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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认识价值量的计量单位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两者其实是一个问题,都是“价值量标价系统”是否具有客观性、唯一性的问题。我们只要可以用“价值量”的“计量单位”对所标价的事物,进行重复验证,则就说明该“计量单位”是一种客观“计量单位”。于是同样一吨粮食就存在了两个“价值量”标价系统。当然,100个国家可能会有100个“价值量”标价系统。

重新认识价值量的计量单位

(一)

洪荒时代,人们所捕获的麋鹿大象就是他们所拥有的财富。若捕获的麋鹿足够20人的部落吃一天,则他们所拥有的“财富量”(价值量)就是20(天×人)。捕获的大象足够该20人的部落吃30天,则他们所拥有的“财富量”(价值量)就是30×20=600(天×人)。

现代社会,我们可以将人们每天所消耗的财富看作“杂糅了各种美味日用品的特种麋鹿”。一个家庭有4口人,到超市购买了足够其消费一周时间的消费品,则其当前所拥有的“特种麋鹿”的“价值量”,就可以标记为:7×4=28(天×人)。那么,这个(天×人)单位所表达的是:某社会在特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每天所消耗的“财富量”或“价值量”。

对于“洪荒时代的部落社会”来说:(天×人)单位,所表达的是每人每天所消耗的麋鹿肉数量。对于现代社会来说:(天×人)单位,所表达的是每人每天所消耗的“特种麋鹿肉”的数量。“洪荒部落”同“现代社会”相比,人类每人每天所消耗的消费品数量和种类都不同,即:(天×人)单位的内容并不同。

但是它们对于各自时代的人们来说,所包含的“经济内涵”却是完全相同的:一份麋鹿肉能够保障洪荒时代的人生活一天,一份“特殊麋鹿肉”能够保障现代人生活一天。麋鹿肉和“特殊麋鹿肉”的不同,并不影响其在各自时代的“价值量”。

人的生命是平等的,经济是“为人服务”的。洪荒时代的“麋鹿”和现代社会的“特种麋鹿”,其“经济内涵”都是所能够提供的“生存时间”。所以,麋鹿和“特种麋鹿”虽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麋鹿,但在“为人服务”的“经济内涵”上却是完全相同的。

一个人,无论你消耗多少物质,一天也仅仅能够活一天,不可能一天活出两天的时间。吃糠咽菜是一天,吃山珍海味也是一天。吃再多的山珍海味,一天也只能活上24小时,也活不出24小时零1秒。

(二)

(天×人)概念同“劳动时间”概念一样,是平均计算的概念。磨磨蹭蹭是一天的“劳动时间”,勤勤恳恳也是一天的“劳动时间”,所以在计算“劳动量”时会有一个“标准劳动时间”的概念。“吃糠咽菜”是一天,“吃香喝辣”也是一天,所以在计算“价值量”时,也会有一个“社会价值量标准”[13]的概念。

在特定社会中,人们的“生活水平”总是有一个极限区间。“最高生活水平”有一个数值,“最低生活水平”也有一个数值,两者之间就是“生活水平”的变动区间。当然,在农业社会中“吃糠咽菜”是普遍现象,但是在现代社会中让人“吃糠咽菜”则就变成了十恶不赦的社会丑陋现象了。

社会“生活水平”上来了,就无法再要求人们像以前一样保持低水平生活了。于是人们的(天×人)单位的内容也必须随之调整。但是再调整,其“经济内涵”依然保持不变,即:一天只能活24小时,活不出其他花样来。

对于洪荒时代的远古部落成员来说,一头麋鹿的“价值量”是20(天×人),假设我们送给一个现代家庭“按照现代标准足够20人生活一天”的物资。则这些物质(又称为“特种麋鹿”)对于这个现代家庭成员来说“价值量”同样为20(天×人)。

如果能有一种神奇技术,让一个人在“洪荒时代”和“现代社会”之间进行时空穿越,并扮演同一个角色时。则若我们可以用一头“价值量”20(天×人)的“麋鹿”让其在“洪荒时代”做的一件事情。那么我们完全可以用一个“价值量”为20(天×人)的“特种麋鹿”,让其在“现代社会”做同样的事情。

这是因为一头“价值量”为20(天×人)的麋鹿,可以让一个“洪荒时代的部落成员”享受20天无忧无虑的美好时光。一头“价值量”为20(天×人)的“特种麋鹿”可以让一个“现代社会的家庭成员”同样享受20天无忧无虑的美好时光。两者对于两个不同时代的人来说,其“价值量”却是完全相等的[14]

这样(天×人)这个“价值量”的“计量单位”,虽然在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内容(例如在洪荒时代等于“麋鹿/20”,在现代社会等于“特种麋鹿/20”)。但是其却拥有着穿越时空的相同“经济内涵”——可以帮助不同时代的人获得相同时间段的美好时光。

而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人的寿命是由时间构成的。相同长度的“生存时间”对每个人的重要性,客观上是完全相等的。

(三)

当然有人会问:假设“洪荒时代”一块10斤的麋鹿肉和“现代社会”的一个特定“特种麋鹿肉”,都各自可以保障所处时代人们拥有一天的“活命时间”。但是两者从数量到质量又完全不同。那么将两个明显不同的麋鹿肉和“特种麋鹿肉”用相同的(天×人)单位进行标价,显然是有悖常理的。该怎么解释这种情况呢?

也有人进一步问:在同时代的两个不同社会进行比较,例如用当前的美国和朝鲜进行比较。则美国人均一天所消费的“消费品”,足够十几个朝鲜人生活了。那么对于同样的东西,就会出现两个不同的“价值量”标价系统:美国标价系统和朝鲜标价系统。这又该如何解释呢?

