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通过前面五个经济过程之间的五对“制衡关系”,则我们知道如下规律:
“甲经济运行过程”产生了“乙经济运行过程”,“丙和丁经济过程”通过“甲经济运行过程”而对“乙经济运行过程”产生影响。但是这并不能说明“丙和丁经济过程”可以制衡“乙经济运行过程”。只有当“甲经济运行过程”确实可以制衡“乙经济运行过程”时,才能够说明它们也可以制衡“乙经济运行过程”。
但是因为人类经济运行过程的特性,导致凡是“甲经济运行过程”产生“乙经济运行过程”时,“甲经济运行过程”都无法制衡“乙经济运行过程”。这同时也导致“丙和丁经济过程”无法通过对“甲经济运行过程”的影响力,而制衡“乙经济运行过程”。即:
“社会需求”产生了“社会供给”,但是“社会需求”却无法抑制“社会供给”。
“社会供给”产生了“社会流通”,但是“社会供给”却无法抑制“社会流通”。
“社会流通”产生了“社会分配”,但是“社会流通”却无法抑制“社会分配”。
“社会分配”产生了“社会消费”,但是“社会分配”却无法抑制“社会消费”。
“社会消费”产生了“社会需求”,但是“社会消费”却无法抑制“社会需求”。
所有这些相互“促进关系”的两个“经济运行过程”之间,生产者都无法抑制被生产者。如果将“生产者”比作母亲,将“被生产者”比作儿子。则母不抑子。这是人类社会经济过程之间的普遍现象。
(二)
同时我们将上面的过程全部反过来,则依然成立。即子不抑母。即:虽然母亲无法抑制儿子,但是儿子同样无力抑制母亲。即:
“社会需求”无法抑制“社会消费”
“社会消费”无法抑制“社会分配”
“社会分配”无法抑制“社会流通”
“社会流通”无法抑制“社会供给”
“社会供给”无法抑制“社会需求”
这也是人类社会“经济运行过程”之间的普遍现象。
同时,如果我们将相互产生的三个经济过程,分别称为:祖辈、父辈、子辈。则子辈也无法抑制祖辈。即:
“社会需求”无法抑制“社会分配”
“社会供给”无法抑制“社会消费”
“社会流通”无法抑制“社会需求”
“社会分配”无法抑制“社会流通”
“社会消费”无法抑制“社会流通”(www.xing528.com)
这也是人类社会“经济运行过程”之间的普遍现象。
只有“祖辈经济过程”,既不受“子辈经济过程”的影响,又不直接影响“子辈经济过程”。所以两者之间是相对独立的两个经济过程。
“祖辈经济过程”无法通过“父辈经济过程”而制衡“子辈经济过程”。但是“祖辈经济过程”可以通过自身独立的影响力而制衡“子辈经济过程”。所以有:
只有“社会消费”独立于“社会供给”,且可以制衡“社会供给”
只有“社会供给”独立于“社会分配”,且可以制衡“社会分配”
只有“社会分配”独立于“社会需求”,且可以制衡“社会需求”
只有“社会需求”独立于“社会流通”,且可以制衡“社会流通”
只有“社会流通”独立于“社会消费”,且可以制衡“社会消费”
若“甲经济运行过程”独立于“乙经济运行过程”,则意味着无论“乙经济运行过程”如何变化都无力促使“甲经济运行过程”发生变化。而如果“甲经济运行过程”又是“乙经济运行过程”的“祖辈经济运行过程”,则“甲经济运行过程”就可以通过他的“子辈经济运行过程”而影响“乙经济运行过程”。所以,“甲经济运行过程”可以制衡“乙经济运行过程”,而不受“乙经济运行过程”制衡。
于是我们就有了如下链条:
“社会消费”制衡了“社会供给”
“社会供给”制衡了“社会分配”
“社会分配”制衡了“社会需求”
“社会需求”制衡了“社会流通”
“社会流通”制衡了“社会消费”
即:“社会消费”“社会供给”“社会分配”“社会需求”“社会流通”“社会消费”,以致永不停歇地制衡下去,构成一个封闭环。
我们将这种“相互制衡”的关系表现在“经济运行总图”中,用虚线条表示经济运行过程之间的制衡关系。于是就有了图14-12所示:
图14-12 经济运行制衡关系总图
我们将该制衡关系图用另外一种图形表示,则有图14-13所示:
图14-13 经济运行制衡关系简图
该图示清晰简洁地勾勒出了五个“经济运行过程”之间的“制衡关系”。为我们下面的研究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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