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居家养老服务尚处于起步和试点阶段,在服务资源凝聚、开拓、运作和软硬环境营造等方面,面临着不少问题和困境。
1.服务项目单一,缺乏规范。当前各地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大多以家政服务项目为主,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较少。普遍存在服务内容少、层次低、时间短等现象,难以满足广大社区老年人多样性、个性化的需求。服务内容和行为还没有相应的规范,行业服务标准尚未建立。
2.经费严重不足。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来源包括财政拨款、彩票公益金、社会捐助和市场化运作等。目前居家养老的经费主要由政府部门筹集,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福利彩票公益金,融资渠道单一,社会力量参与较少。居家养老“试点”、“示范”,主要依靠少量彩票公益金开展,区、街只是象征性拿出少量经费给予“配套”。政府部门和基层社区的经费困难,成为欠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瓶颈。
3.覆盖面较窄,受益人群较少。在绝大部分地区,政府直接提供或间接购买服务的对象主要限于“三无老人”和失能老人。由于老年人寻求服务意识和居家养老服务意识薄弱,加上政府缺位、社会参与不足等原因,目前居家养老服务的覆盖面比较低。如2012年,佛山市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仅4989人,占全市老年人的0.86%。
4.市场运作环境尚未形成。目前居家养老服务总体上仍属政府推动型,主要方式是政府为特殊对象购买或提供公益性服务,行政色彩较浓,市场运作机制尚未真正形成。民间资本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在土地使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面享有优惠政策,主要针对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制约了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
5.机构设施不完善,资源效率低。居家养老设施缺乏,特别是一些大城市的中心小区,由于土地和房产昂贵,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没有规划,缺少足够的场地开展工作。据有关统计,仍有70%以上的区县、60%以上的街道(乡镇)没有社区服务中心,有一半以上的地方未建立社区服务网络,难以做到资源共享、服务需求和服务供给的对接。在既有的社区养老资源利用方面,普遍存在社区单位养老设施不对外开放和服务资源条块分割问题。很多地方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仅从部门利益出发,站在部门角度思考。(www.xing528.com)
6.专业人才缺乏。相关调查显示,目前居家养老服务人员80%来自农村,平均年龄45岁左右,50%是小学和初中文化,80%以上未经专业培训直接上岗。另,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职业特征不明确,被大多数人等同于普通的家政服务员,给予较低的社会地位和物质待遇,导致护理员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较差,普遍认为自己从事的是“强度大,工资低,社会地位低下”的职业。一些专业护理人员不愿到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工作,流失到其他服务行业。
7.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不到位。目前居家养老政策仍是粗放型的,政策不完善、监督不到位、规划滞后。制度不完善极大制约了居家养老服务的拓展。居家养老服务的进一步发展,需要构建养老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养老服务管理制度、居家养老服务评估监管制度以及税收、购房优惠制度等。
8.社会认同度不高。社会大众对居家养老服务认识不足。在不少地方,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知晓率低,“花钱买服务”的生活理念和消费习惯还没有形成。
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转型,是解决养老问题的重大战略抉择。在分析和借鉴国内外居家养老服务经验的基础上,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深入探索解决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人力、设施、制度环境等问题,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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