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业密度分布特征
以长三角16市各区县的就业人口密度与法人单位密度来反映就业空间分布格局。从空间分布来看,整体上以上海为核心,自常州至上海形成分布密度高值片区,尤其是近沪的苏州昆山、平江区(苏州工业园区)等就业人口和法人单位的密度与上海各区基本接近;在沪苏锡常以外的其余地区则形成城市层面的“中心—外围”分布格局,城市中心区的就业人口与法人单位密度大大高于外围区县(图4-8、图4-9)。
从密度分布来看,首先,就业人口密度的峰值区(1万人/km2)集中分布在沪宁杭3市的中心区,共计10个区,其中70%位于上海市,最高者静安区的就业人口密度高达3.9万人/km2;黄浦区次之,达到3.5万人/km2,但与纽约(8.6万人/km2)、东京(5.8万人/km2)、伦敦(4.2万人/km2)b等国际大都市的中央商务区的就业人口密度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其次,就业人口密度的高值区域(3 000—10 000人/km2,合计15个)主要分布在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上海、南京、杭州、宁波、苏州、无锡)的核心区内;人口密度在1 000—3 000人/km2(合计52个)的中间值区域主要为其他城市的核心区及沪—苏—锡—常的大部分区县;其余将近一半区县的就业人口密度在500人/km2以下,共计达62个区县单元,呈“W”字形环绕“沪—苏—锡—常”的就业密度高值片区,主要为宁通、宁湖杭沿线和浙西、浙南的区县。在法人单位的密度上,其分布格局与就业人口密度的分布格局大体相近,密度峰值区(300个/km2以上)主要分布在区域中心城市的核心区;高值区(100—300个/km2)仍主要集中于区域中心城市的中心城区内,除上海市与苏州昆山、工业园区、高新区等形成的高密度连绵区外,其他地区主要呈现为点状独立分布;除此以外,其余的区县普遍偏低,尤其在浙西或浙南的山地区县,每平方千米的法人单位数量不足5个。
图4-8 长三角16市各区县的就业人口密度分布
图4-9 长三角16市各区县的法人单位密度分布
2)居住—就业匹配分析
通常来说,一个城市内部的空间单元中,就业集中地也应提供同样集聚程度的居住配套,这样便形成就业者的居住—就业空间匹配。从就业人口和居住人口规模的集聚程度来看,就业集聚的总体分布格局与就业密度的分布特征基本一致,而居住人口的集聚分布与就业中心高集聚的特征相比则较为分散,居住人口在就业集中地的外围区域也有较高的集聚程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就业、人口分布的不平衡关系(图4-10、图4-11)。
图4-10 长三角16市各区县的居住人口规模分布(www.xing528.com)
图4-11 长三角16市各区县的就业人口规模分布
进一步地,引入就业—居住偏离指数c来测度长三角区县单元层面的就业岗位与居住人口的均衡关系,其中就业人口利用2008年经济普查年鉴中16市各区县的就业人口进行测算,居住人口则运用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中各区县的常住人口进行测算。根据就业—居住偏离指数值所对应的就业、居住功能的匹配内涵,将指数值按照0.7以下、0.7—0.9、0.9—1.1、1.1—1.3和1.3以上划分为五个等级,分别对应了居住主导型、次级居住型、基本匹配型、次级就业型和就业主导型五个职住功能空间类型。
从职住功能空间类型的分布可以看出,以居住功能为主的空间单元主要为城市的近远郊区县,以就业功能为主的空间单元则主要集中在各城市中心区域。具体地,居住主导型的职住空间单元(18个)主要为大都市近远郊(如南京六合区、上海崇明县)以及浙江西部、南部的区县(杭州淳安、临安,绍兴嵊州,宁波宁海等);次级居住型的职住空间单元(36个)是居住功能偏大于就业功能的职住次级配套区,主要包括镇江句容等临近南京的区县、扬州和南通北部与环太湖西岸区县、宁波余慈地区等;基本匹配型职住空间单元(37个)是就业岗位与居住人口基本平衡的地区,主要集聚在宁镇扬常、沪苏嘉两大片区的郊区(县)和部分城市的外围区县;就业主导型(21个)和次级就业型(27个)主要包括两类,其一是城市的核心区尤其是大都市核心区[中央商务区(CBD)所在区],如上海静安区、黄浦区、长宁区和徐汇区,南京的鼓楼区和白下区,杭州的西湖区和上城区等;其二是城市外围的开发区、科技园区所在区县,如无锡新区(滨湖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工业园区(平江区)以及临近上海的昆山市等,如图4-12所示。
图4-12 长三角16市各区县的居住—就业耦合情况
总体而言,长三角地区内的区域中心城市的就业功能指向性要高于居住功能,中心城市与其他城市就业功能偏离指数为1.33∶1.19;职住偏离指数也高于长三角的其他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中的就业、居住功能偏离指数差值达0.58,其他中小城市为0.34。与此同时,从单个城市的就业密集区来看,这些首位、次位就业区普遍存在就业岗位规模远超出居住人口规模的情况,即就业—居住偏离指数大于1,就业与居住功能的配套明显存在失衡情况,尤其是上海、南京等区域中心城市就业密集区的职住偏离则更大,如表4-1所示。
表4-1 长三角16市首位、次位就业区的就业密度与职住偏离指数
+注:就业密度单位是人/ km2。
基于对长三角16市以区县为单元的就业空间主要特征及空间格局解析发现:从规模上来看,就业人口与城市等级具有一定的对应性,高位就业规模城市主要为沪宁、沪杭甬两大走廊的沿线城市,其中上海是长三角地区的首位就业城市。在行业结构上,各城市整体上呈现出工业或服务业主导的就业结构,其中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占据了服务业或工业专业化程度的高位次序,形成相应的就业人口峰值集聚分布;同时,城市规模等级越高,在就业服务化的程度也越高;在高端行业就业上,高等级城市形成优势行业与高端人才的强集聚分布。在就业空间格局上,就业人口的空间集聚性明显高于居住人口,这种空间集聚特征具有高等级城市指向性和城市中心区指向性,即高等级城市的就业功能偏向程度高于低等级城市、城市中心区的就业功能偏向程度高于外围郊区(县),就业的相对集聚与居住的相对分散叠加形成了长三角整体较高的职住分离程度。虽然基于统计数据的就业、居住空间格局与实际的就业、居住活动的空间分布存在一定差异,但从统计口径数据所反映出来的就业的集聚分布特征,尤其是优势行业的集聚分布,高学历人才对优势行业集聚区的偏好选择以及就业—居住空间的不匹配分布等,均是加剧就业空间格局不平衡的影响因素,也是进一步加快长三角地区就业者职住流动性的重要推力。为进一步研究实际的职住区域化分离与通勤流动现象,下文将基于抽样调查数据,对高速交通影响下的个体就业空间重组及其空间关联特征进行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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