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开放40年,以工业化、城市化为主要内容的经济建设取得了重要成果,但与经济建设成就不够匹配的是,中国社会现代化的进程还远远落后,特别是边远贫困民族地区更是如此。玉龙县的脱贫攻坚行动,从社会建设的视角看,也正是党委、政府积极行动、主动作为,以风险可控、代价较小的方式,推动社会的现代化转型的实践。
公共性、契约与规则、民主参与基础上的社区组织等,都是现代化社会所具有的特征。但多数贫困民族地区,除了缺乏现代意义上的公共性及契约社会的基本特征外,更缺乏引领社区发展、有目标和规则认同以及能保障成员参与权利的社区组织。加强党建,支持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成为引领性组织,根据宪法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作为保障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法律和规则基础,为民族贫困地区社会现代化建设建立、建强了现代意义上的组织基础。扶贫和社区发展作为贫困群体及社区的共同利益,具有较高的社区共识基础;项目实施,共建产业和社区福利、社区服务和社区照顾体系建设,为社区参与提供了巨大动力。而整个行动的过程,也是社区群众在受保护和支持的前提下,建立行动共识、学习民主参与、形成现代意义上的行动规则共识的过程,本质上也是积极推进社会现代化的过程。(www.xing528.com)
基于产业发展建起来的各种经济合作组织,可以理解为现代性意义上的社会组织。经济合作组织的治理、运行及决策机制,也是社会现代化意义上的社会运行机制。脱贫攻坚的过程,也是贫困群体及农村社区学习市场规则、提升市场能力、建立履约机制的过程。结合党建和村民自治工作的推动,贫困地区的社会现代化过程相对而言,就能以风险和代价较小的方式实现。这是中国特色的社会现代化道路,也必将对全球减贫和贫困地区社会现代化行动提供有价值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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