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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后贫困识别经验优化:实践证明有效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此轮脱贫攻坚,是由政府主导的、高位推动的反贫困行动,政府在其中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2020年,当全面跳出绝对贫困泥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我们面临的是相对贫困,贫困治理需要恢复常规式治理行动。那么,玉龙脱贫攻坚战经验,对2020年后的相对贫困识别有何启示呢?但该观点忽视了广大村民的作用。

2020年后贫困识别经验优化:实践证明有效

玉龙县精准识别目标的实现,既有体制原因、机制原因,也有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的原因。虽面临政治高压却能保持定力,玉龙县能紧扣“两不愁三保障”设立实事求是的、科学的识别标准,避免了不切实际地层层加码,这是精准识别的前提。“压力型体制+行政发包制”及该体制启动的战役型贫困治理层层传递的政治压力,基层党组织引领力、组织力、执行力、服务力、公信力的提升,以及村民代表、党员代表、村民的广泛参与,极大地抑制识别过程中的精英俘获、优亲厚友、“选择性治理”现象的发生。以“铁脚板”功夫扎实开展的遍访、职能部门开展的信息核查比对为精准识别提供了翔实、精准的信息,它们与以帮扶辅助识别、卡内卡外同步消贫等方法共同提高了识别结果的认可度、合法性。

此轮脱贫攻坚,是由政府主导的、高位推动的反贫困行动,政府在其中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贫困的定义权、目标设定权、激励配置权、检查验收权均由政府集中掌握,政府也担任了资源投入的责任人。如郑永年所言,从世界范围来看,这是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做到的事,它体现了中国的制度优势。[32]但同时,乡镇政府和行政村的自主决策权限、社会力量的作用发挥不够,基层贫困人口的声音和需求没有得到很好的表达,[33]这是我国贫困治理与其他国家贫困治理差异之一。与国际上偏重某一识别方法的做法相比,我国此轮精准识别,实为经济状况调查、代理经济状况调查和以社区为基础的瞄准法三种方法的综合。阿拉塔斯、班纳吉等人认为,经济状况调查、代理经济状况调查两种方法基于政府的贫困定义,而以社区为基础的瞄准法则能较好地体现基层民众的贫困定义。他们发现,各种方法在识别精准率上无显著差异,但以社区为基础的瞄准法的满意度和认可度更高[34]。如果说前两种方法是自上而下的,后者则是自下而上的。我国的综合识别方法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类方法的结合,自下而上方法的采用,也许能在一定程度上解释玉龙县“群众满意度”为什么很高。

纵观我国的国家治理,基于行政体制的常规式治理和突破行政体制、基于自上而下的政治动员的战役型贫困治理总是交替出现的[35]。但类似运动式治理的战役型贫困治理会产生较高昂的行动成本和组织成本,短期性作用较为明显,但不能常态化使用,无法替代行政体制的常规过程[36]。2020年,当全面跳出绝对贫困泥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我们面临的是相对贫困,贫困治理需要恢复常规式治理行动。那么,玉龙脱贫攻坚战经验,对2020年后的相对贫困识别有何启示呢?

第一,要建立包含识别、帮扶在内的贫困响应机制。贫困具有流动性[37],需有敏锐的响应机制方能及时应对。经济状况调查、代理经济状况调查两种识别法能抓住影响生活质量的恒常性因素,却难以反映一个家庭遭受的暂时性的、最近的打击;相反,以社区为基础的瞄准法能更好利用当地人提供的最新信息,也能体现当地人的贫困定义,因而更能及时反映贫困人口的诉求。因此,未来的相对贫困定义及识别标准应由政府与社区共同确定,既需由政府确定部分核心指标,又需保持一定开放性以便更好地反映社区层面的诉求,例如在“1+N”中,“1”即以收入为核心指标,而“N”则应为开放性指标。同时,在识别方法上,宜将“以社区为基础的瞄准法”立为主要方法。

第二,着力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无论是当前的脱贫攻坚,还是未来的乡村振兴,都是镶嵌在基层治理体系之内的。政策实施的效果依赖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如前建议的,要建立包含识别、帮扶在内的贫困响应机制。那由谁来及时响应呢?要么由贫困人口自己申请,要么由他人来发现;而在贫困人口主动申请的情况下又需有相应的主体来作出回应。常规治理模式下,不可能再调集大规模的驻村工作队员进行大规模的遍访,只能依靠基层社会常规治理力量。根据学术界的观点,基层党组织、村“两委”、乡贤均可为乡村治理主体。但该观点忽视了广大村民的作用。根据中国国情,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应抓两个重点。第一个是基层党组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所有工作都离不开党的领导。而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必须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公信力。第二个是基层民众。要培育基层的社会资本,提高其自我管理民主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在过往扶贫行动“要我脱贫”而非“我要脱贫”的现象比较突出的背景下,培育基层社会承担义务、分摊成本的意愿和能力显得尤为必要。

