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养老金制度是双轨制的,即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职工统一由国家财政支付退休金,而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是由企业和职工本人在退休前按照规定标准所缴纳的。我国的退休制度改革自1992年开始,直至今日,仍然处于不断的优化与完善的进程中,“与时俱进”似乎成为我国养老金制度改革所必须具备的特征。而就现阶段来看,养老金的最大压力在于日益壮大的领取人群和日益减少的缴费人群之间的矛盾。我们很欣然地看到中央政府一直将养老金问题放在重大改革问题之中,有一系列的标杆性文件提及了养老金问题。在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了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明确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在此基础上,不断健全与完善个人账户的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3]。而在本研究中,我们的关切点主要着重在老年时期各阶段、各不同类型老年人口的当期养老金(退休金)收入之上。
1.高龄老年人口的养老金(退休金)要有一定幅度的提升
我们在第四章中已经分别讨论了不同类型老年人口的不同阶段的收支状况。除了男性老年人口在高龄阶段没有急剧上升之外,其他所有类型的老年人口都在生命的最后几年内人均消费水平有急剧的上升;因此,养老金(退休金)如果要对整个老年阶段进行合理分配,那么就要首先考虑高龄老年人口,如何让那些即将进入高龄阶段的老年人口能够对高龄阶段的生活不产生担忧,养老金就应当从制度上对高龄阶段,特别是生命最后几年进行额外的倾斜。养老金的这种倾斜最主要的形式是养老金(退休金)水平的上升,从而减少高龄老人的生活负担。
2.进一步提高女性老年人口的养老金(退休金)待遇
女性由于在退休之前整体上的工资水平要比男性低一些,这也造成女性在进入退休阶段时的养老金(退休金)的基准要低。然而在整个老年阶段,女性的消费并不比男性低,也就造成老年女性的生活负担比男性大。再加上,女性本身寿命更长,以及生理上的原因老年女性更需要政府在养老金(退休金)政策上的支持,以保障在更长的老年阶段中可以保证一定的生活质量。由于女性的生育行为,在进入更年期之后更容易骨质疏松,因而当女性步入老年开始,摔跤之后骨折的概率比男性大,而在进入高龄之后佝偻、身高缩小等现象发生得更多,也就是说老年女性更需要外界的帮助才能更好地养老。而除了子女之外,基本上来自外界的养老支持都是有偿的,花钱开销之处比男性更多,这也是为何我们强调要重视老年女性的经济状况,特别是高龄老年女性生活保障问题的用意所在。
3.进一步缩小农村老年人口与城市老年人口的收入差距,继续提高农村老年人口的收入水平(www.xing528.com)
我国政府在2014年2月起已着手建立城乡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一举措是城乡一体化进程中重要的一步,也表明我国政府已深刻认识到让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享受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与积极性,这对提高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老年居民的生活水平所起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受益于这项举措最主要的人口群体是农村老年人口,特别是农村低收入老年人口。在我国低收入老年群体中,农村老年人口占据了相当的比重,因此,改善农村老年人口的收入状况能够达到提高整个低收入老年群体收入水平的政策目标,也能够让低收入老年群体生活状况得到改善,让他们的老年生活有保障。只有生活有保障,才能有底气地去消费。
4.养老金改革在关注养老金水平的同时,应当兼顾公平,养老金制度应当帮助缓解老年人口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要做到这一政策效果,养老金制度需要具有政策针对性,要建立弱势老年群体或弱势老年阶段的针对性养老金补贴机制
(1)它应当针对固定的弱势群体,比如高龄老人、低收入老人、农村老人等。
(2)它应当动态跟踪老年阶段中的弱势年龄段,即使从整个老年阶段来说总体上属于收入状况良好的老年人口,也会在老年阶段中的某一时期发生经济状况低落,甚至生活无保障的突发状况。那么,养老金的这种补贴机制就应当在这个时候,针对这样一类特殊难关时期的老年人口提供阶段性的补贴。这种弱势老年阶段包括高龄阶段、患病阶段、失去配偶或子女致使老无所养的阶段等。
当然,我们在这里所能归纳出的弱势老年群体类型和弱势老年阶段只是一部分,还有许多需要被重视的老年人群和阶段有待被挖掘出来。我们也期待有更完备的数据,让我们可以从中获得更多信息有助于完善养老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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