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预算绩效管理的推行,是一个成功的实践。目前,在全国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仍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整体绩效意识不强。与美国等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社会整体绩效意识还比较淡漠,对于预算绩效制度改革的意义认识不足,行动过于迟缓。二是制度及职能间衔接不紧密。在制度推行中,新的改革与现存制度间时有碰撞,涉及到相关部门间的职能协调也不够统一,而相应的配套制度又不能及时弥合,以致出现各自为政的局面。三是改革投入不足。虽然财政部对此已有原则规定,但实际上,大多单位的绩效管理工作,其人员仍处兼职状态,其所需资金也无明确出处,致使改革处于尴尬的境地。四是评价专家制度尚未建立。单位的评价专家处于自聘自用状态,没有名份,更没待遇,只靠积极性维系,评价质量难以保证。五是评价结果运用尚不到位,等等。这些问题,是预算绩效制度推行中的主要障碍,甚至导致了社会对于这项改革的疑惑观望态度,认为早改不如晚改好。我国正处于多种改革并进的转型时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对建立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体系,实现预算的硬约束,建立现代财务管理制度,加快建设效能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预算绩效管理应予立法规范。绩效管理制度既是一项治国之策,理应在法律层面加以规定,这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绩效预算法制化不仅能够强化社会整体绩效意识,也有利于这项制度的长效运行。
第二,搞好部门间、制度间的统一协调和衔接。预算绩效管理的涉及面比以往的改革更为宽泛。相关部门职能、制度规定、工作流程等之间的无缝衔接、统一协调,对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就十分重要。
第三,加大改革投入。改革是需要成本的,需要人员机构、以及经费等,但这与没有绩效管理所造成的浪费相比是微乎其微的。要想办法解决加强和推进绩效管理中遇到的人手紧张、经费不足的问题。(www.xing528.com)
第四,尽快建立评价专家制度。评价专家是绩效质量的重要保证,影响改革的成败。无论是单位内部自聘自用的,还是社会引入的,都应以制度管理,正其名,赋其权,明其责,优胜劣汰,以保证评价专家队伍的质量,否则改革将会流于形式。
第五,强化绩效管理观念。解决以上问题的根本在于观念转变。观念的转变,成本最小,效果最大。除加大宣传力度外,领导的重视,应是推动任何改革的强动力。
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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