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但与此同时小城镇人口却一直处于快速增长过程中,截至2000年城镇人口已经增加到了4.56亿,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提高到了36.1%。可见我国小城镇发展的总体特征已经由以建制镇数量快速增长为主要表征的建制调整型转变为目前以人口集聚为主要表征的规模扩大型。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第二、三产业和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小城镇的数量也迅速增长,从1978年到2000年,建制镇由2173个增长到了20312个。从2002年起,国家停止审批设立建制镇,加之大中城市的空间扩张吞并了部分周边小城镇,建制镇的数量增长明显放缓,2003年后甚至出现了负增长。但与此同时小城镇人口却一直处于快速增长过程中,截至2000年城镇人口已经增加到了4.56亿,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提高到了36.1%。可见我国小城镇发展的总体特征已经由以建制镇数量快速增长为主要表征的建制调整型转变为目前以人口集聚为主要表征的规模扩大型。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令人欣喜的趋势:其一,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逐步完善,到2006年底“实现集中供水的乡镇比例达到了72.3%,完成电网改造的乡镇比例达到了82.3%,有二级公路通过的乡镇、离一级公路或高速路出入口距离小于50千米的乡镇、能在一小时内到达县政府的乡镇比例分别达到46.2%、61.3%、78.1%”[1];其二,对外交通的不断便利打破了小城镇与外部空间的阻隔,缩短了小城镇与发达地区的距离,区域经济中心的经济辐射力更强范围进一步扩大,使小城镇发展的区位条件得到明显提升;其三,1985年到2005年小城镇第一产业就业比重由62%下降到38%,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就业比重分别由26%、12%增加到38%、24%,随着二、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小城镇的市场活力不断增强;其四,越来越重视小城镇发展规划,使区域空间布局和经济发展更加合理协调。(www.xing528.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