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7年底,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之后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规划指导和政策支持。需要根据资源富集地区、资源枯竭地区、资源开发可持续性减弱地区等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指导性规划,强化分类指导,再配套相关政策,这样才能保证出台的政策更符合实际,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落实。另一方面,建议加快建立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资源型城市对全国发展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但受历史、体制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可持续发展面临很多难题。2007年底,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之后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从整体上看,相关政策远没有落实到位。为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规划指导和政策支持。
一方面,建议研究制定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指导性规划。在资源开发的不同阶段,资源型城市发展面临的问题差异性很大。目前全国有240多个资源型城市,其中有70个左右资源枯竭城市,还有不少历史形成的独立工矿区。面对这种复杂的实际情况,很难研究制定统一的政策措施。需要根据资源富集地区、资源枯竭地区、资源开发可持续性减弱地区等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指导性规划,强化分类指导,再配套相关政策,这样才能保证出台的政策更符合实际,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落实。
另一方面,建议加快建立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不是几年甚至十几年的事,必须有长远考虑和配套机制保障。国家已经出台的文件明确提出,要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接替产业扶持机制、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等。但由于政策落实涉及财政、税收、土地、环保、金融及产业等多个部门,需要明确责任并建立协调机制,根据新形势研究出台更具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同时,建议鼓励省级地方政府探索资源开发新模式,先行试点资源税从价计征、税前提取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等政策,在区域内统筹不同类型资源型城市发展,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www.xing528.com)
2013年9月29日
(执笔人:孙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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