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的对象是贫困人口,但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如果不尊重农民的主体性,“等、靠、要”思想就很难根除,脱贫的绩效就会大打折扣。农民主体性的缺失,不仅会抑制贫困户的内生动力,也将影响到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如前文所述,玉龙县的易地扶贫搬迁是在两个层次上进行的,一个是国家层次,即被纳入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另一个是县级层次,即玉龙县自行筹集资金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前一个层次的搬迁,因为有国家资金的支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执行即可。但县级层面的搬迁,受资金的限制,必须精打细算,尽可能地降低建设成本,并保证工程的质量。这就要求充分尊重搬迁人口的主体地位,激发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
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过程中,很多搬迁户不理解搬迁的政策和意义。扶贫干部通过政策宣讲、算经济账等方式给他们讲清楚搬迁所带来的诸种好处,待他们同意后再实施搬迁。对于县级层面的搬迁,以统一规划、政府补贴、自行建设的方式进行。玉龙县按照建档立卡户6万元、一般户4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但具体的项目实施由搬迁户自己进行,政府只负责相应的监督,包括工程队的选择、材料的选购都是由搬迁户自己决定。在此过程中,农民的主体性得到了充分体现,逐渐培养起主人翁的意识。其他普通的群众看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的改变,他们也愿意参与到易地扶贫搬迁的过程中,贡献自己的力量。(www.xing528.com)
许多普通农户参与到搬迁户的建房过程中,有的人以换工的方式参与,有的人就是无偿的义务劳动,加之社会力量的参与,整个易地扶贫搬迁的成本就降下来了。在集中安置社区建成以后,社区的维护和管理基本上也是通过发动社会力量的参与来完成的。目前,玉龙县易地搬迁安置点的保洁工作主要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来解决的:一是村民轮流值班保洁;二是村庄中具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自行组织起来进行义务保洁;三是通过换工的方式解决,即个人主动为社区提供保洁服务,当其家庭需要帮忙的时候,大家会齐心协力去帮助他。搬迁人口主体性的激发,以及社会力量的有效参与,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村庄的社会团结,也让整个易地扶贫搬迁的成本得到了有效控制,同时,安置社区的后续管护工作也有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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