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大理州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但在工作中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民族文化分类和现有的种类不清。笔者在大理调研过程中,反复查寻并咨询,都没有找到大理州民族文化有多少种、多少类,民族文化种类不清、分类不明、针对性不强,何谈保护与发展。目前,大理州只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了大规模调研,以图表式罗列项目,还没有进行分类。因人员紧缺,还没有对全州民族文化进行普查,报告的第二部分“民族文化的种类”,是笔者在调研过程中征求大理州文体局、文物局、旅发委、民宗委、白剧团、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漾濞县文体局、民宗局等领导和骨干的意见,自行进行的整理分类。
二是经费投入不足。民族文化保护资金匮乏,除争取到的补助资金外,各类经费都紧缺或严重不足。目前,州各级财政尚未将民族文化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文物保护修缮经费主要靠国家、省的补助经费,绝大部分县没有文物专项经费预算,没有专项保护资金,依靠政府补贴,民间筹集,举步维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较低,民族文化保护传承机构基础设施落后,州群艺馆、州博物馆因年久失修,前者由国家一级馆降为二级馆,州图书馆业务用房紧缺,州文化遗产局、非遗中心、艺术研究所和文管所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
三是编制不够、人才缺乏。州相关单位常常一个部门只有一名工作人员,多为半路出家,缺乏专业知识,一些县级部门甚至没有专门编制和人员。民族文化专业保护人才匮乏,传承人青黄不接,许多老艺人、传承人大多年事已高,而年轻人对民族文化技艺兴趣不浓,许多依靠口传身授的传统技艺因收入低招不到徒弟,面临人亡艺绝的危险。(www.xing528.com)
四是多头管理、监管困难。全州532项文物的各级保护单位和两千多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名录中,既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又有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而文物古建筑管理使用却五花八门:有文化部门管理使用,有宗教部门管理使用,有旅游部门管理使用,有私人占用,有学校使用,有部队管理使用和其他使用等,普遍存在着“用而不修、用而不管、用不明责”的现象。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在修缮过程中,经常出现修缮单位有钱就随意改变文物原状的现象,乱拆乱建行为也时有发生。
五是创新驱动意识不强、能力不足。在调研中,笔者深刻感受到大理州在民族文化保护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发展变化的新形势相比,还远远不够,所做的工作、发展的产业产品等,还处于粗放阶段,各类产业、产品和服务等仍处于中下游或低端,还存在创新引领意识不强,驱动发展能力不足,民族文化的特色没有变优势、成产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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