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一段时期,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要加强对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支持,尤其是老工业城市、重工业城市、资源性城市,更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尽快走上绿色低碳的可持续发展新路。主要政策措施包括:
一是加强投入支持政策。要扩大政府对环境治理、生态保护、环保产业等方面的公共投资,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环保领域投资发展,推动各类企业尤其是工业企业增加节能减排投入,形成全社会共同投入、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局面。
二是加强科技支持政策。要加强节能环保的国际科技合作,积极引进、消化和利用国际新技术、新方法、新经验,大力推动节能环保领域的科技创新和重点突破,推进重要科研成果的产业应用和区域推广。
三是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进一步运用减免税、财政补贴等方式,促进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节水设备、绿色建材、绿色建筑、环保产业、生态农业、生态园区等发展,全面实施用电、用气、用水等差别化价格。推行和完善各种排污收费政策,以财税政策支持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市场交易,促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环保市场发展。
四是加强金融支持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绿色信贷政策,支持环保产业发展、生态项目开发。鼓励支持节能环保类型企业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和再融资,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在股票、债券市场上融资。(www.xing528.com)
五是加强进出口支持政策。继续推进环保部与国家相关部门的合作协调,定期发布高污染产品、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下调或取消这些产品的出口退税,乃至上调或开征出口关税。研究运用进出口关税等手段,支持节能环保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扩大节能环保产品的进口和出口。
六是加强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继续以中国环境标志为依据,制定和调整政府绿色采购清单,并推广到各个地区和各个部门。通过加大政府绿色采购的影响力,形成带动消费者需求、企业节能环保的效应,促进绿色产业、绿色技术、绿色管理、绿色消费的发展。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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