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其他地区一样,东丽在推动农村城镇化的过程中,也面临着各种复杂交织的土地问题。这些问题不是一种或两种单一的方法可以解决的,尤其是土地问题与工业化、大城市扩张、小城镇建设以及“三农”问题参差交错,因此必须从系统论的角度出发,有重点有主线地统筹治理特定的土地问题。新时期的土地治理是以土地流转为核心的土地综合整治,其中土地流转侧重于解决“量”的问题,综合整治侧重“质”的提升,但这种划分不是绝对的,前者包含于后者,为后者创造前提、提供支撑。
原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2009年4月28日的全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土地整治,实际是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抓手和新的平台,同时也是一项民生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从当前来看,这项工作对驱动内需会发挥积极作用,从长远来看就是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平台。”实际上,土地综合整治不是简单的土地整理,也不仅仅是土地流转,而是一个容纳多种要素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概括地说,“土地综合整治是通过土地要素的合理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土地、资本、技术结合,对人(农民)、产业以及社会经济进行综合的统筹安排,是农民从被动城镇化到主动城镇化,在一样的土地上过不一样的生活”[1]。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中心,三项内容”。
(一)一个中心:城乡统筹视阈下的土地流转
城乡统筹发展的理念催生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思路,为长期进行的土地流转开辟了一条新的路径,这条路径在进行土地整理开展小城镇建设的同时一并解决了农村发展和城镇化的问题,是一种城乡统筹发展的小城镇建设模式,需要强调的是城乡统筹、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不是城市财富向农村的单项转移,而是一个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过程。土地综合整治必须综合考虑城乡土地的供求状况,在保护耕地的前提下,通过土地流转和发展权的置换,既可以扩展城镇化发展空间,又为农民土地权益的实现创造了空间。
(二)三项内容(www.xing528.com)
其一,农田整治,发展现代农业。“开展农田整治是对耕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在新增加耕地的同时,做到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建成集高效农业、节水农业、循环农业和集约化农业为一体的高标准农田,为规模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条件。”[2]
其二,村落整治,提高村民生活水平。长期以来农村和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存在很大的差距,除了投入不平衡等因素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村居住用地分散、公共服务提供成本高。通过土地综合整治,集约高效利用农村建设用地,促进农民集中居住,不但可以节约出大量的土地产生更多的增值收益,还可以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规模经济,通过基本服务建设,可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逐步实现农村地区的城镇化。
其三,发展非农产业,促进农村地区工业化。土地综合整治节约出了一部分建设用地,这部分土地应优先满足当地的非农产业发展需求,条件成熟的可以由当地原本的乡镇企业继续经营,条件不足的地区可以由政府充当协调者将原先分散经营的小企业加以整合并在融资等方面给予进一步的政策支持。如果本地没有相应的非农产业基础,在外地企业进入时,要对其适应性加以评估,并优先考虑为本地居民创造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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