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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支出:稳定规模转换结构是否必要?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照目前有账可查且可以查到的统计文献计算,2012年,我国全部政府支出占GDP的比重已经突破35%。鉴于我国现实的宏观税负水平已经处于相对偏高状态,近些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已经发生了越来越向政府一方倾斜的变化,以及政府支出规模过大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事实,稳定既有政府支出规模及其占GDP比重,并使其不再进一步扩大或提升,无疑是必要的。

政府支出:稳定规模转换结构是否必要?

按照目前有账可查且可以查到的统计文献计算,2012年,我国全部政府支出占GDP的比重已经突破35%。这样的支出规模,在今天的世界上,虽然从一般比较角度而言不能算是偏高的,但一旦同经济发展水平相联系而作更为细致的比较,特别是在将目前相对落后的财政支出管理水平引入视野之后,则绝对属于相对偏高状态了。

进一步看,政府支出规模在扣除各类赤字或债务之后,直接表现为宏观税负水平的高低。鉴于我国现实的宏观税负水平已经处于相对偏高状态,近些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已经发生了越来越向政府一方倾斜的变化,以及政府支出规模过大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事实,稳定既有政府支出规模及其占GDP比重,并使其不再进一步扩大或提升,无疑是必要的。

与此同时,我国现实的政府支出结构也颇不均衡。虽然仅以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计算的投资建设性支出比重已大幅下降,但若将以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为主体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资金所形成的支出计算在内,“全口径”政府支出中的投资和建设性支出占比,则要超过50%。投资和建设性支出比重的偏大,意味着我国对于民生领域的投入仍处于不足或欠账状态,也意味着政府沿袭多年的通过扩大投资和上项目的发展经济思路亟待调整。

所以,在国内外经济形势已经发生重要变化的背景下,下一步财税体制改革应当也必须解决的一个根本问题是:要不要将稳定既有的政府支出规模作为一个目标加以追求?要不要在稳定政府支出规模的同时,真正摒弃以扩大政府投资和建设支出换取经济增长的传统思维定式,并做出向民生领域支出倾斜的政策抉择?(www.xing528.com)

上述的四个方向性问题,对于启动下一步的财税体制改革是极为重要的。只有在大方向明确的条件下,方可以避免出现一些似是而非的决策,改革才不至于出现周折或反复。

2013年9月13日

(宏观司肖炎舜根据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高培勇撰写材料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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