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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给自足农牧业时代的收入本质探究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在“自给自足的农牧业时代”,社会大集体已经彻底解体。但是在“自给自足的农牧业时代”,无论当年农田是否收成充足,则都只能依靠自家的“小粮仓”中的存粮而生存了。(二)下面,我们将试着以“洪荒部落时代”的“部落供给者”的“收入”,解释“自给自足农牧业时代”的“农户”(或牧民)的“收入”。在“自给自足的农牧业时代”经济活动中的三个角色依然存在。

自给自足农牧业时代的收入本质探究

(一)

“自给自足的农牧业时代”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时代。这个时代“生产资料”私有化了,“生产组织方式”也高度分散化了。所谓:大道既隐,天下为家。洪荒部落时代的那种“集体利益”和“个体利益”高度重合的现象,在这个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而“集体利益”和“个体利益”的彻底分离,导致社会生产中的“个人损失”不可能再向“社会集体”索取补偿。而“社会集体”也不再无条件依赖某些个体。此时的原则是:公是公,私是私,公私利益泾渭分明。

而在“洪荒部落时代”整个部落是一个大家庭。当“劳动者”(或“捕猎队”)空手而归的时候,还可以从“部落库房”获得“收入”补偿。但是在“自给自足的农牧业时代”,社会大集体已经彻底解体。而在分家过日子情况下,空手而归的“猎手们”就只能顾影自怜了。为了避免饥饿,则“猎手们”只能消费自己以前所积存的食物。

同理,农户在“洪荒部落时代”属于“采集队”。那时当其空手而归后,同样可以从“部落库房”中领取活命的食物。但是在“自给自足的农牧业时代”,无论当年农田是否收成充足,则都只能依靠自家的“小粮仓”中的存粮而生存了。

(二)

下面,我们将试着以“洪荒部落时代”的“部落供给者”(捕猎队或猎手们)的“收入”,解释“自给自足农牧业时代”的“农户”(或牧民)的“收入”。

在“洪荒部落时代”经济活动中共有三个角色:作为“部落供给者”的“捕猎队”或“采集队”(含其成员);作为“部落库房”管理者的“部落首领”和作为“部落消费者”的“部落成员”(那些捕猎队的成员们在消费时,就会变身为“部落消费者”)。无论时代如何变迁,经济活动的本质都不会改变。那么,在“自给自足农牧业时代”,也必然有类似的三个经济活动角色。他们是什么角色呢?(www.xing528.com)

我们通过“社会库房”章节可知:“部落制度”解体后,“部落库房”随之解体。原先统一的“部落库房”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各家各户的“小粮仓”(或“牲口圈”)。各家各户独自管理自己的“小粮仓”。

在“自给自足的农牧业时代”经济活动中的三个角色依然存在。只不过所有的角色全部都是由同一个“农户”所扮演。他们分别是:作为“供给者”的农户;作为“小粮仓”管理员的农户和作为“消费者”的农户。见图11-1:

图11-1

从上图中我们会看到:“作为‘供给者’的农户”将粮食上交给了“作为‘社会库房’管理员的农户”。而“作为‘小粮仓’管理员的农户”为了奖赏“作为‘供给者’的农户”所上交的“新粮食”,而为其提供了“上一期剩余存量”中的“仓储粮食”。这就是“作为‘供给者’的农户”的当期收入。

而实践中,农户在当年粮食成熟之前,所食用的粮食一定是“上一年的陈粮”。这些“陈粮”就是今年“新粮食”收获之前,“作为‘小粮仓’管理员的农户”为“作为‘供给者’农户”提供的“当期收入”。

自给自足的农牧业时代自耕农同时扮演了三个角色,粮食自产自“销”,根本不需要借助货币和市场。所以这个时代,也不会存在所谓“有效需求不足”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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