这两个问题中:一个是不同时代的“价值量标价系统”问题,另一个是同时代的不同国家的“价值量标价系统”问题。但两者其实是一个问题,都是“价值量标价系统”是否具有客观性、唯一性的问题。(www.xing528.com)

这是一对巨大的挑战性问题。回答不好则我们的价值理论体系就会沦落为一种“主观价值论”。我们必须直面挑战,并老老实实地回答问题。

所谓客观性,是指物质的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或具有可以重复验证的“客观存在”。所谓主观性,是指人人都有不同看法,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都有不同看法的“主观感受”。任何理论只要能够做到由任何人进行重复验证,则就可以说是“客观性”的理论。

我们只要可以用“价值量”的“计量单位”对所标价的事物,进行重复验证,则就说明该“计量单位”是一种客观“计量单位”。

假设朝鲜人日均消费粮食1斤,美国人日均消费粮食4斤。同样的1吨粮食,按照朝鲜人的“价值量”标价系统则应为:2000(天×人)。按照美国人的“价值量”标价系统则应为:500(天×人)。于是同样一吨粮食就存在了两个“价值量”标价系统。当然,100个国家可能会有100个“价值量”标价系统。

这看起来非常像是一种主观的标价系统。但是无论我们用朝鲜的标价系统,还是用美国的标价系统,或者用100个国家的任何一个标价系统,我们都可以清楚、可验证地标价1吨粮食。例如使用朝鲜和美国的价值量标价系统同时对1吨粮食进行标价,则有:2000(1斤×天×人(朝鲜))=500(4斤×天×人(美国))=1吨粮食。

所以无论任何人、在任何时候、用任何一个国家的“价值量”标价系统,都可以清楚、可验证地标价同样的1吨粮食。这种可验证、可重复的“标价系统”,当然是一种客观的“标价系统”。

而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任何社会都会有一个“客观的人均消耗量”。用他们的“客观人均消耗量”去标价某财富,则所表达出来的显然是一种客观的财富数量。而用这个“客观的人均消耗量”作为“计量单位”,去标价任何财富的“价值量”。则必然也是一种客观的“标价系统”。

同理,那些不同时代的“价值量标价系统”之间,也存在相同的情况。虽然古人会吃糠咽菜,但那些东西现在喂猪,猪都不一定吃呢。糠菜对于古人来说是含有“价值量”的,也可以用古人的(天×人)单位予以计量。但是对于现代人来说,那些东西一文不值、没有任何“价值量”。当然也就不能用现代人的(天×人)单位予以计量了。这是“时代变迁”使得某些“效用物”被排除出现代人的日常生活所造成的。

这并不能推导出古人的“价值量标价系统”不客观。因为,若“现代社会”依然存在所谓的“糠菜”,则这些现代人看来无用的“糠菜”依然可以用古人的“价值量标价系统”进行标价。只不过古人不存在了,现代人看不上那些东西了。

如果现代人突然遇到大饥荒,则那些看似无用的糠菜立即会恢复“价值量”。如果饥荒水平达到古人的人均消费水平,则那些糠菜的“价值量”就可以立即恢复使用古人的(天×人)“计量单位”进行标价了。例如饥荒年可以发生金条换馒头的极端事情。

(四)

将(天×人)单位作为财富或“价值量”的“计量单位”。对于多数读者来说,依然是一个不可思议的事情。如果用(天×人)单位对商品进行标价,则显然会有:一件衣服=X(天×人);一辆汽车=Y(天×人);一栋房屋=Z(天×人)。这些等式总是会让人产生一种怪异感觉

这并不稀奇,笔者第一次获得“效用时间”概念、第一次获得“维生物资通道”概念、第一次接触“汇总效用时间”概念时,也都有同样的感觉。细思之下,这种感觉应来自于“新概念”的生疏感。

另外(天×人)概念是从“洪荒时代”的麋鹿肉、大象肉等能够提供“活命时间”的食物,而导入到价值理论体系的。人们相对容易理解这些用(天×人)单位所标价的麋鹿肉和大象肉。但是对于衣服、汽车、房屋等不能直接食用的日用品,却使用同样的(天×人)单位进行标价,则一时难以理解。

如果能迅速进入“维生物资通道”概念的语境中,将这些日用品转化为可以增加麋鹿肉、大象肉的美味程度的调味品,并转化为“维生物资通道”的一部分,则就会逐渐适应这种“计量单位”。

在洪荒时代,人们只吃麋鹿肉就能够存活。那么麋鹿肉就是人们的“维生物资通道”。麋鹿肉能够保障人们活命多长时间,则该麋鹿肉就可以用多少(天×人)标价。在增加了日用品的时代,麋鹿肉+日用品,共同组成了新的“维生物资通道”。这时会有一个新的(天×人)“计量单位”。显然可以用这个新的(天×人)“计量单位”标价“麋鹿肉和日用品”。

劳动时间的“计量单位”是(工日),也可以表示为(日×工)。日=天,工=人,这个(日×工)单位,同“价值量”的“计量单位”(天×人),是高度同构的。在“维生物资通道”的翼护下,产生了“劳动时间”。

“劳动时间”的“计量单位”为(日×工)。而“维生物资通道”所持续的时间,可以用(天×人)单位进行计量。那么,这些组成“维生物资通道”的日用品,当然可以按照其在“维生物资通道”中的作用比例,而用(天×人)计量了。

在下面章节中,我们将会对“价值量”的“计量单位”进行细致的修正,以适应复杂的现代社会。同时也会对单个商品的“价值量”计算进行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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