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必须把保护和稳定我国粮食生产能力、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和适度增加粮食进口有效结合起来。
(一)保护和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牢牢把握粮食安全的主动权。我国粮食消费量占世界粮食消费总量的25%,为世界粮食贸易量的两倍多。一旦我国出现严重的粮食供需缺口,国际市场满足不了我国的需求,进口过多还会给低收入国家的粮食安全带来不利影响。粮食不仅具有食物属性,也具有能源属性、金融属性和政治属性,近些年部分国家发展以粮食为原料的能源、实施贸易出口禁令、国际资本投机炒作以及地缘政治干预已成为国际粮食市场波动的重要原因,必须防止“受制于人”。因此,在重视国际市场和国际资源的同时,必须保护和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饭碗牢牢端在我们手中。
(二)建立“储备调节市场、进口充实储备”的运行机制,缓冲国际粮食市场波动对国内粮食生产和市场的影响。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合理确定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的规模,积极发展民间储备,鼓励社会资本建仓储粮。水稻、玉米和小麦的进口,原则上充实国内粮食储备或转增临时储备;国内粮食市场供求及粮食生产能力的保护,则通过国内粮食储备和临时储备的吞吐进行合理调节。(www.xing528.com)
(三)用好我国市场巨大的优势,稳定粮食进口的贸易渠道。通过外交协调、经济援助、关税谈判以及区域和双边贸易谈判等途径,与主要产粮国家建立长期稳定的粮油贸易合作关系。重视发展与周边国家、非洲等农业资源丰富国家的经贸和农业援助,开辟新的粮食进口来源,实现粮食进口渠道多元化。
(四)加强粮食进口管理,避免影响国际、国内市场稳定。对于水稻、小麦和玉米的进口,要运用关税配额管理,通过进口转储或鼓励国内大型粮食企业商业储备等方式,有效地把握进口的时间、节奏与规模,避免出现粮食进口的“大国效应”,冲击国际粮食市场。对大豆等其他重要农产品的进口,要尽快建立起进口监测与产业损害预警系统,运用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措施,建立应对国外农业高额补贴的应急机制。同时,建立健全粮食生产、流通和加工领域的外资准入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外资并购境内涉农企业的报告和安全审查机制,防止国际资本对国内粮食市场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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