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尊重农民意愿,避免走弯路

尊重农民意愿,避免走弯路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就大周新村来看,政府先有一个规划,交给群众去讨论。一些见过世面的农民动了心,率先同意搬迁,在新村建起了新房。也有少数还不愿搬迁的,就尊重他们的意愿,先等一等。三是突出农民主体地位。我们了解到,大周新村从选址、搬迁、建设到管理,都是农民“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自己管”。大周新村发生的事,一定程度上是我国农村继土地承包后新一轮变革的一个缩影,是城乡一体化大背景下土地改革的一种探索。

尊重农民意愿,避免走弯路

近年来,部分地区在宅基地置换、耕地流转中,不顾客观条件、侵害农民权益的事时有发生,激化了社会矛盾。如何化解这些矛盾,是必须直面的重大课题。总结亳州市的实践,应当重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考虑客观可能。像亳州这样的地区,农民富裕起来的时间相对较晚,新一轮农房建设还不普遍,大部分是土坯房,客观上需要改造,促进农民集中居住有一定的基础。这里是旱地平原,宅基地复垦不像水田那样存在水系对接的问题,宅基地置换相对容易。更为重要的是,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形成了气候,与农民集中居住、新农村建设相互支撑。这样农民就不需要各家各户自己储存柴草、农具,也能方便用上大机械、方便农民下地管护农作物。

二是实行政策引导。就大周新村来看,政府先有一个规划,交给群众去讨论。一些见过世面的农民动了心,率先同意搬迁,在新村建起了新房。一些原先不同意搬迁的人看到蓝图变成了现实,逐步改变了主意。也有少数还不愿搬迁的,就尊重他们的意愿,先等一等。在这一过程中,政府还采取了经济激励政策,宅基地整理后多出的耕地返还给农民作承包地,对搬迁进度快、地面附属物清理干净的农户还给一定的资金奖励。

三是突出农民主体地位。我们了解到,大周新村从选址、搬迁、建设到管理,都是农民“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自己管”。如在农村建房,邻里之间很讲究房屋的高低,都不愿意自家的房子比邻家的低。对此新村的规划作了考虑:富裕一点的农民可以盖三层楼,但都集中在一处;经济条件稍差的农民可以盖二层楼,都集中在另外一处。但也有一些村子在新村建设中出现过偏差,如建房时由村里统一组织建设招标,结果出了质量问题,农民就来找麻烦。后来纠正了这种做法,由农民自己找工程队建设,反而很顺利。(www.xing528.com)

对此,调研组深有感触。大周新村发生的事,一定程度上是我国农村继土地承包后新一轮变革的一个缩影,是城乡一体化大背景下土地改革的一种探索。这件事是天大的好事,也是天大的难事。老百姓的事还是要与老百姓商量着办,由老百姓自己去定,说到底就是把工作做细,设身处地地为农民着想。尊重农民权益也应上升到尊重农民意愿,农民权益保证了,能够分享到城乡一体化的红利,农民会满意、会支持的。

2013年11月7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