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数据和云计算的广泛应用,计算机处理数据的能力显著提升,互联网技术对金融领域的渗透不断加深,从提高金融效率的工具逐步成为推动金融创新的重要力量。互联网金融拥有透明度高、覆盖面广、成本较低、方便快捷等优点,不但在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蓬勃发展,在不少发展中国家也方兴未艾。其主要业务模式有以下几种。
(一)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是提供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预受理、银行卡收单及其他支付服务的非金融机构,是收款人和付款人之间的中介。它打破了传统支付方式的限制,不需要金融机构实体网点的支持,不受时间和地域的约束,使用户随时随地都能进行支付活动。以Paypal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公司1999年起源于美国,随后迅速风靡全世界。肯尼亚的手机支付系统M-Pesa汇款业务规模已经超过其国内所有金融机构的总和,并延伸到存贷款等基本金融服务领域。
(二)网络贷款。比较典型的是“人人贷”(P2P),指借助信用评估技术,协助资金提供方和需求方在网络上直接联系和匹配信息,完成借贷交易的服务平台。和传统的银行贷款相比,P2P的门槛和成本较低,信息比较对称,特别适合小型投资者和小企业主的投融资需求。Web2.0的兴起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发生对P2P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利用Facebook等社交网络发放小额贷款成为潮流。2005年成立的英国Zopa公司是全球首家P2P借贷平台,迄今已促成4.1亿英镑的贷款。美国两家主要的P2P公司Lending-Club和Prosper,迄今各自促成了28亿美元和7亿美元的贷款。
(三)众筹融资。众筹融资(Crowd Funding)是一种权益融资方式,指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把未注册的股份直接出售给公众投资者,为某个具体项目筹资,项目发起人将给予投资者实物或者股权激励等作为回报。这一模式将散布在全世界的投资者吸引到互联网平台上,大大扩展了融资的信息边界,交易成本也远低于资本市场融资成本。2012年,美国通过《创业企业融资法案》(JOBS法案),确认了众筹融资的合法地位,允许新兴成长型公司(EGC)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公众募集资金。目前,全球活跃的众筹网站超过2000个,覆盖了90%以上的国家。(www.xing528.com)
(四)虚拟货币。由于大部分数据商品的制造、交流、支付和使用都必须依附于网络,在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之外发行、由复杂算法产生、支付交易匿名的虚拟货币应运而生。这类货币具备货币的三大功能——交易媒介、计价单位、价值储藏,被广泛用于网络经济活动,包括购买商品,清偿债务,从事互联网货币的股票、债券等投资,甚至和法定货币之间进行兑换,如比特币可以通过专业交易平台,按照一定汇率兑换成美元等现金。虚拟货币没有集中的发行方,个人和企业都可以发行。欧洲央行的研究显示,2011年美国虚拟货币交易量约20亿美元。
有专家指出,越来越多的金融业务依托互联网进行,将带来多方面的挑战。首先,支付业务体系会发生改变。移动支付和互联网支付将在经营性支付方面替代商业银行的清算职能,在同业支付方面替代中央银行的清算职能。其次,贷款业务范围将逐步扩大。从人人贷(P2P)逐渐向信用卡贷款延伸,再向产业链金融、流动资金贷款乃至项目贷款延伸。第三,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将并行发展,“线上”、“线下”业务实现有机融合,标准化金融产品的批量销售甚至股票、债券的发行和清算都可以通过网络完成。因此,互联网金融不仅大大拓展了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更是金融理念和经营模式的创新与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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