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至1985年。
尽管这一时期国家没有颁布具体的扶贫规划,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其实就是最为有效的扶贫战略,解决了绝大部分农民的温饱问题。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代表的土地制度改革,改变了个体农民生产积极性不足的局面,增强了农民生产的主体性,使得中国农民包括贫困人口普遍受益。玉龙县九河、七河一带属于人口密集的坝区,1960—1970年,在集体经济时期,粮食难以满足众多人口的需要。20世纪80年代初的经济体制改革,使一部分农民从农业中解放出来,转入市场,加速了农业结构的调整,乡村工业化获得发展,增强了农村经济的活力。在调查中发现,九河白族具有“男匠女耕”的传统,集体化导致男女均束缚在有限的土地上,而土地又严重不足,难以满足众多劳动力和人口的需要,因此出现“劳动密集型”农业和农业生产的“内卷化”。随着20世纪80年代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展,大批九河村民延续祖先的“工匠”传统,开始“走南闯北”。玉龙县奉科镇的部分农民也进入市场,如黄明村一些农民从事皮毛贸易,将玉龙、宁蒗一带的皮毛贩卖到大理一带,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增强了农村的活力,尤其是激发了市场的发展兴盛,为农民脱贫致富创造了机会。(www.xing528.com)
这一阶段的减贫是制度改革带来的“发展权利”。中国1978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给劳动者(农民)带来了收益,这也是当时农民发动改革、拥护改革的基本动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其他领域的改革准备了条件,同时也推进了中国的整体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解放的农村劳动力为工业化提供了动力,开启了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序幕。玉龙县土地承包制的推行,使农户不仅成为生活单元,而且成了生产单元。但是在促进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同时,农村基层组织功能弱化,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没有保障,尤其是农村合作医疗体系濒临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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