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停车难、停车乱现象,严重程度还在升级,范围正在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蔓延,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采取综合对策措施,努力缓解停车矛盾,促进城市交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
1.制定和完善停车设施规划,提高停车位配建标准。按照城市发展需要,制定停车场点建设专项规划,适度科学超前布局公共停车场点,增加停车位数量。停车设施建设要坚持“中心区域适度供给,外围区域尽量满足”,“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停车为辅,占道停车为补充”,提高大型公共设施、居民住宅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停车泊位配建标准,新建的写字楼、居民小区要求一律配建地下停车场。
2.提高停车设施供给能力,改善利用效率。中心城区结合旧城改造,充分利用居住区及周边、桥下空间、人防工程等补建、插建公共停车场。对中心城区老旧小区,鼓励平面车位改造为立体车库,在繁华地区建设立体、智能停车塔库,挖掘资源潜力。充分发挥现有停车设施作用,引导和鼓励配建车位、机关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优化公共停车设施布局,重点推进医院、学校、旅游景点、商业街区停车设施改造,缓解供需矛盾。
3.加强政策支持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研究多渠道投融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鼓励政策,在投资、用地、税费、补贴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吸引外资、民资参与停车场的开发、建设、运营,促进停车产业发展。加大平面停车位改建立体停车位的技术应用支持力度。继续坚持停车差别收费政策,适当扩大价差,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城市中心区停车收费明显高于郊区,减少中心区停车需求;地面停车收费明显高于地下停车,提高地下停车场利用率;高峰期停车收费明显高于低峰期,长时间停车收费明显高于短时间,停车计时单位尽量缩短,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调整现行停车设施用地政策,将政府规划的立体停车楼和驻车换乘(P+R)停车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划拨目录,采取政府出地、企业建设、特许经营的模式建设。
4.完善管理体制,严格执法监督。推进城市停车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法律法规和管理政策,相对集中停车管理权和处罚权,推行综合执法试点改革。将停车场点建设、停车保障和停车秩序情况,纳入对所属各区县工作业绩考核范围。加强停车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规范停车行为,特别要清理在居住区、道路等擅自安装地桩、地锁等行为,查处停车场无照经营、私划车位、乱收费、乱用票等行为,纠正违章停车、随意停车等乱停车行为。(www.xing528.com)
5.推进停车技术进步,促进信息化建设。加快在重点地区建立停车诱导系统,推进智能交通管控系统建设,整合相关停车信息,提供停车场的具体位置、当前车位实时数据等信息,实现停车场点预先提示、引导,指引驾驶员合理停车,减少车辆寻找车位的无效交通,有效提高车位利用率。加强相关技术研发和应用,在停车方面引入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提高停车收费效率,减少因人工收费带来的矛盾或纠纷。
6.加强公交场站建设,满足公共交通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公交场站供地政策,将公交场站设施用地纳入控规,优先保障和满足其用地需求,同时将公交场站用地的土地储备成本纳入整块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拓宽公交场站建设投融资渠道,加大政府对公交场站以及公交车辆维护保养场地、车间等设施建设、改造以及日常维护的资金投入,完善临时场站租金和建设资金保障政策,建立规范的临时站资金保障机制。
2013年8月28日
(李 扬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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