂时的波折。因为,在这一年度的农业再生产过程中是以社会扩大再生产活动开始的,在农业中追加了资金,农业物质生产条件有了量的增多和质的改善,因而农业中已经有了更强大的物质力量,人们控制自然的力量已经扩大和加强。在这一年度内,人们也是凭借了这些物质力量在不利的自然条件下与各种自然灾害进行了更加顽强的斗争,避免与降低了自然灾害的不利影响。在这一生产周期内,人们向自然作战的能力事实上是增强了,因而这一农业生产过程与物质生产条件未曾变化的简单再生产的状况是根本不同的。但是另一方面,在这一农业再生产过程中,由于不利的自然条件阻碍甚至破坏了农作物的自然再生产过程,使农作物与牲畜的固有的自然生长与增殖能力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从而只得到更少的收成。自然再生产不能顺利进行,也就影响与削弱了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的自然基础,使得社会的扩大再生产未曾得到实现,并使这种农业再生产进程带有简单再生产的外观。这种情况,正如马克思所指出:“在农业上面,社会生产力的增加不过赔补自然力的减少,甚至连这种赔补也不够的情形是可能的。”[9]

我们说,这种社会主义农业扩大再生产未获实现的形态,乃是农业扩大再生产过程因不利的自然因素的影响而出现的暂时的波折。如果不是从一年来看,而是从一个更长的时期(例如5年或10年)来考察社会主义农业的发展,那么这种个别年份中呈现出的生产条件与生产结果的对立的运动,便将趋于消失,而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也必将体现在生产结果——农产品的增加上。这是由于,自然条件如气候的变化及其对农作物的影响,在不同的年份是不同的,但从比较长的时期看,也可以获得一个平均数,从而消除个别年份的例外——不利或者有利的气候条件对社会再生产的干扰。此外,还由于农作物本身的生产周期较长,农业生产具有连续性的特点,因而投下的生产资料所发生的效果,不是在一年而是分布在几年之中。马克思指出:“……例如在农业上面,为改良土地而投下的物质,就有一部分,是当作生产物的形成要素,加入植物性的生产物中去。但它的影响却是分配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例如四年或五年。”[10]如土壤的改良和施迟效肥料(如磷矿粉和多数的有机肥料)都是这样,同时,农业生产上的有些投资是在多年之后才发生效果,如农田基本建设等。正因为这样,所以农业的再生产,应从比较长的时期来考察。如果我们从较长的生产时期,例如以5年、10年甚至15年来看,那么社会生产条件的改善与农产品的增长便将是一致的。因而,个别年份内农业扩大再生产虽未获实现,但从长期来看,它仍然是实现了的。

3.生产条件没有改善,产量增加、不变或是减少的情况。社会主义农业发展的本质特征是不断地扩大再生产,无论是就整个社会或是从个别人民公社或生产队来看,其特征都是借助不断增加和改善生产条件以提高农产品产量。因而社会主义农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与小农经济的简单再生产活动形成极鲜明的对比。但是在社会主义农业扩大再生产过程中并不是说就根本不存在简单再生产因素了。从正常年景来看,人们从事简单再生产的活动将表现为农产品的数量大体维持原有的规模,在这种情况下简单再生产便会取得一般的与常规的表现形态。但是,农业生产中人们从事的简单再生产活动的结果,会因自然条件的例外变化,动植物自然生长过程的特别有利或不利等情况而有所不同。在有利的年景,人们的简单再生产性质的活动也将获得农产品的增产,而在不利的年景,人们的简单再生产性质的活动却会引起农产品的减产。在这两种情况下,生产条件与生产结果的变化都是不一致的。对于这两种情况下应该如何来认识呢?

我们认为,农业生产条件没有改善,而农产品却增加的情况,乃是由于人们的简单再生产性质的活动借助有利的年景而带来了农产品数量的增长。不能仅就农产品产量的增长这一点就将它当作是扩大再生产,因为从生产条件来看,这种生产的增长不是凭借社会生产力的提高,而只是凭借有利的自然条件引起的劳动的自然生产率的增长。对于这种农业再生产形态,可以称之为取得了扩大的外观的简单再生产。这种农业再生产形态具有暂时性,因为,这一时期某一农业活动取得的增产不是建立在农业物质技术条件增强的基础上,因而是不稳固的,它会随着有利的自然条件的消失而消失,并回复到简单再生产一般的表现形态。基于同样理由,对于农业生产条件不变,而产量却减少了的场合,可以称之为取得了萎缩的外观的简单再生产,后者,同样地带有暂时性,在自然条件恢复正常后,它也仍将回复到简单再生产的一般的与常规的形态上来的。

综上所述,可见社会主义农业再生产进程是受着社会经济因素与自然因素的密切的制约,并在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的矛盾中发展。农业再生产进程的复杂性决定了社会主义农业扩大再生产具体表现形态的多样性。社会主义农业再生产的本质的特征是扩大再生产,但是社会主义农业扩大再生产进程是通过其常规的、超出常规的甚至简单再生产的各种具体表现形态的不断变化,有起有伏地、不平衡地向前发展。在社会主义农业总体的扩大再生产进程中,仍然包孕着农业简单再生产的因素,而这种简单再生产也是会在扩大了的、简单的、萎缩的各种表现的交替变化中进行的。社会主义农业扩大再生产进程中,生产规模扩大的波幅有高有低,有升有降,具体表明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是不可能直线式地向前发展的。在农业生产力尚未发展到使人们足以充分地控制自然条件的变化,以及动植物的自然再生产过程以前,社会主义农业扩大再生产过程中分外明显的波浪起伏的发展的特点是不能根本消失的,这就是我们对社会主义农业扩大再生产的具体表现形态的考察所得出的一个必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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