【注释】

[1]孙兆霞、张建、曹端波、毛刚强:《政治制度优势与贫困治理》,湖南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

[2]刘敏:《社会资本与多元化贫困治理——来自逢街的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

[3]林毅夫、[喀麦隆]塞勒斯汀·孟家:《战胜命运——跨越贫困陷阱,创造经济奇迹》,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4][印度]阿比吉特·班纳吉、[法]埃斯特·迪弗洛:《贫穷的本质——我们为什么摆脱不了贫困》(修订版),景芳译,中信出版集团2016年版。

[5]Vivi Alatas,Abhijit Banerjee,Rema Hanna,Benjamin A.Olken,and Julia Tobias,“Targeting the Poor:Evidence from a Field Experiment in Indonesia”,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12,Vol.102,No.4:1206-1240.

[6]汪三贵、刘未:《“六个精准”是精准扶贫的本质要求——习近平精准扶贫系列论述探析》,《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6年第1期。

[7]Vivi Alatas,Abhijit Banerjee,Rema Hanna,Benjamin A.Olken,and Julia Tobias,“Targeting the Poor:Evidence from a Field Experiment in Indonesia”,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12,Vol.102,No.4:1206-1240.

[8]李棉管:《技术难题、政治过程与文化结果》,《社会学研究》2017年第1期。

[9]左停、杨雨鑫、钟玲:《精准扶贫:技术靶向、理论解析和现实挑战》,《贵州社会科学》2015年第8期。

[10]李博、左停:《谁是贫困户?精准扶贫中精准识别的国家逻辑与乡土困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

[11]王晓晖、颜安:《农村精准扶贫:政策内涵、实践困境及政策建议——一个系统性的述评》,《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

[12]此处的文化是狭义的,指整个社会或地方性社会中,社会行动者内化的价值观,在反贫困语境中包括人们对贫困的看法、对社会政策的观点、对“福利获取”的体验。转引自李棉管:《技术难题、政治过程与文化结果》,《社会学研究》2017年第1期。

[13]李棉管:《技术难题、政治过程与文化结果》,《社会学研究》2017年第1期。

[14]Vivi Alatas,Abhijit Banerjee,Rema Hanna,Benjamin A.Olken,and Julia Tobias,“Targeting the Poor:Evidence from a Field Experiment in Indonesia”,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12,Vol.102,No.4:1206-1240.

[15]邓维杰:《精准扶贫的难点、对策与路径选择》,《农村经济》2014年第6期。

[16]玉龙县扶贫办访谈。(www.xing528.com)

[17]玉龙县扶贫办访谈。

[18]李佩祖:《论农村项目化公共品供给的组织困境及其逻辑》,《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

[19]李培林、李强、马戎:《社会学与中国社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

[20]唐钧:《中国的贫困状况与整合性反贫困策略》,《社会发展研究》2015年第5期。

[21]周黎安:《行政发包制》,《社会》2014年第6期。

[22]中共玉龙县委、玉龙县人民政府:《提高政治站位,担当时代重任,举全县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摘帽攻坚战——玉龙纳西族自治县脱贫攻坚工作报告》,2018年7月。

[23]左停、杨雨鑫、钟玲:《精准扶贫:技术靶向、理论解析和现实挑战》,《贵州社会科学》2015年第8期。

[24]朱天义、高莉娟:《选择性治理:精准扶贫中乡镇政权行动逻辑的组织分析》,《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

[25]左停、杨雨鑫、钟玲:《精准扶贫:技术靶向、理论解析和现实挑战》,《贵州社会科学》2015年第8期。

[26]左停、杨雨鑫、钟玲:《精准扶贫:技术靶向、理论解析和现实挑战》,《贵州社会科学》2015年第8期。

[27]左停、杨雨鑫、钟玲:《精准扶贫:技术靶向、理论解析和现实挑战》,《贵州社会科学》2015年第8期。

[28]九河乡党委书记景灿春访谈。

[29]“五不录”是指不能纳入建档立卡的五种情况:有机动车的不录,有新建住房的不录,有城镇商品房的不录,有公职人员的不录,有较大实体产业的不录。

[30]李棉管:《技术难题、政治过程与文化结果》,《社会学研究》2017年第1期。

[31]原则上1—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

[32]郑永年:《中国农村的贫困与治理》,http://www.sohu.com/a/137934904_550967,2017年5月3日。

[33]王春光:《政策执行与农村精准扶贫的实践逻辑》,《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8年第1期。

[34]Vivi Alatas,Abhijit Banerjee,Rema Hanna,Benjamin A.Olken,and Julia Tobias,“Targeting the Poor:Evidence from a Field Experiment in Indonesia”,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12,Vol.102,No.4:1206-1240.

[35]周雪光:《运动型治理机制: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再思考》,《开放时代》2012年第9期。

[36]周雪光:《中国国家治理及其模式》,《学术月刊》2014年第10期。

[37]王谦、文军:《流动性视角下的贫困问题及其治理反思》,《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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