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原始社会中,大家共同生产、制造工具、分配劳动成果。整个社会生产活动是由“部落首领”(或“部落长老会议”)所决定和组织。
他们决定由多少人去狩猎,多少人去采集,多少人去制造工具和兵器,多少人去同其他部落进行战争。并决定每个社会成员应该分得多少劳动成果。部落首领(或“部落长老会议”)就是整个部落社会运转的“指挥中心”。
在这个原始共产主义社会中,“整个社会生产运行的全过程”都不需要货币。一切经济活动都由“部落首领”(或“部落长老会议”)决定或掌握。只要他们经过决议提出生产方案,则那些被分派捕猎的成员就会去捕猎、被分派采集的成员就会去采集。
劳动结束后,大家会把所收获的“劳动成果”全部上交部落的库房,并等待部落首领(或“部落长老会议”)决定分配方案并执行。这样的社会运行机制中是不存在交换活动的,当然也就不会需要货币、也必然不存在货币了。
这里需要请大家再次特别强调的是:在实行“原始共产主义制度”的部落中,每个部落成员所收获的劳动成果,不属于个人而是属于部落集体。就如狮群狩猎所捕获的猎物归整个狮群所有而非属于参与捕获猎物的几头狮子所有一样。
这是一个全然不同于我们当前所认知的人类社会。
(二)(www.xing528.com)
理解“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生产资料私有制”对经济运行的影响。有助于经济研究的深入推进。我们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不同,能够从最本源之处影响人们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生产资料公有,则人们就必须仰赖群体而生存。人们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的重心,会全部指向集体(或所谓的“公家”)。人们日思夜想的是:怎么能够以最小的代价从“公家”获取更多的“生活资料”。
生产资料私有,则人们必须靠自己而生存(小家庭可以看作一种独立个体)。人们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的重心,全部都指向了获取更多的“生活资料”额度。人们日思夜想的是:怎么能够向社会提供产品,并以此为手段“挣钱”和“挣大钱”。这导致了两种表面上截然不同的社会和经济运行状况。
但是这两种所有制下的“社会运行机理”又是相通的。原始部落时代,部落成员为了能够从“公家”获取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必须为“公家”提供劳动力。或者去捕猎、或者去采集。而在私有制下的社会生产中,人们“挣钱”也是为了获取“生活资料”。作为代价,则人们必须用自身的劳动力同其他社会集团进行交换。
在“劳动力”交换“生活资料”方面,“原始共产主义制度”同“私有制下的社会生产制度”是相同的。区别是“劳动力”的交易对象。“公有制”下,“劳动力”的交易对象是“公家”。而“私有制”下,“劳动力”的交易对象是“私家”。所以两者看似不同,却又是相通的。
私有制下,虽然没有了有形的“公家”机构。但是市场中的产品并不专属于某个人。任何人只要拥有货币,都可以随时从市场中将选中的商品拿走。这同原始部落中任何人都可以随时取走“经过部落首领许可”的“生活资料”的道理是一样的。
只不过原始部落时代,从“公家”的“库房”取走“生活资料”的依据是“部落首领的许可”;而在私有制时代从“市场”取走“生活资料”的依据是“货币”。如果将私有制下的“市场”看成公有制下的“公家”的“库房”,将私有制下的“货币”看成公有制下的“部落首领的许可”,则两者又是完全相通、相同的。
这样看来,似乎“公有制”和“私有制”并没有本质的不同。事实上两种所有制制度都是人类在不同历史阶段所采取的生产组织制度。两者之间在人类生产活动的原理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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